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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改造工作

劳动改造工作



  【劳动改造工作】 鹤岗市劳动改造管教支队, 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 坚持“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的劳改工作方针,从实际出发,加强对犯人的改造工作。年末统计,犯人周转总数975名,释放123名,减刑90名,假释 5名,对16名犯人给予记功表扬。经过社会调查,现劳改释放人员,没有重新犯罪。脱逃率比1986年略有下降,顽固分子转化率基本达到省规定标准,没发生重大恶性事故。“三课”教育入学率达到85%,考试合格率达到70%以上。在押845人,45%投入采煤、采石、内涵建设。创造价值59.2万元。
  为加强监管工作,成立了严管集训队。对反改造尖子进行了严管,对 243名罪犯进行了入监集训。建立健全了收押、释放、请假、治疗、清监、邮检、接见、劳动、卫生管理等各项制度。增添了狱政措施,加固了围墙,检修了电网,增添了照明灯。修建了接见室、严管号。修筑了1.5公里通往市区的门前路面。使狱政设施逐步完善。对 50名危险分子进行了依法严管,掌握和控制了狱内的敌情动向。认真贯彻司法部关于“三个延伸”的文件精神。组织管教部门和各中队,到社会走访,同犯人原单位,原驻地政府、公安机关进行综合治理。召开给犯人送“政治温暖”大会,在犯人中起到很好的影响。开办了政治、文化、技术、法律课。开办初中、小学文化补习班。结合监规和学习《犯人守则》,开展了普法教育,考试合格率达 70%以上。加强了犯人医疗卫生和伙食管理。修建了 300平方米容纳10万斤蔬菜的暖窖,给犯人在生活上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加强队伍自身建设。首先抓了班子自身建设,制定了《抓党风责任制》、《民主生活制度》。在队伍建设上,针对党员、干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在人民群众中树立高大形象的教育。同时开展业务学习,业务培训。将12名干警输送到吉林政法学院、重庆劳改干校及法律函授电视大学培养。为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培养领导能力和决策问题的能力,开展了“假如我是支队长”的专题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