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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刹不正之风

狠刹不正之风



  【狠刹不正之风】 1987年,全市各级党组织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狠刹了群众反映强烈、危害改革和经济建设的各种不正之风。
  中纪委 2号通报下发后,市纪委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到18户企、事业单位调查研究。共查出巧立名目大吃大喝、领导机关向基层摊派吃喝款、违反政策超标准招待,实权单位“吃大户”等 6个方面的问题40余件。对其中影响较大的违纪问题有的公开通报,有的进行了批评教育。调查组还帮助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制定一些是非界限,有效地遏止了这股歪风的蔓延。行业不正之风,近年来虽然年年抓,但却屡禁不止。1987年,结合贯彻十二届六中全会《决议》,市委有重点地选择单位,从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入手,狠刹行业不正之风。工商、税务等一些面向社会的窗口单位,重新拟定各自的职业道德标准,金融系统在解决以贷谋私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放在纠正向企业的吃、拿、卡、要等方面问题。由于采取措施,结合职业道德教育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推动了行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据不完全统计,仅工商、税务、金融、公安几个单位、系统,拒礼拒贿就达 900余人次,金额14万多元,涌现出一大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典型。与此同时,各单位还从实际出发,纠正了滥提干和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等歪风。
  在狠刹各种不正之风中,各级党委、纪委认真查处了党员违纪案件。1987年,共立案70起,年终结案63起,结案率为 90%。由于狠刹各种不正之风,进一步净化了政治空气,密切了党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