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内纪律监督
加强党内纪律监督
【加强党内纪律监督】 1989年各级纪委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了党内纪律监督工作。一是建立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市纪委下发加强党的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各级纪委普遍修订完善党内纪律监督责任制,逐级落实监督责任,加强了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和所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矿务局、萝北县、林业局等一些单位的纪委还把党内纪律监督作为“生产,党建双百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有力的促进了党内纪律监督。二是保障党员权力,强化监督组织。各级党委、纪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严肃处理侵犯党员权力的不法行为,对党内外监督员赋予了充分的监督权力,并加强了对他们的业务培训,全市已举办35期培训班,培训党内监督员 870多人。三是采取各种措施,拓宽监督渠道。各级纪委经常听取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对党纪党风和廉政方面的意见。一年来,全市建立了党风政风监督岗 3 300多个,党内外监督员有5 900多人,设举报中心3个。据44个单位统计,举报党员违纪线索 1 396条。市纪委与新闻单位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聘请了 12名党风监督员。 《鹤岗日报》发表有关文章200多篇, 同时,加强了对市直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监督指导,市委常委和党员副市长实行定点包片制,上半年参加的有20多人次,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也派人参加,监督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