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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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资·
【劳动工资综述】 1988年全市劳动工作以生产力标准为出发点,以搞活企业内部分配形式和固定工制度为主攻方向,以技校招生制度化、社会招工公开化为廉政建设的突破口,较好地完成1988年工作目标。
一、不断深化劳动、工资和福利保险三项制度改革。劳动制度改革是在总结工农区劳务市场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于下半年在全市各区、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建立起了劳务市场的三级管理体系,首次将市场机制引入就业安置工作。截止年底,到各级劳务市场求职登记的人员达17 059人,为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部分家庭介绍劳动力8 326人,占求职人数的48.81%。1988年共安置就业12 682人,职前培训13 748人,分别为年目标的105.4%和105.8%。其次是优化劳动组合,搞活固定工制度。1988年初,在起重机械总厂、白酒厂、啤酒厂、水泥厂等14户市直骨干企业进行优化劳动组合、择优上岗、固定工实行合同化管理的试点工作。经过优化组合,择优上岗,使这些企业人浮于事的问题有所克服,劳动生产力和经济效益有明显提高。
搞活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形式是1988年“三项制度”改革的两个主攻方向之一。年初,市劳动部门根据市政府的指示,抽调了 3人参与地方14户企业的调研工作,同时又按市的调研布署,拟订了工业企业内部分配、工资总额增大与利税挂钩的方案和意见。在劳动工资方面给了企业一些优惠政策。全市有80%的企业实行了计件工资或定额工资,打破了原有的八级工资制。
保险福利制度改革主要抓了五项工作:一是职工病假、死亡两项待遇改革按照省的要求已在全市认真贯彻,绝大多数企业执行了改革后的职工病假、死亡两项待遇。二是制订了《关于企业富余人员提前离岗休养的暂行办法》,解决了企业优化劳动组合的一个难点。三是企业职工退休费用统筹,1988年全市参加统筹的企业达到217户,在职职工有37 193人,退休职工3 980人,收缴统筹金4 916 228元,支付退休费4 909 997元,有97户企业受益。四是全市参加待业保险的国营企业增加到462户,职工 51 000人。除矿务局外,全市国营企业都参加了待业保险。1988年收缴职工待业保险金38.5万元。五是参加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的有 1 217人,占上岗合同制工人总数的98.6%,实收合同制工人养老金105 574元。
二、1988年市劳动局根据市委《关于向区放权的意见》,将10项权限放给了区和企业的劳资部门。
1、集体企业招工权。
2、除全民所有制企业招收计划内合同制工人外,企业有权招用其它各类人员。
3、工人市内跨系统调转权。
4、新工人转正定级权。
5、企业干部、工人因改变工作或工种而工资变动的批准权。
6、企业职工3%奖励晋级批准权。
7、工人正常退休批准权。
8、工人提前离岗休养(假退)批准权。
9、劳动保护用品审批权。
10、有害、有毒工种保健食品、津贴审批权。
三、从制度化、公开化入手,提高招生、招工工作的透明度。1988年市劳动局完善了技校招生制度,实行五严格措施,即:严格取卷保管制度,严格报名考试制度,严格评卷上分制度、严格录取审查制度和严格复审奖罚制度。当年招生 750人,清除舞弊考生34名。在社会招工中实行了公开化。先后为嘉荫河金矿、钢铁厂、市宾馆、陶粒厂、报社和矿务局招工 1 362人。招工中实行五公开:公开招工简章;公开报名;公开录取指标,公开录取名单、公开违纪处理结果。
四、坚持不懈地抓好劳动安全监察工作。1988年劳动安全监察工作主要有 5项:1、进行4次全市性安全执法检查和小煤矿整顿工作,共检查74户工业企业,25个小煤矿。查出不安全隐患375条,下达监察意见通知书36份,罚款通知书28份。
2、 对林业局人造板厂、东方红乡水泥厂、兴安矿三水平、矿务局热电厂、多种经营总公司水泥厂等14项新、改、扩建工程进行了“三同时”的审查、验收工作。
3、开展了职业卫生监察工作,共调查178户工交企业,被调查职工34 283人,其中:接尘职工5 392人,检查出矽肺病患者85 人,占接尘职工总数的1.6%;监测扬尘点65个,合格19.5个,合格率为30%,比上年提高5%,监测毒点32个,合格6个,实测合格率为18.75%,比上年提高6.75%。
