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
绥滨、萝北2县概况
绥滨县
·绥 滨 县·
【地理】 绥滨县位于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西北部,黑龙江和松花江汇流夹角地带,东经131°8′12″——132°31′,北纬47°11′55″——47°45′23″。北部以黑龙江主航道为界与苏联隔江相望,西与萝北县接壤,南濒松花江与桦川县、富锦市为邻,东与同江市一水相连。县境东西宽117.4公里,南北长 46公里。西南距佳木斯市100公里,距哈尔滨市520公里。西北距萝北县130公里,西距鹤岗市192公里。
绥滨县境内无山无丘陵,地势平坦。地势走向西高东低,西部海拔63米,东北部海拔52米。境内岗洼插花,沟渠纵横,间有零星高地,多河流,多泡泽。
境内河流有30条,总长631.3公里,每平方公里拥有河道长0.19公里。江、河水域面积265 390亩,占县总面积的5.3%,占县水域总面积306 026亩的86.7%。
黑龙江在绥滨县境内的支流有七里信河、高力河、北蜿蜒河、圈河、小黑河、江岔子河、三道河。
松花江在绥滨县境内的支流有蒲鸭河、蜿蜒河、敖来河、向日河、凤鸣河、小黄河、车轱辘河、转心河,小蜿蜒河、头道河、二道河、三道河、小红河、南北河、干巴河、南望海河、北望海河、弯把河、老渔圈河、韩家河、高祯河。
绥滨县属于寒温带大陆性气候,四季明显。冬季气候寒冷干燥,持续时间较长。夏季温暖湿润,时间较短。春秋两季寒温交替,气候多变。年平均气温在1.8℃~2.4℃,最高年1975年,3.8℃。最低年1969年,-3℃。无霜期132~140天。初霜一般在每年9月25日左右出现,终霜日5月4日~14日结束。年平均降雨量470~500毫米。开封江时间,松花江每年11月18日左右封,翌年4月20日左右开,冰封期156天左右。黑龙江每年11月5日左右封,翌年5月 4日左右开,冰封期180天左右。
【自然资源】 1989年东北内蒙古煤炭工业联合公司煤田地质局110勘探队探明,绥滨县西北部福兴村、永祥村一带有煤炭资源,储量为5.3亿吨。
黑龙江江底、江心岛的江砂中含有大量黄金,可供开采。
绥滨县有草场102块,总面积285 240亩,年可产鲜草36万吨,总载畜量为9.9万羊单位。草种类有小叶章、牛鞭草等10多种。
绥滨县地处松黑两江汇流处,水资源丰富。
【历史沿革】 绥滨县境内三四千年前就有土著民族居住。商周时为古肃慎人住地。汉代为挹娄人住地。北朝时勿吉人分为七部,绥滨一带勿吉人属于黑水部。隋唐时勿吉人称为靺鞨。当时黑水靺鞨部以黑龙江为界分为南北两部,绥滨属于南黑水靺鞨部,公元726年(唐开元十四年)归黑水都督府管辖,741年转归平卢节度使管辖,公元 815年归渤海都督府怀远府管辖。辽代松花江下游形成五国部,今绥滨地区属于东京路黄龙府都部署司五国部的奥里米部。金代属于上京会宁府胡里改路奥里米部。元代属于辽阳行省水达达路海西东水路城站——奥里米站。清初由宁古塔牛录章京管辖。1732年 (雍正十年)由宁古塔将军三姓副都统管辖。1784年(乾隆十二年)由吉林将军三姓副都统管辖。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由依兰府汤源县管辖。1910年(宣统二年)设汤源县高家屯分防巡检署,隶属黑龙江省兴东兵备道。 1912年隶属黑河道萝北设治局。1913年高家屯分防巡检署改为萝北县高家屯警察事务所。1914年改为萝北县高家屯佐治局。1917年改为绥东设治局,隶属黑龙江省黑河道。1929年1月 9日绥东设治局改为绥东县,1月23日改称绥滨县。1932年6月日本侵略军侵占绥滨,建立了伪绥滨县公署,隶属于伪三江省。1945年8月11日日本侵略者溃逃。1946年2月1日建立民主政权绥滨县政府,隶属合江省。1949年6月27日绥滨县合并于富锦县,归松江省领导。1963年12月30日国务院决定恢复绥滨县建制,1964年4月1日恢复绥滨县,隶属黑龙江省合江专员公署。1985年隶属佳木斯市。1988年1月1日隶属鹤岗市。
【行政区划】 绥滨县设3镇9乡,即:绥滨镇、绥东镇、忠仁镇,大同乡、连生乡、北岗乡、北山乡、新富乡、富强乡、东方乡、中兴乡、福兴满族乡。全县 167个村民委员会,18个居民委员会,135个居民小组,303个村民小组。
境内有宝泉岭农场管理局所辖的绥滨农场、二九○农场、蒲阳农场。
【人口、面积】 绥滨县总人口177 521人,男91 222人,女86 299人。其中县属人口123 713人,绥滨农场、二九○农场、蒲阳农场为53 808人。农业人口为89 088人,占总人口 72%。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53.26人。
居民有18个民族。汉族人口为167 039 人,占人口总数的 94.1%。满、蒙古、朝鲜、达斡尔、回、锡伯、赫哲、苗、彝、壮、藏、侗、土家、高山、羌、鄂温克、俄罗斯等17个少数民族总计1 048人,占县总人口的5.9%。
全县总面积3 335平方公里(约500万亩),其中县占面积约为 255万亩,国营农场占用面积为245万亩。县占面积中可耕地为120万亩,为县占面积的 47.4%;林地面积为25万亩,为县占面积的10%;牧地面积为6万亩,为县占面积的2.4%;荒地面积14万亩,为县占面积的5.5%;建设用地面积24.8万亩,为县占面积的9.8%;其他用地面积为33万亩,水域面积为30.6万亩。
