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与疾病防治
公共卫生与疾病防治
·公共卫生与疾病防治·
【防疫机构与队伍】 1988年鹤岗市有市、县、区卫生防疫站22所,其中,市区 9所,萝北县10所,绥滨县3所。全市防疫队伍238 人,其中,防疫技术人员201人。在防疫技术人员中,副主任医师2 人,主管医师29人,医师36人,医士86人,其他技术人员48人,已形成一支比较健全的卫生防疫网。
1988年加强了防疫工作目标管理。市卫生局年初同市防疫站签订了“健康目标责任状”,市防疫站同各县、区防疫站层层签订工作目标合同,促进了全年卫生防病工作任务的完成。
【传染病防治】 1988年急性传染病防治以病毒性肝炎和流行性出血热防治为重点。全年开展乙肝感染率调查2 500人份,举办了全市医疗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e系统检测学习斑,首次开展了e系统检测。
1988年全市(ff两县)报告发生急性传染病4 768例,总发病率为480.54/10万,较1987年上升6.88%,其中,病毒性肝炎596 例,发病率 60.07/10万,较1987年下降25.49%;流行性出血热126例,发病率达12.69/10万;伤寒7例,发病率 0.71/10万,较1987年下降50.53%;流脑17例,发病率1.71/10万,较1987年下降53.53%;麻疹5 例,发病率0.5/10万;百日咳7例,发病率0.71/10万;猩红热110例,发病率11.86/10 万,较1987年下降63.48%;细菌性痢疾3 896例,发病率392.65/10万,较1987年上升 25.78%;森脑3例,发病率0.3/10万。脊髓灰质炎连续5年无病例发生,白喉、狂犬病一连续3年无病例发生。
【计划免疫工作】 1988年计划免疫工作,推行计划免疫保偿制。全年共推行生物制品 7种,297 075人份,其中,麻疹8.5万人份,脊灰苗8万人份,百白破三联 48 967人份,百白二联12 128人份,流脑疫苗4.7万人份,森脑疫苗4 400人份,狂犬疫苗 1 900人份。单苗抽样调查符合率:麻疹疫苗,城市为96%,农村为92.74%;脊灰苗,城市 98.1%,农村96.9%;百白破三联,城市98.1%,农村99.0%;四苗覆盖率达 91.0%。鹤岗市计划免疫接种率经省考核,四苗覆盖率90.95%,居全省第4位,提前 2年达到国家卫生部规定的两个85%指标。萝北县积极开展计划免疫保偿,1988年全县20 706名1至 7岁儿童中参加保偿人数达 13 189人,平均参保率为63.9%,达到省要求标准。
(左继明、孙丽)
【矿务局卫生防疫工作】 1988年矿务局卫生防疫部门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急性传染病条例》,整顿健全疫情报告网,坚持传染病旬报统计和及时下发《疫期动态》。全年共发生各类传染病 2 899例。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上,对伤寒、流脑、出血热等传染病进行了经常性流调和严格的疫区处理,对周围易感人群进行预防性服药。对1987年发生的伤寒病人进行了追踪服药,防止带菌病人排菌传播。1988年曾相继在矿山发生了红眼病和流行性腹泻。矿务局防疫站协助各矿医院,深入采区进行宣传、发放药品、隔离治疗等综合性防治措施,在很短时间内即控制和消除了流行。1988年对易感人群下发口服药1.7万片,消毒剂4吨,保证了疫区处理用药,有效地控制了传染病的传播和蔓延。
(张受训)
【结核病防治】 1988年结核病防治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了《黑龙江省结核防治条例》,加强了“三网(童防网,城防网,农防网)建设。全年新生儿接种卡介苗4 153人,接种率为96.3%,小学生复种卡介苗人数5 719人,接种率99.8%。全年发现结核病人618人,其中菌阳性病人146人,占23.3%。举办了教保、儿保、乡医参加的卡介苗接种学习班,参加人员98人。
