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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鹤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鹤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鹤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1988年纪检工作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三大”和中央书记处、省委党风建设座谈会精神,按省纪委和市委的部署,在改革开放中,坚持从严治党,严肃党纪,依靠改革和制度建设,继续纠正党内不正之风,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进行斗争,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促进各项改革和经济建设健康发展。
  1988年12月市委下发政治体制改革方案后,案件检查一室、二室撤销,成立干部室,恢复案件检查室,党风教育室改为党风教育监督室,恢复调研室。
  【市纪委领导机构及领导人】
  中共鹤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书 记 任喜全
  副书记 史全孝 周克礼
  秘书长 杨振国
  【市纪委工作机构】
  办公室
  主 任 李金有(2月任) 马文成(2月免)
  副主任 陈 鸿(12月任) 魏绪田(12月任)
  案件检查室
  负责人 王 豁
  副主任 郑秀敏(12月任)
  党风教育监督室
  副主任 王兆成(12月任)
  案件审理室
  主 任 章恒柱(11月免)
  负责人 张洪涛
  信访室
  主 任 党永洁
  调研室
  负责人 韩树贵
  干部室
  负责人 李玉芝
                                     (陈 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