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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工作】 1987年,人民调解工作坚持调防结合的工作方针,以“三防”为重点(防止矛盾激化、防止非正常死亡、防止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强化目标管理。同时抓住已建的25个基层法律服务站,全面开展业务工作。已建调委会1 288个,有调解员5 361人,信息员7 685人。全年共调处各类纠纷2 088件 (其中经济纠纷82件),调解成功率达92.8%,民事纠纷比1986年下降23.9%。解答法律咨询559人次,担当法律顾问4家,代写法律文书438件,协办公证 218件。承担经济代理业务,返回欠款8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1万元。帮助劣迹青少年414人,防止可能发生非正常死亡25起,39人。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
                                     (梁国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