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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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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教工作】 鹤岗市劳教所设5个科室、3个大队,现有干警91人,劳教人员422人。
  劳教所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劳教工作方针,在提高改造质量、提高经济效益、提高干警素质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1987年12月 3日省司法厅批准命名为“鹤岗市劳动教养学校”,市授于目标管理先进集体称号。
  该劳教所在干警中坚持从严治警,建立风纪严明的队伍,对新调入的干警,普遍采取先培训后上岗,在工作实践中以老带新,认真做好传,帮、带等多渠道多规格的方式,提高高了干警队伍素质。
  一是聘请教育、经济管理等方面专业人员向干警传授专业技术知识;二是派干警到省内先进劳教单位考察,学习劳教业务知识;三是举办普法学习班,系统学习“十法一例”,提高干警执法守法的自觉性;四是参加电大、函大、刊大和成人高校学习。已毕业或正在参加学习的干警占干警总数的31%。
  本着改造思想造就人才,面向社会,服务四化的指导思想,进行九个方面教育。即:新学员入校教育;法制教育;“三课”教育;学雷锋做好事为主要内容的“四有”教育;劳动观点教育;认罪服法教育;以文体活动为主要内容的辅助教育;变封闭式的教育为开放式教育;对期满解教的学员出所教育。通过深化思想教育,学员安心改造,有50人次揭发各种犯罪线索和交待余罪110件,拾金不昧等40余件,逃跑率比1986年下降50%,全年没有发生重大恶性事故和非正常死亡。在生产中,建立了较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实行管教、生产双承包责任制。干警和学员分别实行百分考核、奖罚严明的目标管理。生产原煤近 2万吨,种植大豆、玉米、谷子和各类蔬菜60垧,年创产值60万元。
                                     (梁国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