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工商

工商物价

工商



                   ·工  商·
  【经济合同管理】 一、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经济合同法。(一)通过市广播电台进行普法宣传。针对一些农民对签订粮食和蔬菜合同缺乏了解的实际情况,通过电台播讲了“为什么要签订粮食订购合同 ?”以及“粮食订购合同的法律特征”等有关知识;(二)通过报社宣传报导了担保人的法律责任和关于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的意义、作用等经济合同法规知识 9篇。(三)通过办班讲课进行重点宣传。为乡镇企业办班讲课 1次,宣传讲解了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基本法律常识、使厂长、主任、村长以上干部普遍受到教育。(四)利用订货会之机宣传。1988年 5月份在供销社、生产资料公司订货会上,宣讲《经济合同法》,并对订货合同签约、履行手续等进行详细说明。(五)深入基层企业走访宣传。1988年市工商局先后深入到53个业务主管部门、113户企业宣传合同法规知识。(六)在咨询接待100余位申诉和来访者时宣传经济合同法规知识。
  二、加强合同管理网络的建设。1988年6 月份市工商局向全市各企业主管部门发出(88)24号文件“关于组建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全市各企业认真贯彻和落实《通知》的规定,至1988年末,调整理顺合同管理委员会110个、管理小组493个,调整和充实合同管理人员3 295人。市白酒厂、起重运输机械总厂、第二农机修造厂和矿务局多种经营总公司等单位,把合同管理工作纳入企业管理的重要改革目标,做到经常分析、经常考核。
  三、提高合同签证工作质量。1988年市工商局为提高合同签证工作质量,在合同签证工作中坚持做到“三查三看”。即查双方当事人的法人资格,看合同关系的主体是否依法成立;查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法令和计划要求,看有无买空卖空、转包渔利等违法行为;查合同主要条款是否齐全,看有无条款不全、责任不清、手续不完备的。通过“三查三看”的严格审查,提高了合同签证质量,保证依法签订履行合同,维护合同法的严肃性。1988年全市共签证各类经济合同 621份,基本符合合同法的要求,没有出现重大隐患。1988年全市农村粮食和蔬菜合同签订工作,完全按省政府要求签订到户。共签订粮食定购合同12 756份,蔬菜订购合同2 437份。粮食和蔬菜订购合同,基本达到合同法的要求。
  四、做好调解、仲裁工作。1988年市工商局共受理各种经济合同纠纷案件22起,争议金额达18.2万元。调解结案22起,结案率达100%。确认无效合同2起,收取案件仲裁费761.5元,维护了经济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企业登记管理】 1988年7月1日起,根据国务院李鹏总理签署的第一号命令,本市已全面推行了企业法人登记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企业法人登记注册手续,增加了企业章程、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房产使用证明等审查手续。从10月 1日起,又实行了企业法人登记注册公告制度,通过鹤岗日报,对已经工商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的企业给予公告,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截止11月已经公告的企业法人56户。
  【集贸市场管理】 1988年全市城乡市场繁荣活跃,有力地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方便和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全年市场总成交额为5 278万元,比去年增长59.6%,占全市社会商品零售额的7.1%。主要农副产品成交量分别是:蔬菜682万公斤,比去年增长9.4%;水果1 250万公斤,比去年增长18.4%;肉蛋禽 259万公斤,比去年增长71%;水产品52万公斤。全市发展长期有证商贩1 487户,比去年增长2.7%;发展长途贩运户228户,比去年增长 15.7%。引进各类商品1 250万公斤,比去年增长19%。其中,西瓜470万公斤,苹果220万公斤,梨90万公斤,香蕉、桔子、葡萄、元葱、大蒜等470万公斤。全年共查处各类违章违法案件118 起,查处2 577人次,罚没款近 1万元。其中,掺杂使假、短斤少两变相涨价等60起,欺行霸市45起,非法经营重要生产资料5起,无证食品加工点5起,假冒伪劣商品3起。查处场外交易、无证经营1 900多人次,收缴不合格秤40多杆,非法交易国库券2 000余元,场外交易和无证经营水果500多公斤,掺假黑木耳1 000余公斤,销毁不卫生食品及禁售食品400多公斤。在维护市场治安秩序过程中,拘留12人,教养1人,收容5人,判刑 1人。1988年12月中旬,市局下发了《关于搞活管好两大节日市场的通知》,为搞好1988年元旦、春节市场的商品供应,在两大节日期间,各区举办了迎春年货大街、增设20处节日临时市场,引进鱼类3万公斤、猪肉2万公斤、鸡蛋 2.1万公斤、山产品1万公斤、小油料0.8万公斤。两大节日期间市工商局在有关部门配合和支持下,严格加强“三证”管理和食品卫生防疫检测工作。在价格管理方面,对价格较高的品种实行临时最高限价,并做到价格上板,接受群众监督。
  【放宽政策 搞活市场】 1988年市工商局制定了进一步放宽政策,搞活市场的若干项具体规定,即不仅城镇无业居民、待业青年、退休职工、停薪留职工人等可以经登记后经商,就是农民、离退休的一般干部、临时放假的厂矿企业工人,也可经登记批准后进入市场经商或从事长短途贩运活动。对销售自产品的农民及灾区农民,实行优惠政策。1988年秋对有“自产证”农民卖秋菜免收市场管理费。受灾地区居民,只要有当地政府受灾证明;外地人员,只要持有所在地工商部门营业执照,并在鹤岗市市场管理部门登记后,就可享受优惠政策。由于政策放宽,1988年全市市场商品总成交量和总成交额均创历史最高水平。
