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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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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鹤岗矿务局安全生产创历史最好水平】 1987年鹤岗矿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紧急通知》、中纪委《致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党组的信》、煤炭部和其它上级机关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指示,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学肥城、达标准、保安全、创水平”的活动。全局上下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大打质量标准化和安全生产的硬仗,赢得了质量全面升级、安全根本好转的胜利。1987年全局百万吨死亡率首次降低到1.98,比煤炭部、东煤公司考核指标下降35.4%,比1986年实际水平下降 11.47%,创全局安全生产历史最好水平,跨入全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降到2以下的先进局行列。
  1987年末,全局连续38个月控制了 3人以上重大伤亡事故;连续44个月控制了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顶板事故占各类事故的 33.3%,比1986年下降45%。其中,新一矿连续201天无重大伤亡事故,兴山矿连续338天无重大伤亡事故,富力矿连续410天无重大伤亡事故,创全局煤矿史最长的安全期。
                                     (丁 志)
  【安全监察机构与网络】 鹤岗矿务局安全监察局是双轨制结构,既在矿务局安全第一责任者(矿务局长)的直接领导下行使安全监察(检查)权力,又在业务上受东煤公司安监局领导,按照《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对矿务局行使监督权。各矿(处、公司)的安全监察处同样是双轨制结构,既在矿(处、公司)安全第一责任者(矿、处长)的直接领导下行使安全检查权,又在安监局的领导下对矿(处、公司)行使安全监察权。各采区的安全监察站,直接由驻矿安全监察处领导。各采掘场子设安全检查员,由区安全监察站直接领导。1987年,全局设专职安全监察 (检查)人员755人,比1986年增长8%。
                                     (安监局)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紧急通知》】 1987年,鹤岗矿务局把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紧急通知》、中纪委《致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党组的信》、煤炭部及上级机关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及肥城经验,做为推动质量标准化和安全生产的强大政治动力,在全局职工中反复、深入贯彻落实。
  采取的主要措施:
  1、 全年召开三次千人以上质量标准化和安全骨干会议。通过学习,全局骨干和全体职工明确认识到,质量第一、安全第一是和党中央、国务院保持一致的科学观念;“学肥城、达标准、保安全、创水平”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围务院安全工作指示的重大战略;“质量标准化是矿井安全生产和实现现代化的治本措施”。
  2、全年组织5次质量标准化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一次:1987年 3月18日至30日,矿务局组织质量达标,安全生产“千人检查团”,吕伯春任团长,分赴各煤矿、厂处全面检查;第二次:1987年 7月12日至18日,与煤炭部质量安全检查团一道,全面检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全工作指示落实情况;第三次:1987年10月11日至13日,矿务局组织秋季大检查,重点检查国务院、煤炭部安全工作指示在瓦斯、煤尘、顶板、运输的关键部位落实情况;第四次:1987年10月19日,与全国煤矿安全检查团第四分团一道,检查富力矿、大陆矿、煤建处、十三厂贯彻落实煤炭部“学肥城、达标准、保安全、创水平”活动的落实情况;第五次:1987年11月10日至25日,与东煤公司质量标准化检查团一道,全面检查了8个煤矿质量升级情况。