4、举办司炉工、电焊工、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17期,培训2 102人,举办煤矿矿长、锅炉压力容器管理等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7期,培训450人。
5、事故结案工作。1988年全市发生伤亡事故80起,至年底结案60起,结案率为72%。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责任者以教育本人和群众为目的,处分 227人,其中:通报批评与警告、记过130人;开除和开除留用11人,追究法律责任4人;经济处罚82人,对发生事故单位罚款9万余元。
五、整顿经济秩序、清理各类公司工作。对全市党政机关办的劳动服务公司进行了逐户清查。
截止1988年底全市党政机关开办的劳动服务公司有27户,占全市劳动服务公司总数的28%,固定资产305万元,从业人员3 802人,经营网点201个,核算单位112个,1988年 1至10月份产值542万元,营业收入1 625万元,其它收入49万元,实现利润 165万元,上缴税金43.8万元。在发展集体经济,安置待业青年方面作出了贡献。
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劳动服务公司9户,占调查总户数的33.3%,存在的问题为:①党政机关干部兼公司领导职务;②用机关经费、预算外资金办公司;③政企不分;④公司占用机关房产无偿使用;⑤有公司无经营网点,或有公司有网点无管理人员;⑥利用集体执照个人经营;⑦公司为主办机关负担不合理开支。
【企业内部分配形式灵活多样】 1988年初,市劳动部门对市属176户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内部分配办法进行调查,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根据各企业的具体情况,制订出7种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在176户全民所有制企业中逐户帮助落实。其具体分配办法和执行情况是:
1、白酒厂和一建、二建公司等59户企业的部分工种,实行了计件工资。占市直全民企业总户数的34%,占生产工人总数的12%。
2、实行定额工资的有起重机厂等28户企业,占总户数的15.9%。
3、实行联产计酬分配制的有新华造纸厂等9户企业,占总户数的5.1%。
4、实行百元工资含量的有煤城商场等25户企业,占总户数的14.2%。
5、实行浮动工资的有啤酒厂等10户企业部分工种,占企业总户数的5.7%。
6、实行综合奖的有农药厂等43户企业,占总户数的24%。
7、实行岗位工资的有啤酒厂等2户企业,占总户数的1.1%。
实行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能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市啤酒厂取消基本工资制,把基本工资与奖金捆在一起,实行岗位工资。干什么活拿什么活的工资,改变了论资排辈、靠年头升级的分配办法,对全厂102 个岗位实行岗位(职务)工资。根据工作环境的好坏,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以及劳动熟练程度等情况,制定了岗位(职务)工资标准。岗位工资制的依据是按全厂实际平均工资4.5 级,以每人65元为基数,完成生产任务后,除得基础工资(65元)外,还得个人原标准工资与基础工资之差,且向上浮动一级加 5元。完不成生产任务的,只得基础工资,且向下浮动一级减 5元。实行这一分配办法后,职工的工作责任心增强了。过去要求找轻工作干的职工纷纷要求到主要岗位和劳动强度大的岗位工作。当年1至9月份这个厂的产值比上年同期提高1 2%,税金提高20%,原材料消耗(吨酒耗粮)比上年同期降低20%,劳动效率比上年同期提高14.9%,职工收入提高28%。
(何 英)
【三十名环卫职工获荣誉证书】 1988 年1月25日,市政府召开会议,转发省政府为从事环卫工作25周年以上的职工颁发的荣誉证书。
鹤岗市获得荣誉证书的有刘万仁、陈淑芹,傅崇兰等30名环卫工作者。在会上,副市长韩玉祥代表全市人民向从事环卫工作25周年以上的老同志表示感谢,赞扬他们不辞辛苦,不畏市俗偏见,默默地为城市充当美容师。
(政 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