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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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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工作】 1989年消防工作落实了以减少重大火灾、杜绝特大火灾为目标的综合治理措施,使火灾得到了控制。
  一年中全市共发生火灾事故48起、火警322起、经济损失31.2万余元,火灾中死亡1人。一是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电台、电视台、报社共刊登播发消防稿件60余篇,鹤岗日报专门开辟了“谨防一把火”专栏。印发消防法规、消防常识32 000份。深入厂矿播放防火教育录像67场次,举办消防常识训练班17次。二是加强了消防监督检查,市消防监督部门重点加强了冬季和春季两次大检查。使127个重点单位达到了防火十项标准,占一、二级重点单位的71%,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落实了整改措施。三是狠抓了三级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对发生的火灾事故逐级追究责任,并依法处理。全市共处罚有关责任者140人,对 16个违反防火规定的单位给予了罚款。四是加强了消防队伍建设。在全市经企单位组建群众性义务消防队12个,消防专业队伍提高了实践能力。
                                 (张子和、孙兆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