(左继明)
【地方病防治】 1988年坚持防病治病的方针,落实多元防治措施。鹤岗市区地方病有大骨节病、地方性甲状腺肿病、克山病、地方性氟中毒。大骨节病主要分布新华镇永华村、团结乡合胜村、蔬园乡新发村。大骨节病以投服亚硒酸钠片为主,进行综合防治,1988年投服6.94万片,3至16岁儿童服硒率95%,病情稳定,没有发现新病例。克山病分布在新华镇永芳、永安等8个村,1988年没有发生病例。地方性氟中毒分布在蔬园乡新发村,1988年经对氟病区3至14岁儿童169人进行普查,有59名患者,患病率34.91%,较1983年改水前氟病区斑牙患病率的49.68%下降29.73%,改水后出生的儿童无新病例发生,改水预防氟病收到显著效果。地方性甲状腺肿病分布较广,城乡均有患病。1988年中小学生患病率3.41%,肿大率 8.9%,病情稳定,主要坚持食盐加碘,中小学生辅以碘油胶丸药物治疗。1988年每月对加碘食盐含碘量进行测定,全年采样395份,有碘率100%,合格率达70%。投碘油丸7.29万人份,巩固了地方病防治成果。
(左继明、孙 丽)
【工业劳动卫生与职业病调查】 1988年对全市22个县、区、局63个厂矿近30个尘毒作业点的防尘防毒检查。全市有粉尘单位66家,接尘工人4 291人。尘作业点105个,尘肺人数38人,可疑89人,毒物厂矿81家,接毒工人1 058人,中毒累计33人,可疑50 人,以铅中毒为主。对6个区26个点的大气中氮气进行测定工作。
在劳动卫生工作中,矿务局各职防科与保健站均配备了专兼职人员。对西山煤气厂进行了全面劳动卫生调查,对危害生产工人的有害因素进行了监测,写出了“西山煤气厂劳动卫生调查报告”。另外,结合普查,用职业病发病指标和历年有害因素等基础资料进行综合总结分析。对富力矿、十三厂进行了劳动卫生调查工作。为了解井下生产工人休工情况,对富力矿三采区开展了病伤休工调查,系统全面分析了煤矿生产工人病伤休工所存在的各种因素。还先后开展了煤矿更衣室环境条件的卫生评价,机修厂制氧车间洗塔过程的劳动卫生监护工作。兴安、富力矿保健站还建立了劳动卫生室,配备了测尘仪,开展测尘工作。全局粉尘浓度测定共 913个样,最高8.1mg/立方米,最低2.8mg/立方为米,平均6.2mg/m立方米。
职业病普复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根据局职业病 5年普查整体规划,全局开展接尘工人普查3 776人,普查率为84%。对尘肺患者和观察对象691人,开展了复查工作。全年共定诊尘肺417例(合并结核162例)其中1 期376例, 2期36例,3期5例。对十三厂接触TNT接毒工人128人进行普复查,检出职业病15例,检出率 11.7%,对慢性中毒者给予治疗和调离。矿务局职业病普复查工作,连续3年名列东煤公司第一名。
【食品卫生监督】 1988年在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中,强化法制观念,实行依法监督,以抓好饭店业整顿达标、肉与豆制品管理、整顿冷饮厂家达标为重点,以做好预防食物中毒工作为突破口,全面开展法制管理,收到明显效果。全年组织7次大型检查,共检查 17.6万单位次,食品卫生监督覆盖率100%,停业整顿258个单位次,限期改进480个单位次,处理变质食品0.7万余公斤,罚款1.7 万元。对全市43家冷饮厂进行检查整顿,取缔 18家。对工农区现有20家个体肉食品加工点进行反复多次检查,12家达标,3家被取缔。对饭店进行为期3个月整顿,有80%达标,64.4%扩大灶房面积,35%增加上下水设备,56%达到分间作业, 81.5%铺设了瓷砖,85.4%增加了流水洗手设备, 56%增加了固定三池,46%增设了卫生灶。全年进行从业人员体检9 216人,体检率达 98%。有185名病人调离工作。1988年发生食物中毒 3起、48例,发生率为4.85/10万,中毒原因查明率为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