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改革
医疗改革
·医疗改革·
【医疗改革概况】 1987年全市卫生改革重点是,以院、站、所、校长负责制为主,实行配套改革,完善医疗卫生单位的经营机制,实现两个文明(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一起抓,两个质量(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一起上,两个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起要,加快卫生改革步伐,推动卫生事业发展。市卫生局制订了《关于推动院长负责制方案》、《关于在医疗机构中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方案》、《鹤岗市计划免疫保偿实施方案》和《鹤岗市孕产妇保健保偿实施方案》。1987年 7月份召开了全市卫生改革工作会议,确定了开发领导层、分类指导、典型引路等措施。1987年11月在市工农区医院召开了全市卫生改革现场会,推广了工农区医院实行技术经济承包责任制的成功经验,加快、深化了卫生改革。
【改革医疗保健体制】 1987年初开始,在农村乡卫生院实行“两部一组” (预防保健部、医疗部、后勤组 )的管理体制,并给预防保健部门及农村卫生保健人员增加人头费和任务补贴费,每人 400元,把卫生工作重心转移到预防保健上来。建立医疗联合体,扩大服务项目,工农区医院与佳木斯医学院循环内科建立治疗心、脑血管的专业联合体,1987年仅 5个月就治疗病人1 257人次,解决疑难重症214例,收治住院病人37例。市精神病院与省内17个市、县建立网络联系,使病床使用率提高了 75%。实行多种形式办医,全市个体开业医发展到89家,比上年增长7.2%。
【实行院长负责制】 1987年初市卫生局同市防疫站、妇幼保健院、各乡卫生院签定健康目标管理责任状,强化了院、站长地位,27个市直卫生单位中.有13个单位实行了院长负责制,占48.2%。
实行院长负责制,突出目标管理,医疗卫生部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了明显提高。1987年完成诊疗人数为2 325 208人次,比1986年增加1 109 173人次;出院人数为32 742人次,比1986年增加16 608人次。仅市直医院1987年业务效益就达132.1万元,比去年增加22.4万元,增加20.42%。
【推行各种经营责任制】 1987年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普遍实行了技术经济责任制、机关岗位责任制、后勤承包责任制。工农区医院实行“院长负责、二级管理、科室核算、承包到人”的技术经济承包责任制后,一年一变样,截止1987年医院自筹资金扩建楼房达 2 500平方米,设病床70张,购置了B超等大型医疗设备,拥有固定资产达100万元,年纯结余12万元。工农区医院的改革做法得到了省卫生厅和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左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