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工作把基层基础工作作为重点。市司法局在兴山区司法局搞了试点,帮助研究制定了八项制度,设立了一帐、两板、十簿册;调委会实行三包,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调委会,疑难纠纷解决在法律服务所。在全系统推广了兴山区的经验。已建调委会1 496个。
1989年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纠纷4 695件,调解成功4 497件,防激化39件,防止可能发生死亡人数64人。1989年建法律服务站37个,直接调解纠纷1 063件,其中经济纠纷128件,其它纠纷935件;协办经济合同公证14件,其它公证367件,民事代理85件,担任法律顾问43家,代写法律文书245份,解答法律咨询971人次。
(肖 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