精神文明建设
精神文明建设
·精神文明建设·
【创建文明单位活动】 1987年,根据省精神文明办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加强了对省委、省政府命名的省级文明单位和市委、市政府命名的市级文明单位的管理。省级文明单位,由市精神文明办进行复查,每个单位都写出了考核材料,并上报省精神文明办。市级文明单位,由申报单位负责考核,精神文明办进行抽查。经过考核,对一年来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新发展、新经验的单位,进行了肯定与表扬;对于存在一定问题的单位,帮助他们制定了改进措施。
1987年上半年,召开了区街、财贸、文教、卫生、工交、煤矿等 6个系统的经验交流会,分别交流了南山区麓林山办事处、工农区团结办事处、粮食局、市中医院、市师范学校、市建设银行、市起重机厂、市汽车公司、富力矿、南山矿、建安处、矿务局总医院等12个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做法和经验。市政府于1987年5月份,召开了第三届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会上,市委、市政府命名160个文明单位和280名文明个人。
在省精神文明办的具体领导下,市年初向省推荐了2个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和 13个省级文明单位。经省考核验收,有1个单位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8个单位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重新修订了《鹤岗市各类文明单位标准》。《标准》共分10个单位和系统,15 000余字。
1987年获省级精神文明单位
鹤岗市粮食局
矿务局兴安矿
矿务局地质队
矿务局十三厂
矿务局运输处
鹤岗市师范学校
鹤岗市中医院
南山区麓林山办事处
工农区团结路办事处
【开展丰富多彩活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1987年,在全市窗口单位广泛开展了职业道德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竞赛活动。这项活动开展之后,得到了全市广大窗口单位职工的积极响应。在这项活动开展中,及时总结了南山煤矿等单位在职业道德建设中的先进经验,召开会议,进行推广。经过检查评比,初步评出职业道德建设先进集体 100个,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200名。
全市开展了环境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家庭竞赛活动。年初,许多单位从根本入手,搞好规划,做到组织、人力、物力三落实,因此 1987年全市环境建设工作好于往年。9月份,由副市长韩玉祥牵头,组织了有城建、绿化办、爱卫会、矿务局等领导参加的检查验收小组,对全市70多个单位进行检查验收。
市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委员会和鹤岗日报社联合举办了鹤岗市最佳新人新事竞赛活动。为开展好这项活动,鹤岗日报开辟专栏,选发来稿 500余篇,起到了很好的引导推动作用。经过评比,评出24名同志为1987年鹤岗市最佳新人新事。
举办了鹤岗市首届万盆花展。这是鹤岗市建国以来第一次,参展单位38个,共展出各种盆花15 000盆143个品种,其中较为名贵的花卉67种,展出12天,参观人数达5万余人次。
【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究】 1987处,精神文明办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中,注意抓了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研究工作。 8月份,召开了“鹤岗市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讨会”成立大会,会上选举产生了会长、副会长和理事等。届时举行了首届精神文明建设理论讨论会。在第一届理论讨论会上,共收到论文38篇,其中大部分是副处级以上干部和从事精神文明建设的实际工作者写的。经过评委会评选,有12篇论文获得一等奖,向省精神文明建设理论讨论会推荐 2篇,并获得优秀论文奖。
(邱子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