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概况
检察工作概况
【检察工作概况】 经济检察:1987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打击经济犯罪作为主要任务,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为实现省委提出的在1987年内把严重经济犯罪的嚣张气焰压下去的奋斗目标做出了努力。一年中,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经济案件52件62人,立案18件25人,其中重大案件5件5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1.9万元。1987年,在经济检察工作中,一是当好党委参谋,坚持总体作战。上半年,在市检察院建议下,市委成立了市集中打击经济犯罪总体作战指挥部,并在市检察院设立了“经打”办公室。各区检察院也积极给区委当参谋,把各区“经打”工作摆上议程,实行统一指挥;二是广辟案源,系统清查,扩大案件线索。全市检察机关在经济案件案源枯竭的情况下,把粮食、金融作为清查重点,进行系统清查,扭转了无案可办的被动局面。
刑事检察:1987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坚持把经济检察作为主要任务的同时,坚持绝不放松打击刑事犯罪的斗争,继续贯彻执行“从重从快”方针,有力地打击了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一年中,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人犯528人,审查批准逮捕464人,不批捕37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件337件、530人,审查起诉299件、449人,免诉13件、31人,不诉 2件、2人,批捕和起诉准确率均为100%。
法纪检察:1987年市、区两级检察院共受理各类法纪案件93件,比1986年增加 6件。其中,重大责任事故11件、13人;玩忽职守1件1人;非法拘禁1件、2人;重婚3件、5人,结案率和定罪准确率均达100%。为了加强和企业单位的联系,及时获取法纪案件线索,在1986年基础上增加法纪联络员27名,建立联系制度的单位也由1986年的127个增加到138个。
监所检察:监所检察以执法和安全检查为主要内容,促进了监改场所执法水平的提高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保证了劳改劳教方针在监改部门的贯彻执行。1987年共对监改场所进行执法检查28次,发现超期收审、已决犯不及时投送等问题41件,建议公安、司法部门及时解决37件,其中纠正管教人员违法3件、3人;解决超期羁押7件14人,清理超期收审397人。全年共对监改场所安全检查 46次,发现各类问题54个。受理监改人员再犯罪案件12件、17人,起诉9件14人,免诉1件、1人,不诉2件、2人。
控告申诉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是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窗口纽带。1987年全市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坚持为“两打”服务和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宗旨,以复查历史老案和承办“两不一免”申诉案件为主,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发挥了控申检察的职能作用。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46件,其中来信82件,来访64件。同时对检察院重建前免诉的1 700 余起案件进行了逐一审阅,对有问题的6起案件进行了认真复查,平反2件、2人。
(邵 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