全县有已耕地1 060 846亩,平均每人占有已耕地8.6亩,每个农业人口占有已耕地11.9亩。
【领导机构及领导人】
中共绥滨县委员会
书 记 李宏臣
副书记 赵树和 贺孝辉(1月免) 宋万祯 武德福(1月任)
绥滨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主 任 王林春
副主任 王广祯 李玉山 刘德福 郑端成
绥滨县人民政府
县 长 赵树和
副县长 张星峰 李世奇 王立深(4月免) 黄福臣 高文君(4月任)
政协绥滨县委员会
主 席 洪景文
副主席 苏庆生 黄 波(3月免) 程 健 于长胜 张佐栋
中共绥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书 记 武德福(5月免) 高崇武(5月任)
副书记 姜庆志 王衍选(3月免)
绥滨县人民法院
院 长 张沛所
副院长 曹克俭 白万成
绥滨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 梁化久
副检察长 姜庆喜
绥滨县人民武装部
部 长 李节来
政 委 甘永润
【农业】 绥滨县地处三江平原,土质肥沃,水利资源丰富,江河、沟、渠纵横,灌溉方便。主要粮食作物有大豆、小麦、水稻、玉米,经济作物有烤烟、甜菜、葵花籽等。1989年全县耕种土地930 067亩,粮豆总产11 899.7万公斤,农业人口人均产粮1 324公斤。年向国家交售商品粮5 889万公斤,平均每一农业人口向国家交售商品粮661公斤。薯类总产 726万公斤。经济作物总产量为6 793万公斤,瓜果产量302万公斤。
全县拥有链轨拖拉机173台,大中型胶轮拖拉机1 242台,小型拖拉机 5 308台,联合收割机89台,收获机械565台,农产品加工机械497台。1989年机械播种面积69.9万亩,占总播种面积的75%。机械收获面积24.8万亩,占总收获面积的26.7%。农村制米、制面、饲料加工全部实现机械化。
全县共有大牲畜9 686头(匹)。其中黄牛5 746头,年出栏729头;奶牛1 847头,年产鲜奶2 953吨;马2 079匹。全县共饲养猪29 521头,年出栏24 858头;羊 12 172只,年出栏1 087只;家禽32.7万支,年产蛋854吨。
全县养鱼水面8 132亩,年产鱼88.9万公斤,其中江河捕捞鱼40万公斤,年收购鲟鳇鱼1.3万公斤,加工鲟鳇鱼籽1 430公斤,出口创汇40万美元。
【工业】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地方工业和乡镇企业有了迅速发展。先后办起了啤酒厂、乳品厂、浸油厂、羽绒厂、离合器厂、制瓦厂、服装厂、肉禽厂、饮料厂等。全县共有国营企业16家,集体企业37家。1989年工业总产值4 015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33%。全民所有制工业产值为2 208万元,占工业产值的55%。重工业产值715万元,占工业产值的17.8%。轻工业产值3 300万元,占工业产值的82.2%。乡镇企业产值1 423万元,占工业总产值的35.4%。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总值1 738.5万元。
工业产品主要有电力、汽车配件、拖拉机配件、中小农具、机制纸、红砖、羽绒服、服装、鞋帽,乳粉、啤酒、白酒、饮料等。
主要厂家有:
绥滨县发电厂
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有职工450人,厂房2万余平方米,固定资产6 241万元。每年发电1 864万千瓦时,年产值156万元,上交利税4.2万元。
绥滨县啤酒厂
为乡镇企业。有职工807人,厂房2.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 815.1万元。年产啤酒14 124吨,年产值 635万元。“北国牌”啤酒被农牧渔业部和黑龙江省评为优质产品。1988年哈尔滨国际博览会荣获“金熊”奖。1989年向国家交利税394.5万元。
绥滨县星光离合器厂
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有职工230人,厂房6 774平方米,固定资产 133.6万元,年产汽车配件 2.9万件,拖拉机配件16万件,产值286万元,上交利税2.7万元。主要产品有汽车纵动盘总成,各种拖拉机纵动盘总成,远销全国各地。
绥滨县浸油厂
属全民所有制企业。有职工184人,厂房1 000平方米,固定资产1 100万元。年产食油1 750吨,产值519万元。
绥滨县白酒厂
属全民所有制企业。有职工129人,厂房3 500平方米,固定资产128.8万元。年产白酒1 045吨,产值120万元,创利税54.6万元。
绥滨县羽绒厂
属全民所有制企业。有职工 158人,厂房4 035平方米,固定资产162.3万元。年生产羽绒服2.8万件,产值400万元,创利税12万元。产品销往苏联。
绥滨县乳品厂