  3、发布7道安全生产指令。1987年,鹤岗矿务局安全领导小组,为把国务院,煤炭部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落到实处,针对鹤岗实际,发布 7道安全生产指令。第一号安全指令,发布于1987年8月1日,要求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学肥城,反“三违”、上岗查岗,坚持汇报制度。违令者第一次黄牌警告,第二次通报全局,第三次追究领导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第二号安全指令,要求回采工作面的安全设施必须齐全。第三号至第五号安全指令,要求各矿井、采区、场子认真执行《安全作业规程》。第六、第七号安全指令,要求按规程严格加强瓦斯检查和瓦斯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瓦斯、煤尘事故。
  4、 把承包机制引入到质量标准化和安全生产中。局、矿、区层层签订质量标准化和安全生产“达标”合同。对“达标”好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达标”不好的给予经济处罚。
  5、把质量标准化和安全生产纳入月竞赛,并列为评比奖励的主要条件。
  6、 对质量标准和安全生产好的单位,实行“人、财、物”调拨三优先,把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用到质量标准化和安全生产好的单位。
  【安全技术装备】 1987年矿务局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投资1 100 万元,用于改善安全技术装备和设施,吨煤安全投资比1986年提高10%。投用和更换各种安全设备800多台,完成安全技措工程70项。安全投资、设备使用和完成的技措工程都是建局以来最多的一年。全局在瓦斯监测、综合防尘、防火防爆、运输管理,以及防治水等力面,都达到了比较完善的程度。安全技术装备和设施的不断完善,提高了矿井抗灾能力。 1987年末, 全局共安设防尘洒水管路250公里,比1986年增长9%;设消尘点555个,占应设消尘网点总数的 77.8%;完成防火灭火打钻工程36 393米、防灭火密闭工程518个;新掘专用风道17条,总长6 800米。
  【提高职工安全素质】 1987年,鹤岗矿务局采用集中培训、岗位练兵、上安全大课等多种方式,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促进安全好转。局安全培训中心全年培训学员1 224 人,比煤炭部下达的培训指标超过21%,比1986年培训人数提高 8.02%。8个矿的新工人和特殊工种人员均得到培训。安全培训中心结合煤矿生产实际,采取解剖典型事故案例,放映有关安全教育录像等方法,把理论和实践密切结合,提高了教育质量。1987年 8个煤矿普遍对井下采掘班组长进行培训、考核的主要方式是边工作边培训,边实践边考核。新一矿通过班前定点培训一小时的方式,为班组长系统讲授安全基础知识 (安全责任制、质量标准化、矿井通风、矿井机电、矿井运输、顶板管理、现代化管理、如何当好班组长),受训人员13 200 人次。年末经上级业务部门考试和考核,全矿有315名班组长成绩合格,得到“井下安全生产指挥合格证”。
  1987年 3月28日,矿务局安监局直接为基层安全生产骨干上安全大课。由兴山矿六采区区长和南山矿一采区区长介绍大搞质量标准化的经验,由峻德矿二采区和大陆矿三采区长讲述本单位发生事故的教训,由安监局长赵友成进行安全生产形势和事故教训的分析,增强了安全生产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1987年,富力矿的岗位练兵达到经常化、制度化,全矿每个系统都制定出练兵的具体内容,达标、奖罚措施,并由矿工会、团委监督实施。通过岗位练兵,该矿已有 400多人由原来在生产中当“配角”变为当“主角”,涌现出支柱能手、锚喷能手、电器能手等 340名,其中17名在局大练兵比武会上获奖。1987年内,矿务局派员25人在煤炭部的北京干部管理学院、东煤公司本溪培训班学习,其中处级18人,科级7人。
  【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 兴安矿三采区常年坚持学习、贯彻、执行煤炭部颁发的《煤矿安全规程》,创出连续7年无重大安全事故的成绩。
  该区学习《煤矿安全规程》的主要特点是:
  1.干部带头学。采区干部,除平时和工人一道学习外,每周单独学习两次。为督促采区干部的学习,全年先后组织两次“四长”(区长、队长、班长、组长)学《规程》考试。答卷成绩:122名“四长”,得85分以上的占70%,70分以上的占 30%。采区的职工代表和群检员,每月集中轮训两次。
  2.联系实际。对规程的每项条款,不仅讲清观点,还要列举事实说明,使工人加深理解。还采取一日一人一题(每天推选一人讲解一条规程)的方式,激发工人的学习兴趣。
  3.对照规程建立制度。按照规程的要求,建立了安全质量作业制、定期安全检查制、安全例会制、安全奖罚制,使采区的生产活动制度化、标准化。1987年,该区的采掘工程质量,经局,矿多次检查,均为一级。
  4.安全检查经常化。该区通过规程学习,明确了严格执行规程是搞好安全生产的根本,坚持进行安全检查。采区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次检查均有区领导和职工代表、群检员参加。各班组还开展了自检、互检活动。至年来,全区进行安全检查32次,发现问题 112条,巳解决48条,提出整改建议的46条,限期解决的8条。
