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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治安综合治理

矿区治安综合治理



  【矿区治安综合治理】 矿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敌人,保障安全”的方针,狠抓了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矿区煤炭生产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治安环境。一、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力针,严厉打击了各种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从年初开始,先后开展 6次专项斗争。即打击盗窃生产器材犯罪活动、打击团伙犯罪、打击流窜犯罪、清查反革命暴乱分子和整治内部治安第一战役。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 267起,其中破获重大刑事案件53起,侦破不够立案标准的小案314起,为社会和兄弟部门破获案件107起。同时还侦破破坏生产案件11起。共查处人犯776名,其中逮捕85人,教养76人,拘留486人,收审、罚款、行政处理129人。打掉犯罪团伙21个,成员75人。共查处治安案件315起,处罚427人,其中拘留408人,罚款14人,警告 5人。二、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使治安防范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做到一手抓打击,一手抓防范,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了犯罪。一是狠抓了要害部位的防范,坚持经常性的安全防范检查工作,对局属98处生产要害部位进行235次检查,查出隐患漏洞173项,全部整改完毕。同时对要害工作人员进行“四防”安全教育,提高了安全防范意识。全局要害部位连续 21年无案件。二是按省公安厅的“五化标准”严格检查“四库”。全局1 040个“四库”已有76%的库房达到了“五化标准”,“四库”连续9年未发生火灾、未发生案件。三是狠抓了护矿保煤工作,7月份印发2 000份《关于坚决制止扒窃煤炭的通告》。全矿区共收缴煤炭2 018吨、水泥38吨、钢材68吨等一大批矿山生产器材和物资,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3万余元。三、在全矿区开展整治内部治安工作,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一是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法制教育工作的透明度。南山矿、兴安矿、岭北矿等13个单位先后召开公开处理法制教育大会15次,使职工群众受到了教育。二是帮教工作取得了成绩,挽救了一批失足青少年。全矿区公安保卫部门帮教的316人中,有307人停止了犯罪,有175人成为生产骨干,有 13人被评为先进生产者,有21人当上了生产班组长,有7人加入了共青团。
                                     (霍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