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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查处工作

案件查处工作



  【案件查处工作】 1989年全市共立案检查党员违纪案件 150起,结案 144起,处分党员138人,其中副处级以上干部 17人,科级干部70人。在案件查处中,一是主动出击,查找线索。各级纪委主动协助纪律监督协调小组工作,与监督检查部门相互配合,互通情况,加强来信来访和各类举报工作。一年来,市纪委受理来信来访542件。是1988年的1.7倍。坚持深入基层,听取群众反映,积极查找案件线索,矿务局各级纪委在3月份主动出击中,就掌握了 34条违纪线索,取得了案件检查的主动权。二是排除干扰和阻力,加强办案责任制。各级党委纪委普遍修订落实了领导干部包案责任制,加强了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先后 5次听取了案件线索及查处情况的汇报,及时帮助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困难。三是督促检查、指导办案。市纪委20多名工作人员在常委带领下,分别于1月和5月,到全市38个党委检查了纪检工作。检查、审理、信访还专门到宝泉岭农管局查阅卷宗,指导办案。市纪委还先后两次从全市抽调了30余名素质好、作风正的党员干部参加办案,提高了办案效率。全市主干线党委共召开公开处理大会9次,处理典型案件64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