  【岭北矿采剥安全生产845天】 至1987年底,岭北矿实现采剥连续845天无重大伤亡事故,轻伤事故率降到0.6%,创出全国统配煤矿安全生产较好水平,并被煤炭部评为全国露天煤矿质量标准化二级矿。1987年,该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和煤炭部的指示,广泛深入地开展了“远学肥城,近赶富力,实现质量标准化”的活动,把各项技术、管理标准纳入质量标准化管理的轨道,处处坚持从严治矿,实管细抓,坚持上安全技措工程,完善了火区消火、选煤厂除尘、坡道调整、增强排水供电能力等安全防范系统;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实行编组接力式查岗方法,干部群众天天查、班班查、互相查,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新建并发生特大瓦斯爆炸责任事故】 1987年2月22日9时35分,南山矿集体企业公司新建井,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 12人,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7 000元。该井是1987年1月12日经东煤公司批复开采。储量228.98万吨,主井深568米,副井深442米。1987年2月6日,主井绞车道下山见煤,瓦斯量增大。因措施不落实,于 2月10日停止前进,全井只进行排水巷道维修。事故当班共入井31人,由区长马金贵(已死)现场指挥维修棚子,机电队长孙明发带领机电人员处理下山水泵。22日早6点,井下4联络巷水泵工孟宪珍向井口值班电工汇报水泵快被淹了。值班电工庞茂祥20分钟后入井,见水泵已淹到冷缸。瓦检工杨玉荣入井后发现风筒被淹,瓦斯积聚。机电工王忠贵在抢救水泵时,矿灯线破损产生火花,引起爆炸。
  事故原因:
  1.现场瓦斯管理失控。上班瓦检员没入井,当班瓦检员应早4点入井,实际早7点30分还没入井。当瓦检员发现井下瓦斯超限后,没严肃执行排放瓦斯规定。
  2.主井绞车道下山排水失调。下山水泵不能正常排水,风筒被水淹是导致下山瓦斯积聚的直接原因。
  3.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指挥。当瓦斯超限后,现场指挥干部没进行停电、撤人处理,机电队长带人在超限状态下作业。
  【鹤岗市人民政府对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1987年5月3日,鹤岗市人民政府对南山矿集体企业公司新建井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责任者做如下处理;
  1.新建井瓦检工杨玉荣,身为当班瓦检员,不按时入井检查,造成瓦斯管理失控,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决定交司法部门立案处理。
  2.南山矿集体企业公司主管通风工作的副科长江道增,对该井定为严重瓦斯井口后应采取的12项措施迟迟不落实;对谎报瓦斯日报,工作面风量不足,瓦检工考核制度混乱等问题应负直接领导责任,决定交司法部门立案处理。
  3.南山矿集体企业公司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孙成善,对新建井区违章指挥、瓦检人员纪律松弛、管理混乱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决定予以撤销副经理职务处分。
  4.南山矿集体企业公司主管技术工作的副总工程师陆江盛,对该井见煤后的不合理通风系统等问题没及时采取技术措施,应负直接领导责任,对该井不编制施工措施就擅自施工负主要责任,决定给予撤销副总工程师职务处分。
  5.南山矿集体企业公司经理郑立君,对所属企业干部任用不当,教育不够,致使新建井区队长违章指挥,主管通风工作的副科长工作失职,工人劳动纪律松弛,管理混乱,造成严重后果,应负直接责任,决定给予撤销公司经理职务的处分。
  6.矿务局多种经营总公司副经理朱洪良、驻总公司安监处长左兴祥对安全工作要求不严,监督检查不利,决定给予行政记过处分。矿务局多种经营总公司经理李再清,对总公司系统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对新建井事故负领导责任,须在全局公司大会上做检查,并通报全局。
  【开展“四查四整顿”,安全明显好转】 1987年矿务局多种经营总公司深刻吸取新建井瓦斯爆炸事故的教训,大破“重生产、轻安全”的陈腐观念,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科学思想;切实把安全生产放在质量标准化为内容的“四查 (查‘三违’、查隐患、查素质、查制度)、四整顿 (整顿思想、整顿纪律,整顿素质、整顿管理)”活动。在活动中,首先把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中纪委《致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党组的信》、煤炭部及其它上级机关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逐项传达到每个职工,在此基础上各基层公司进行自查自整。
