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鹤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鹤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鹤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1988年纪检工作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三大”和中央书记处、省委党风建设座谈会精神,按省纪委和市委的部署,在改革开放中,坚持从严治党,严肃党纪,依靠改革和制度建设,继续纠正党内不正之风,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进行斗争,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促进各项改革和经济建设健康发展。
1988年12月市委下发政治体制改革方案后,案件检查一室、二室撤销,成立干部室,恢复案件检查室,党风教育室改为党风教育监督室,恢复调研室。
【市纪委领导机构及领导人】
中共鹤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书 记 任喜全
副书记 史全孝 周克礼
秘书长 杨振国
【市纪委工作机构】
办公室
主 任 李金有(2月任) 马文成(2月免)
副主任 陈 鸿(12月任) 魏绪田(12月任)
案件检查室
负责人 王 豁
副主任 郑秀敏(12月任)
党风教育监督室
副主任 王兆成(12月任)
案件审理室
主 任 章恒柱(11月免)
负责人 张洪涛
信访室
主 任 党永洁
调研室
负责人 韩树贵
干部室
负责人 李玉芝
(陈 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