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轻工业局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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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轻工业局概况
【市轻工业局概况】 市轻工业局于1988年 9月成立,至1990年12月重新分立。在此期间,轻工业局是市经委内设机构,对外行使主管局的工作职能。1990年12月重新组建“鹤岗市轻工业局”属政府系列的企业主管局。
1991年,全局共有14户企业,其中,全民预算内企业6户(造纸厂、酿造总厂、啤酒厂、陶瓷厂、玻璃制品厂、印刷厂);集体企业 5户(轻工鞋厂,包装箱厂、造纸厂服务公司、工业建筑公司、轻工商场);辅助单位3户(轻化供销公司、轻化职工医院、轻工设计室)。全局职工总数5 572人,其中,全民职工2 522人、全民合同工728人,集体职工1 973人,临时工 249人。固定资产原值5 878万元,流动资金平均余额4 284万元,百元资金利税率 11.43元。1991年完成工业总产值 8 272万元。主要产品有啤酒、白酒、饮料、瓷砖、民用碗、啤酒瓶、机制纸、地板块、童鞋等16种。产品质量考核指标74项,1991年全部完成,产品质量稳定提高率达90.20%。轻工业局在省厅的关怀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深化改革,广泛深入地开展“对标达标”和“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认真实施“提质降耗、挖潜增效”工程,大力度抓盈亏大户的增盈减亏工作,使全局实现速度、效益同步增长。
(刘兴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