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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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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  险·
  【保险事业概况】 1987年,共收保费 406万元,比上年增加158万元,增长64%,完成省公司下达任务的135%。其中,城市保险业务,保费收入273万元,占总保费收入的67%;人身保险费收入102万元,占总保费收入的25%;农村保险费收入31万元,占全市保费收入的8%。
  全年共结赔案795起,赔款231万元,综合赔付率为52.9%。其中,城市保险业务510起,赔款194万元,赔付率为71%;人身保险业务结赔案378人次,赔付20万元,赔付率为20%,农村保险业务结赔案84起,赔款17万元,赔付率为54.8%。
  【险种与保费收入】 1987年我市共开办5个险种,归纳起来为三大类:
  1.城市保险业务类:
  企业财产保险。全年共承保338个单位,保额33 905万元,保费收入 75万元,占全市保费收入的18%,赔款36万元,赔付率为48%。
  运输工具险。是鹤岗市第一大险种,全年承保各种机动车辆3 402台,保费收入125万元,占全市保费收入的31%;赔款154万元,赔付率为123%。
  铁路货物运输险。共承保业务19 414笔,保额18 216万元,保费收入66万元,占全市保费收入的16%;赔款2万元,赔付率为3%。
  家庭财产保险。这个险种普遍受到人们重视,上升幅度很大。特别是在1987年 5月份与我市公安局联合开办了家庭财产治安保险。先后在南山区铁西办事处和向阳地区进行了试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全年家庭财产保险共收保费 6万元。其中,家庭财产治安保险收保费23 647元,全年承保额为2 38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96%,家庭财产治安保险保额为1 260万元。
  个体工商业保险。1987年还处于试办阶段,只承保了45户,收保费3 000元,赔付2 000元,赔付率为67%,
  2.人身保险业务类:
  简易人身保险。截止12月末,承保 14 410人,保额498万元,收保费3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75%;赔付0.2万元,赔付率为0.5%。
  中小学生平安保险。收保费21万元,给付279人次,其中死亡12人,给付5万元,给付率为24%。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收保费36万元,给付率为39%。
  公路旅客意外伤害险。收保费2.3万元,给付0.1万元,给付率为4%。
  退休职工养老金保险。收入保费5.8万元。
  3.农村保险业务类:
  农村机动车辆及第三者责任保险。共承保 787台,收入保费20万元,结案71起,赔款15万元,赔付率为75%。
  农村企财保险。全年承保108户,收入保费10.8万元,结案9起,赔款2万元,赔付率为19%。
  农村房屋定额保险。承保298户,收入保费0.2万元。
  奶牛保险。承保35头,保额4.3万元,收保费0.2万元,赔款0.1万元,赔付率50%。
  【防灾检查工作】 为把危险和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以防为主”,协同有关部门对重点单位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把安全管理好的经验,规章传播到差的单位,使安全工作规范化。1987年共查出汽车事故隐患400多起,进行企业安全检查200多起,与市气象台合作,及时掌握灾害信息,根据天气预报进行急需回访,将防范措施落实到灾害到来之前,努力做到减少事故的发生。
                                    (刘立柱)
                              (本栏编辑、校对 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