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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与驶驾员管理

机动车与驶驾员管理



  【机动车与驶驾员管理】 1987年末,全市拥有机动车 12 524辆。其中,大型汽车3 515台,小型汽车1 232 台,摩托车(包括轻便)5 498辆,拖拉机2 279台(不包括农用拖拉机)。机动车驾驶员14 651名,其中汽车驾驶员7 796名,摩托车驶驾员4 029 名,拖拉机驾驶员2 826名。机动车增长率为17.2%,驾驶员增长率为25.7%。针对车辆和驾驶员增长快的情况,支队加强了管理,先后进行了两次机动车检验,侧重抓了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落实了驾驶员安全行车责任制,从而提高了车辆技术状况和驾驶员素质。同时培训汽车驾驶员 3期、1 881人,培训摩托车驾驶员12期1 655人。
                                     (王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