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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机关风纪

整顿机关风纪



  【整顿机关风纪】 1989年各党委、纪委认真开展整顿机关风纪和评议党员工作,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狠抓了整纪刹风工作。首先,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深入进行思想发动,解决好“没啥可整”和消极厌倦等思想情绪。其次,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制,做到了党委领导亲自抓,各职能部门具体抓,纪检机关认真督促检查。再次,普遍采取对照检查,重点清理、上下结合,集中整顿的办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8月 23日,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关于近期突出抓好群众关心的十件事的决定》,为抓好落实,在市廉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先后成立了7个专项清理办公室。
  清理整顿公司工作基本结束。撤销18户不符合规定的公司,34户党政机关开办的公司,全部和企业脱钩,在公司、企业兼职的在职和离退休机关干部也辞去了兼任职务。清理过程中,立案12起,全部结案,收缴罚设款12万元。
  严格按规定配车得到落实。对全市 1 008台小汽车进行清理,发现87台违纪车,其中封存29台,罚款20万元。市级领导干部不再配专车,处级干部上下班用公车接送问题得到控制。
  党政干部在住房建房中违纪问题得到了初步清理。全市已收回住房91户,查封35户,领导干部主动退出住房30户,空闲房限期迁入的81户,追缴违纪金额2.3万多元。
  领导干部用公费安装住宅电话底数摸清,个别单位还进行了纠正。全市市政系统共 773台。其中正处级干部241台,副处级干部404台,科级以下人员119台,已故处级以上干部遗属7台,调外地工作未撤的2台。萝北县对不合理的拆除33台,变自费的8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