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经济管理机构

经济

综述

经济管理机构






  【经济管理机构】 1987年鹤岗市国民经济各部门的隶属关系有三:(一)中央直属单位。主要有:鹤岗矿务局,嘉荫河金矿、鹤岗邮电局、外贸局、烟草公司、保险公司、人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车站、地震台、气象站。(二)省直属单位。主要有;鹤岗林业局、粮食局、税务局、石油公司、新华农场、九三办事处。(三)鹤岗市直属单位。主要有:鹤岗市机械冶金工业局、建筑材料工业局、轻化工业局、二轻工业局、地方煤炭管理局、计量局、物资局、城市规划建设局、商业局、交通局、农收渔业局、乡镇企业管理局、工商局、物价局、环保局;鹤岗市电子工业公司、纺织公司、水产公司、建筑工程公司,第二建筑工程公司、饮食服务公司、运输公司、第二运输公司、黄金公司、医药公司、住宅公司、经济合作开发公司、城市综合开发公司;鹤岗市散装水泥办;鹤岗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计划经济委员会、建设委员会、经济合作委员会、农业委员会;及各区、乡经济管理部门。
  鹤岗市人民政府对市国民经济的管理主要通过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各经济实体进行。市长丁若鹏负责鹤岗市国民经济的全面管理,并直接抓经济体制改革和财政、金融管理。副市长安永范协助市长抓财政、商服业管理。副市长卫德洪协助市长进行地方工业和基本建设管理,并主管市计划经济委员会和建设委员会。副市长白伟民协助市长管理农业、林业、水利,主管农业委员会。
  鹤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经济办公室,负责对贯彻执行国家经济法规及有关条例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