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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的综合治理

检察机关的综合治理



  【检察机关的综合治理】 1987年,鹤岗市检察机关的综合治理工作以结合办案,扩大社会效果为出发点,在开展各项检察工作中,坚持“打、防”结台,预防和减少了犯罪。一年中,检察干警深入企业、机关、学校、街道讲法制课109次,受教育面达4.9万余人。根据办案中发现有些单位存在管理混乱,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防范存在隐患等问题,发检察建议 124件;配合公安等部门对 172名“五种人”进行了考核,收回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27名,落实监改小组18个,并对16名免诉有再犯罪可能的人员落实了帮教措施。
                                     (邵 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