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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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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工作



  【审判工作】 1989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 687:件,审结4 501件,结案率为96%。在受理的案件中,检察机关公诉的案件584件,占受案总数的 12.5%。由法院自行受理的民事、经济、行政、刑事自诉案件及刑事二审、申诉案件4 103件,占受理总数的87.5%。
  一、刑事审判工作 继续贯彻“两打”方针,从重从快地惩处了严重经济犯罪和刑事犯罪活动。1989年两级法院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599件,审结597件。判处有罪人犯 696人,其中三大刑46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07人。在受理的案件中,审结经济犯罪 81件,非法所得万元以上的人犯有5人,判处有罪人犯134人,其中三大刑1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58人。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主要抓了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提高认识,坚定斗志,保持严打声威。使全体干警不断提高对严打斗争长期性的认识。针对刑事案件不断上升的情况,教育干警做到“思想上不能松,工作上不能松”,并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专项打击。全年共召开公判大会88次,宣判案件330件,人犯591人,保持了严打声威。二是坚持“准”和“快”的原则。在继续贯彻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方针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不断提高办案率,做到快查、快审、快判,保证了办案质量。三是结合审判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在审判工作中注意帮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增强防范能力,全年结合审判实践开展就案讲法153次,发出司法建议函 38件。四是加强刑事附民事案件的审理,防止双方当事人矛盾激化酿成新的刑事案件。五是积极贯彻“两高”通告。通告发布后,全市法院积极做好宣传工作,扩大社会效果。。同时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了解案情,及时审判。
  二、正确运用民法通则,提高民事、经济审判工作水平 1989年民事案件大幅度上升,全市法院受理一审民事案件2 870件,比上年上升51.4%,审结2 804件,比上年多结927件;受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1 017件,比上年上升48%,审结917件,比上年上升52.6%,解决诉讼标的额1 676万元,比上年上升80.2%。由于全市法院严格、准确地执行民法通则和紧紧围绕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服务这个宗旨,依法保护了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并积极依法参与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调整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依法保护和支持有利于改革、开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行为。对于合同案件做到依法保护履约守法一方,制裁毁约违法一方。积极扶持企业生产,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行政审判工作得到加强 行政审判工作开展时间较短,且公民对行政审判认识不足,加之社会因素的影响,行政案件增加不快。全年受理一审行政案件8件,比上年增加1件,全部审结。为使行政审判工作打开局面,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工作,全市两级法院都设立了行政审判庭,配专职审判干部12人,并积极进行培训,12名干部全部参加了省高院举办的行政审判干部培训班。此外还在全市广泛深入的开展了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宣传工作。
  四、认真开展审判监督工作 1989年审判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全市两级法院受理告诉信访2 740件,比上年下降52.9%;处理申诉信访 12件,比上年下降20%。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改判案件7件;审结申诉信访案件 38件。市中院还积极地进行了再审案件的公开审理的试点工作。
                                     (穆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