属全民所有制企业。有职工102人,厂房4 000平方米,固定资产 349.2万元。年生产乳粉388吨,产值200万元。
绥滨县、肉禽加工广
属乡镇企业。有职工120人,厂房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53.3万元。年加工肉禽150万只,产值750万元,利润75万元。
绥滨县米粉厂
属全民所有制企业。有职工198人,厂房3.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 178.8万元。年加工大米2 281吨,面粉5 875吨,产值249万元,上交利税10万元。
【交通运输】 县境内有国家公路57公里,县级公路107公里,乡级公路263公里。绥萝公路贯通县境南北,绥汤公路在县境西部通过。县、乡、村均有公路相通。
全县共有汽车530台,其中大小货车261台,大小客车253台,特种车辆 16台。营运载重货车155台,年货运量11.4万吨。
松花江从县境南端流过,流长 148公里,可通千吨级客货轮。黑龙江从县境北端流过,流长83.6公里,可通千吨级以上客货轮。绥滨港是松花江下游最大的货物吞吐港。全县有船45艘,7 780吨位,年货运量14.8万吨,运客11.5万人次。
【邮政、电讯】 县城设有邮电局,绥东镇、忠仁镇、绥滨农场、二九○农场设有邮电支局。有乡邮电所5处。农村信报点127个,报刊零售点 4处。报递员18人。有长途电话线路11条,线路长216公里。乡、村均通电话,杆程910公里。县城安装自动电话,有传真电报。县电话交换机总容量3 200门。全县电话装机886部。
【商业、外贸】 全县有商业网点432处,从业人员1 275人。全县商品零售总额为9 511.7万元。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为620万元。
全县外贸收购总额470万元,出口产品总值470万元。出口品种有鲟鳇鱼籽、大豆、豆粕、黄牛、羽绒服等。
【财政金融】 绥滨县由于工商业不甚发达,工商利税少,农业税收量小,县财政入不抵出,是国家财政补贴县。1989年县财政收入4 175.295元,其中上年结余122.895元,当年收入1 715万元,省给补助2 337.2万元。当年总支出为4 130.495元。
1989年中国人民银行绥滨县支行、工商银行绥滨县支行、农业银行绥滨县支行、建设银行绥滨县支行资金总计20 982万元,其中各项存款6 421万元,占资金总额的30.6%,城乡个人存款4 432万元,占存款额69%,平均每口人存款103元。
本县重视农业发展,实行向农业倾斜政策。1989年向农业投放资金 4 110万元,平均每亩地投入44元,为本县历来最高水平。
【社会福利】 全县有敬老院8处,供养孤寡老人96人。敬老院总面积2 350平方米,投资16.3万元。全县共有农村“五保”户 153户,由各村负责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全部孤寡老人生活得到安置,有了保障。县有残疾人福利厂1处,长期就业人员15人,产值 12万元。
【文化事业】 全县有电影院1处,文化宫1处,俱乐部6处,有文化馆1处,乡文化站12处。各村均设文化室。县有图书馆1处,乡、镇、村、工厂都有图书资料室,总计藏书 25万册。县设有线广播电台、电视台,名乡镇有广播站11处,全县广播线路长 127公里,广播喇叭14 545个。全县居民拥有电视机11 415台。
【教育事业】 全县有重点高中1所,职业高中2所,技工校 1所,初级中学18所,共有在校生11 439人。每万人中有中学生956人。中学教职工1 188人。小学校 208所,在校生24 760人。小学教职工1 537人。儿童入学率99%。
1989年教育事业费559.4万元,占全县财政支出的13.9%。
1989年考取大专学校学生121人,考取中专学生14人。
该县设有省广播电视大学工作站和县教师进修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自1978年恢复函授制度后,培养了高师函授生43人,中师函授生533人。参加高等学校自学考试毕业生25人。
【卫生事业】 县有中心医院、中医院、结核病防治所、妇幼保健站各 1处,乡镇卫生院12处,各村均设有卫生所。全县共有病床338张,医务人员560人。平均每万人拥有31张床位,51名医务人员。医院配备了B型超声波机、X光机、脑血流机、输氧机等医疗器械。
【科技】全县有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32名,中级职称的635名,初级职称的2 643名。1989年获省级科技奖励1项,获市级科技奖6项,获县级科技奖励8项。
【体育】 1989年建成县体育场1处,占地30亩,设有400米跑道的标准田竞场,建有训练房和办公室800平方米。青少年体校1所,专职体育教练2人。
全县 229所中小学校均有田竞、球类、器械、滑冰综合性运动场。县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有篮球场地35处。
(刘殿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