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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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 菜·
【改革给企业带来新的生机】 1988年蔬菜工作在巩固前两年改革成果的基础上,重点抓了四项工作:一是抓了企业领导体制改革,全面推行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公司召开职工代表会,选出了民主管理委员会,工会参政。各基层单位确立了经理对企业全面负责的中心地位。二是深化企业经营机制的改革。公司所属的企业全部实行了承包和租赁经营。公司对 8家国营企业、10家集体企业的财产、资金、商品进行了清查测算,在租赁企业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三是巩固和完善企业各种经营责任制和分配制。人民商场在完善内部经营承包的同时,做到经营有责任,销售有结算。商店与部组、部组与小组层层承包,制定定额,实行工资浮动、以销算奖、超销分成、亏损自负的分配方式,调动了职工经营积极性。四是在部分企业实行干部聘任制,工人优化组合。公司由14个科室合并为6个科室,有22名机关干部充实了基层企业。
【加强蔬菜合同管理】 1988年,在蔬菜供应管理上,采取了管放结合的双轨制办法。对春菜和细小品种实行放开经营;对夏秋菜实行部分合同定购。夏菜定购 1 250万公斤,占夏菜总商品量的67%,保持了1987年的水平。秋菜定购1 760万公斤,比1987年减少5.7%。定购品种夏菜除保持1987年已定茄子、青椒、黄瓜、大头菜、西红柿、西葫芦等6 个品种外,又增加了江豆角和小尖椒;秋菜只定购了秋白菜。在落实合同上,抓三个环节:一是早落实计划,签订好合同。1988年2月底已将合同全部签订到户。二是对秋菜签订产、供、需三角合同,600万公斤已经全部兑现。三是建立合同管理保证体系。针对蔬菜合同定购分散,涉及千家万户,管理比较困难的实际情况,实行市、乡、村层层控制,并注意发样农民自身监督、检查、管理合同的作用,提高了合同兑现率。秋菜合同兑现率达96%,夏菜合同兑现率为78%。1988年全市春菜上市量为252万公斤;夏菜上市量为1 964万公斤;秋菜上市量为5 225万公斤,其中白菜4 623万公斤,自给有余,还支援了兄弟市县。
【理顺流通渠道搞好市场供应】 1988年夏菜旺季提前,上市量之大、时间集中是历史上少有的。针对这样情况的变化,公司把工作重点放在收购、分拨和平衡工作上,基本做到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都满意。1、南郊蔬菜生产基地新华镇的南华、永芳、永华3村与市内菜站直接签订合同,直接送菜进城。近郊红旗乡与其他商店实行 5日衔接计划,按计划直接送菜到店,方便了菜农交菜。2、坚持5日平衡制度,做到调度人员心中有数,平抑好市场。卖菜网点增到78个,固定卖菜人员达285名,旺季高峰时期还临时走街串巷,方便群众购买。3、从5月1日开始,各收购点全部从早 5点开始收菜。新华菜站的干部、职工在旺季日夜坚持在一线。市区商店,实行早5点至晚7点卖菜,并坚持净菜上市。 4、根据市场变化,灵活掌握蔬菜价格,保持稳定。在全国物价上升幅度较大的情况下,本市的蔬菜价格不但没有上升,反而大幅度下降。在做好地产菜收购的同时,还抓了外进菜的供应工作,使蔬菜市场基本做到淡季不淡,细菜不断,满足了消费者需求。蔬菜批发站1988年外进细菜 950万斤,市政府实行最高限价,使居民春节期间吃到了便宜菜。
【以优质服务扩大推销】 公司蔬菜批发站在销售环节上,改变了官商作风,以优质服务扩大推销,在蔬菜批发和零售方面做到了从时间上给予方便,从手续制度上给予方便,从服务方式上给予方便。对远郊批零商店实行送货上门制度。公司副食部为扩大推销,将原来经营的21个品种增加到116个,不仅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而且取得较好的效益。
【狠抓企业科学化管理】 1988年,在学习《企业法》、《会计法》、《物价管理条例》的基础上,普遍推行分组分权管理,划小划细核算单位,实行店、部、组三级管理、三级核算,对资金费用实行定额管理,促进了企业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公司全年商品纯销售计划3 140 万元,实际完成3 335万元,为年计划的1060,比1987年同期上升7.4%。年亏损指标230万元,减亏16万元。
(李新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