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党内生活,开展党内监督
健全党内生活,开展党内监督
【健全党内生活,开展党内监督】 中纪委、省委提出了加强党内监督的任务。为此,各单位、各部门主动自觉地开展工作,创造了许多有效的监督形式。全市大多数党组织,在健全组织生活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的原则处理重大事务;领导干部在日常的组织生活中得到有效的监督;各级纪委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矿务局系统的大陆矿、机修厂,市政系统的商业局等单位的纪委,在党委决定重大问题时,注意在党风上把关;在建房分房、招工招干、提职晋级等易于出现不正之风的环节,事先打招呼、提建议,防患于来然。随着党内监督工作的开展,一些群众性的监督组织电纷纷建立。岭北矿、建材局的工人纪检小组,在不断总结经验中积极发挥作用;富力矿、税务局等单位的群众监督岗、监督哨,对党员干部的工作、党风进行了监督。据不完全统计到1987年底,全市建立的各种形式的监督小组已有 700个,监督员2 500人。
按照年初的部署,年底市委、市政府把党风检查与民主考评干部、党政机关实行目标管理的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抽调了160名干部,深入到56个党委,党组,对301名副处级以上干部进行了民主评议。通过评议,初步掌握了全市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工作、党风方面的主要成绩年和问题。市委将根据这个评议结果,对胜任或不胜任的干部分别作出奖励和降免的决定。这是加强党对干部监督的一种好形式,也是党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以后还将不定期地搞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