  1987年10月 1日,局总公司安全监察处与基层公司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安全检查团,对公司系统的39对小井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检查结果;有21个小井达到质量标准化合格标准,其中富力矿多种经营公司的 6个小井全部“达标”,被检查团评为质量标准化公司。
                                     (丁 志)
  【抢险救灾】 1987年全局矿山救护队出动总次数为2 134次,其中紧急出动 38次,一般披术性行动2 075次。在38次紧急出动中,处理矿井煤炭自然发火8次,矿井外因火灾15次,顶板事故2次,瓦斯燃烧1次;多种经营总公司所属小井自然发火10次,瓦斯爆炸事故 1次,其它事故1次。抢救遇难人员146人,其中死亡12人。从灾区撤出各种设备、器材 380台(件),解放火区冻结煤量10万余吨。
  1987年2月22日,南山煤矿多种经营公司新建井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全局8个救护中队都加参了抢救工作,共有93名救护指战员参战,抢救出17名遇难人员(其中12名已牺牲)。在这次抢险救灾战斗中,广大指战人员在瓦斯浓度大和条件困难的情况下完成了抢险救灾工作任务。
  1987年10月22日,南山区所属煤矿发生自然发火事故,南山、富力煤矿救护中队和局大队直属中队先后出动67人次奋力抢救,在较短的时间内,将26名井下遇难人员全部援救脱离危险,因发火中毒的31人无一牺牲。在善后处理工作中,搬出设备,器材价值达 4.3万元,使这次灾害损失减少到了最低程度,受到南山区人民政府的好评。
                                     (赵连科)
  【煤矿建设工程处被评为东煤公司安全先进单位】 1987年,煤建处认真贯彻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方针,从安全基础工作入手,大搞质量标准建设。全年共建成 6个质量标准化工区、5个质量标准化掘进队,矿建、土建、安装三条战线工程质量合格率达 100%,优良品率分别达到71.13%、80.82%、92.31%,分别比国家规定提高 21.13%、10.82%和2.31%。消灭了死亡事故,千人负伤率降到0.67,比国家规定指标降低 70.8%,井巷工程施工实现安全周期937天,创历史最好水平。安全状况的持续好转,有力地促进了生产的发展。1987年,全处完成工作量3 933.06万元,完成工程量4 803.3米,分别提前 12天和29天完成全年国家计划,被东煤公司评为安全先进单位。
  一、抓安全基础工作。
  1987年,煤建处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从安全教育入手,打牢安全基础工作。
  1.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多种形式,强化安全教育。1987年全处共上安全大课 144次,举办安全培训班22期,培训各级干部岗位人员763人次,事故案例巡回展出17场次,出宣传板报186板,写安全标语167条,办安全简报12期。全处有 139 606人次受到教育,职工受教育面达93%。
  2.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学肥城、达标准、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全处共进行安全大检查41次,查出各种安全隐患和问题673件,限期整改 668件,整改率达99.3%。建立群检网16个,网员272人,青年监督岗17个,岗员178人,形成了专群结合、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立体防线。
  3.建立安全办公会、夜间查岗、领导包点、事故追查处理、安全奖等一系列安全工作制度。工程处召开安全办公会议32次,召开事故追查会议14次,组织夜间查岗132次。
  4.各级干部亲自抓。处副总以上干部按定点定人的要求,月平均18次以上深入基层部署、检查、指导安全工作。工区各级干部吃住现场,真抓实干,从严管理,狠反“三违”。通过加强安全基础工作,促进了安全状况的持续好转。
  二、抓质量标准化建设。
  1987年,煤建处参照《东煤公司基本建设建筑安装质量标准化标准》,结合本处施工实际,制定了矿建、土建、安装施工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和各工种、各岗位质量标准化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处旬检月验收制度、质量抽查制度、质量对检制度、掘进队跨班验收制度、质量奖惩制度等一整套检查验收制度。对于发现的问题,采取“三联单”和“三定”的形式,责任落实到人头,限期整改。对于施工质量下降或低劣的区队,视其情节,分别给予黄牌警告,蓝牌罚款和红牌整顿的处分。处每月召开两次现场办公会,帮助工区解决问题,指导标准化施工。由于严格坚持质量准标化,促进了工程质量升级。全年共创出8项优质工程、5项全优工程,比1986年增加2项。
                                     (刘忠峰)
                            (本栏编辑、校对 王尚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