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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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工作
·文化工作·
【市文化工作概况】 1988年是市文化艺术工作深化改革,具有突破性进展的一年。市文化局在所属各单位试行了不同形式的改革方案,效果显著。首先,对2个专业剧团(京剧团、豫剧团 )实行了“四定三补二奖一罚”制度,充分调动了剧团领导及演职人员的积极性。1988年这2个专业剧团在本市、大庆、江苏、哈尔滨、鸡西等地巡回演出计292场,收入 4.5万元,自创剧本《假银案》、《三接印》等;京剧团戏校年初被省文化厅调省做了专场汇报演出,并举办了鹤岗戏校艺术教育专题研讨会,受到省领导及戏曲专家们的好评。市文化局长在省地市文化局长会议上介绍了剧团改革经验。其次,1988年对新华书店等单位引进竞争机制、风险机制,使市新华书店成为全省同行业第一家实行风险型个人录包的单位。图书销售额和库存量均创历史最好水平,在全省书店系统介绍了风险承包的经验,并在东北10大城市书店改革座会上介绍了承包作法。再次,1988年对电影发行放映系统继续实行了“片租联奖二级承包”制,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提前72天完成全年任务,放映收入和发行收入的增长幅度继续保持全省同行业前3 名。1988年对群众艺术馆、图书馆、文物管理站等单位实行了责任承包和馆、站长负责制,使市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发展,横向联合更加广泛。全年有20多个单位联合集资 4.1万余元,开展14项全市性大型文化艺术活动。还组队参加了黑龙江省7城市音乐会,取得好成绩。
【群众文化】 1988年举办14次全市性大型文化艺术活动。有文化局、教委、电台、电视台联合举办的全市中小学声乐、器乐、舞蹈大奖赛;文化局、矿区工会联合举办的全市业余文艺团队调演;全市第二届声乐、器乐、舞蹈大奖赛;鹤岗市第二届中青年戏曲演员表演大奖赛;全市少年儿童器乐比赛;鹤岗市农林系统第二届文艺汇演等。这些汇演、调演,比赛参加的人数、水平均高于往年。在群众文化活动中,发现了一批具有较高艺术修养的文艺人材。绥滨县青年歌手李秀娟和市郊区文化馆辅导干部傅志贤分别获黑龙江省农村青年歌手大奖赛城镇组比赛二、三等奖;群众艺术馆歌唱演员蔡岩参加由中国音乐家协会《歌曲》编辑部、中国文联出版公司在北京联合举办的“如意杯”未来词曲作家、演唱家成材之路大奖赛中获通俗组演唱金奖。杨小泉创作的剧本《假银案》在《剧本》上发表。
【文化市场管理】 1988年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市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1988年制定了《鹤岗市文化市场管理办法》、《鹤岗市文化市场管理若干规定》。全市有舞厅 4处、电子游艺厅24处,室内外台球经营点 132处。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电字〔1988〕51号通知精神,市公安局、工商局、邮电局、城建局、文化局联合检查了文化市场20余次。全年接待外来大型演出团体24个,演出129场。接待民间艺术团体12个,演出800余场。活跃了本市文艺舞台。
【市群众艺术馆各种文化活动】 1988年市群众艺术馆组织创作歌词192首,歌曲98 首,舞蹈21个,曲艺作品34件,美术、书法、摄影、篆刻等作品 1 149件。举办各类培训班18期,培训 745人次,组织演出队代表黄金公司参加省黄金系统文艺汇演;组织代表队赴双鸭山市参加第三届黑龙江省东部 7城市音乐会。充分利用展览厅,举办各种展览,其中有艺术馆、文联、实验小学联合举办的“日本国长野县五加小学与中国鹤岗实验小学儿童画展”;艺术馆、矿区工会、煤建处联合举办的“李国维水彩画展”;“田秀全英雄事迹展览”等。
【电影放映、发行】 1988年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奖励了京剧团剧场和矿区影剧院等7 个先进放映单位,实现1987年联奖责任制,同时与全市12个放映单位签定了1988年经济承包合同书。1988年全年放映收入110万元,发行收入 77.6万元,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提前77天完成全年任务。
【市京剧团】 1988年初,市京剧团与文化局签定了“四定三补二奖一罚”合同,调动了剧团演职人员的积极性。全年共演出126场,收入1.6万元,演出收入超年计划的 60%。本团创作剧目《假银案》、《智擒九尾狐》。为配合交通安全工作排演了现代京剧《警钟》。在哈尔滨市与北京京剧团联合演出13场。自筹资金51万元,自行设计、施工将原剧场改建成本市第一家豪华型立体声剧场“京剧团立体声影剧院”,1988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剧场。
【市豫剧团】 1988年实行了“四定三补二奖一罚”制,全年演出166场,收入2.9万余元(其中到江苏、大庆巡回演出 150场),场次和收入分别超年计划的40%和15%,排练并演出了自创剧目《三接印》。1988年由市电视台录制了大型古装讽刺喜剧《鸳鸯戏水》,作为与兄弟电视台交换节目。
【文物管理】 1988年加强了文物保护的宣传和管理工作,完成了地方史料的归类、装订;整理了鹤岗市(含绥滨)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档案及地图绘制;收集革命文物18 件,登记文物32件;举办了《文物保护法》图片展览,下发《文物保护法》 500份,撰写文物宣传稿件16篇。
【文艺创作及文艺志编纂】 1988年市文化局创作评论室创作及组织创作大、小型剧本 7个,写出歌颂田秀全烈士的报告文学1 部。艺术史志集成完成了省《戏盐志》鹤岗条目的编写任务;上报省艺术研究所曲艺唱腔14段;与省艺术研究所联合整理、录制了曲艺艺人李鸿霞唱腔60段;完成了《鹤岗市文艺志》初稿的编写任务。
【图书发行】 1988年市新华书店实行风险型个人承包,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全年图书销售额 358.6万元,创历史最好水平,实现利润 9万元,超出承包计划的 4.5万元,库存降到159.2万元。由于成绩显著,在黑龙江省书店系统和东北 10城市书店改革座谈会上介绍了承包经验。
【市图书馆图书阅览】 1988年市图书馆接待读者2 890人次;图书流通6.5万余册次;为读者提供原文资料158份;新购图书239种1 845册,购书报费用3.2万元。
【艺术教育】 1988年采用自筹资金办学和送出去、请进来等办法,加强艺术教育工作。京剧团戏校一年来教育质量明显提高,学员们刻苦练功,并排演了一些成型的小戏及折子戏。1988年 1月17日在文化局高殿祥局长率领下,赴省为省委、省政府领导及专家们进行了汇报演出。省文化厅召集有关专家为戏校举行了研讨会,戏校介绍了办学经验,受到省文化厅及专家们的好评。
(温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