  【个体工商业户管理】 1988年全市新发展个体工商户 2 133户,截止到12月10日全市个体工商户已发展到7 205户,比去年同期上增 1.7%。从业人员11 136人,比去年同期上增2.1%。全市各业个体工商户有资金2 165万元,总产值2 887万元,总营业额14 083万元,商品零售额13 368万元。从发展的八大行业看:工业、手工业957户,比去年上增 0.1%;建筑业12户,与去年同期比平衡;运输业387户,比去年上增37.7%;饮食业942户,比去年上增18.8%;服务业495户,比去年同期上增36.4%;商业4 028户,比去年同期下降4%;修理业346户,比去年同期下降26.1%;其他行业38户,比去年同期上增 192.3%。1988年为使个体经济正常发展,市工商局采取如下措施:一、放宽政策。1988年市工商局根据上级指示和市实际情况,草拟了《关于进一步放宽个体经济政策的决定》二十条,并以市工商局(1988)35号文件下发基层。二、经常宣传发展个体经济政策。三、及时帮助个体户解决具体问题。对办照的个体户,只要符合条件,手续齐备,就及时办理。四、定期进行整顿。1988年市工商局对个体户进行全面检查整顿和单项检查整顿6次。春节前对全市个体坐商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整顿。共检查个体坐商户1 552户,其中查出超经营范围的15户,短斤少两卖高价的11户,取缔无照经营的10户,对查出的问题,按照《条例》规定,都分别作了严肃处理,通过这次整顿全市个体坐商户在店容店貌,清洁卫生,文明经营等方面都有了明显的改观。1988年下半年,市工商局对向阳区个体饭店进行了一次全面整顿。通过这次整顿,对向阳区违章违法个体饭店罚款共420 元,有 5户改字号的及时更换了营业执照,有 4户卫生不合格的,停业限期改进。1988年市工商局为使个体经济管理实现规范化,对全市个体坐商户门市牌匾进行了一次整顿。整顿后个体户门市牌匾样式规格统一,并实现门市牌匾、营业执照、登记底卡名称三统一。
  1988年市工商局在检验5 652户个体户营业执照时,发现已停业846户,占总发展户数的13%。发现停薪留职期满的10人;有各类问题的25起(借用户口办营业执照的3 起,转让营业执照的2起,丢失营业执照的14起,有其他问题的6起)。
  【经济监督检查】 1988年共查处各种投机倒把、违法违章案件284起,比上年提高212%;共收缴罚没款235 400元,较上年提高65.84%。
  一、大要案件的查处工作。在深入贯彻《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中,全市工商系统的各级办案单位,一直把查处大要案件做为经检工作的重点来抓。1988年共查处大要案件50起,比上年同期增加16.27%。从案件特点上看,一是倒卖重要生产资料的案件仍然比较突出;二是制造、推销冒牌商品、假商品、劣质商品坑害消费者,或者掺杂使假,偷工减料情节严重的案件较多。
  二、综合治理工作。为了减少发案,工商局把综合治理工作贯串于全年经检工作的始终。办案人员一年来共查处国营、集体、个体企业逾千户,所到之处普遍进行了工商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宣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市燃料公司销售原煤掺假,矿务局水泥厂多种经营公司销售袋装水泥严重亏量等大案,都及时通过鹤岗日报、鹤岗人民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介做了全市性的通报批评,同时还针对发案原因,帮助企业研究改进措施。兴山和南山区工商局也都在办案中针对问题查找原因,协助企业制定防范措施,收到良好效果。
  【商标管理】 1988年全市共计核转商标33件,比上年增加14件。其中萝北县 3件,绥滨县1件,经核转后批准注册的商标有6件。一、宣传有关商标法规。为贯彻好新的商标法以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工作人员携带法规、细则及文件等,深入企业进行逐户宣传,做到不仅主管人员和主管领导理解和掌握政策,而且利用职工大会宣传法规,扩大教育面。二、贯彻七台河会议精神,全面整顿注册商标。1988年5至6月中旬市工商局根据省七台河会议精神,对全市148 件注册商标进行了全面复查。复查结果:全市大部分商标使用正常,但也有问题,其中自行改变注册人名义的有8件;丢失商标注册证书的有6件;失火烧掉注册证书的 1件;无法查询不知去向的 1件。这些问题在复查期间均得纠正。三、深入市场调查,制止无商标和假商标进入商场。1988年 8月市工商局先后在向阳区、工农区、南山区和兴安区等15个商业、百货和五金交电企业设18个专兼职联络员,坚持经常检查各商店商品的商标,发现无商标或假商标,立即制止,并进行经济制裁。四、加强对商标印制部门的管理,杜绝假冒商标根源。1988年市工商局坚持每季度对商标印制企业进行一次检查,共查出印刷他人未注册的商标38万多张,同时制止了一些未注厂名和厂址的商标印刷出厂。
  【广告管理】 1988年广告宣传工作有了新发展,全市在原有 7户广告经营企业的基础上又增加了1户春潮广告公司。全年广告营业额达864 246元,比去年增加 248 664元。路牌广告510平方米,比去年增加300平方米,兼营广告的单位每天以内容丰富、形式多彩,利用不同的媒体向全市人民做各种产品的广告宣传,为全市人民丰富多彩的生活充实色彩,提供信息,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广告业的应有作用。
  在对广告业务的监督检查上,坚持每季度检查一次制度,从不放松管理。工作人员坚持严格执行“广告管理条例”,对申请登稿单位从严审查,把住来稿关,同时实行填写登记,建立档案制度。一切未经工商局批准的广告,刊播单位不得刊播。
                                     (吕其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