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凤为保护集体财产献身
王宝凤为保护集体财产献身
【王宝凤为保护集体财产献身】 1989年4月30日晚8时50分,盗窃分子田辉窜入位于南翼和获胜屯之间的建材公司煤粉厂职工更衣室内行窃。在作案中,被从别的工作室回来的青年女工王宝凤发现,她毅然向窃贼逼去,把窃贼堵在现场。田辉发现进屋的只是一个20岁左右的女青年,便软硬兼施地对王宝凤说:“你放我走,以后我一定报答你。”王宝凤断然拒绝,并与田辉撕打在一起,她一边抓田辉的衣服一边喊:“快来人哪!抓贼啊!”做贼心虚的田辉急忙用手捂住王宝凤的嘴,并用一只胳膊勒住王宝凤的脖子,然后指着身边的一把大铁锤恶狠狠地对王宝风说:“你再喊,我就砸死你!”王宝凤拼命挣扎,坚持与歹徒搏斗。气急败坏的歹徒拿起一块砖头照王宝凤的头部连击数下,将王宝风击倒在地。一无所获的歹徒不甘就此罢手,于是手忙脚乱地在王宝凤身上寻找钱物。头负重伤的王宝凤此时苏醒过来,使出全身力气拽住了歹徒的一条大腿,并用微弱的声音继续呼喊报警。丧心病狂的歹徒田辉拿起身边的铁锤向王宝凤的头部猛击下去,鲜血从头部喷射出来……19岁的王宝凤用鲜血和生命实践了自己的誓言:“我要在思想上发扬共产主义道德,勇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
6月2日,矿务局多种经营总公司建材公司党委做出决定,对王宝凤为保卫集体和职工的财产而同歹徒搏斗英勇献身的事迹进行表彰,在建材公司系统内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公司团委也做出决定,追认王宝凤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