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装水泥
散装水泥
散装水泥
【鹤推广散装水泥工作突破省下达的18万吨嘉奖指标】 1991年鹤岗市散装水泥推广工作,不仅实现了市政府提出的要实现散装水泥“必保十四万吨,力争十六万吨”的奋斗目标,而且实现了省散装办下达的“十八万吨嘉奖指标。”实现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突破性的进展。
1991年全市散装水泥销售量180 494吨,为国家计划的 166.1%,比上年净增30 232吨,按全市水泥总产量计算,散装水泥占水泥总产量的比例达到58.48%,比上年提高1.3%,同全省各地市相比,鹤岗市散装水泥销售量居全省第三位,散装水泥比例居全省第一位。全市散装水泥创造了显著的社会效益,按通用标准计算:可为国家节约包装费5 414 820元,节约包装纸1 082吨,折合优质木材6 957立方米,节约元煤54 000吨,节电27万度,节约水泥9 025吨。共创综合效益1 067万元(其中:水泥企业经济效益573万元,用户受益494万元)。
鹤岗市散装水泥发展工作创造了七个历史最好水平:一是散装水泥突破了18万吨大关,居全省第三位,创造了历史最好水平;二是实现了省散装水泥总结表彰会议提出鹤岗市完成18万吨的嘉奖指标,创造了历史最好水平;三是散装水泥比例达到58.48%,居全省第一位,创历史最好水平;四是实现“八五”规划第一年就突破了18万吨的奋斗目标,为“八五”规划开个好头,创历史最好水平;五是当年新增散装水泥罐110个,一次储存散装水泥2 300吨,新增放散设施三座,一次放散能力4 500吨.创历史最好水平;六是建立农村放散网点24个,现有农村放网点钢板罐30个,一次储存 480吨;七是全市七个水泥生产企业,百分之百地超额完成推广散装水泥计划,创历史最好水平。
【鹤岗市散装水泥设施配套成龙】 1991年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利用2元专项资金为用户建立了20吨散装水泥活动罐20个,矿务局自筹资金建造了20吨散装水泥活动钢板罐90个。矿务局水泥厂自筹资金建造了 3个1 500吨的放散设施,一次放散4 500吨。为矿务局今后进一步发展使用散装水泥奠定坚实的基础。1991年末全市已有 546座散装水泥钢板罐,一次可储存散装水泥8 020吨,一次放散能力达到5 400吨以上,有散装水泥专用汽车50台,一次运散250吨。
1991年市散装办在萝北县和宝局各农场设点经销,推广散装水泥为农民服务。全年共建设农村网点24个,共销售散装水泥 7 751吨。为了加强农村网点建设,该办经多方协商和各水泥厂筹集资金,共建20个20吨散装水泥钢板罐。萝北县和宝局延军水泥厂又新增加了 2台散装水泥专用汽车。现在农村网点共有散装水泥钢板罐30台,共有散装水泥专用汽车 5台,奔驰在为农村网点服务的战线上。广大农民反映说:“散装水泥就是好。一是实惠、价廉物美;二是方便,用多少买多少;三是解决了运输问题,出门就买,节省了时间。散装办可为我们广大农民解决了大问题了。”
【鹤岗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 1991年10月15日,鹤岗市人民政府颁发了“散装水泥管理办法”(24条):
第一条为了加强散装水泥管理,提高社会经济效益,根据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生产、经销、运输、储存、使用和管理散装水泥的单位;本办法也适用于鹤岗矿务局和宝泉岭农场管理局系统水泥生产企业,使用水泥的单位。
第三条鹤岗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散装办)是本市散装水泥工作的主管机构。
萝北县应指定专门机构或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本县内和宝泉岭农场局水泥厂、延军水泥厂、新华水泥厂散装水泥工作,业务上受市散装水泥办公室领导。
第四条市散装办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发展散装水泥的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编制本市散装水泥的发展规划,制定本市年度散装水泥生产计划,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检查和监督。
(三)按规定收取和统筹按排使用本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四)实现国家提出的在本世纪末散装水泥总产量(以下简称散装率)70%以上的奋斗目标。
第五条 到本世纪末,全市散装水泥生产量和使用量分别达到占水泥总产量和总用量的比例为“一九九一年50%;一九九二年55%;一九九三年58%;一九九四年60%;
一九九五年达到65%;2000年达到80%以上。
第六条本市各水泥生产企业应在一九九二年底前配备散装率70%以上的放散设施。
凡新建扩建或改建水泥生产企业,其计划任务书须有市散参与审该,对放散能力末达到70%的,市计委不予立项。
第七条水泥生产企业应按时完成散装水泥计划。并将散装水泥计划完成情况作为考核企业及其法人代表的指标之一。未完成散装水泥生产计划的,不得评为先进企业。
第八条水泥生产企业和运输散装水泥的单位应加强对散装水泥的计量管理,严格执行计量规定。
第九条 市计委在审批基建项目计划时,市散装办要按第五条规定的比例落实散装水泥使用计划,签订供散合同。市建委在发放施工许可证时,要按第五条严格控制施工企业散装水泥的使用比例。
第十条基建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在工地设置散装水泥使用设施,并应与第五条规定的使用比例相适应。
第十一条市建委要按本文第五条规定的散装水泥比例确定预算综合价,作为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结算的依据。
第十二条有关部门对发展散装水泥应给予支持,并提供方便:
(一)市计委每年要安排一部分专项投资,用于发展散装水泥设施设备建设,对发展散装水泥所需钢材、车辆等物资按计划渠道申请,物资部门应予支持,优先安排。
(二)发展散装水泥所需资金,银行应予支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贷款。
(三)对散装水泥专用车辆要适当提高运输价格并减运输管理费,具体办法由市物价局和交通局商定。
(四)个别水泥生产企业因生产、经销、运输、储存散装水泥,纳税有困难,可向税务部门提出减免税申请,经审核同意后酌情减免。
(五)市石油公司在保证散装水泥专用车辆的油料供应指标中,安排一定比例的低价汽油。在燃料供应紧张时,也要保证散装水泥专用汽车正常运输。
(六)市物资部门在调拨水泥时,要按不低于本规定的比例分配散装水泥,对距水泥厂半径百公里内的用户,要百分之百供应散装水泥。
第十三条对下列情况征收发展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一)未完成年度散装水泥生产计划的,水泥生产企业要按计划,按规定上缴散装水泥节约包装费。
(二)各施工企业未按规定比例使用散装水泥,要按超用袋装水泥量,每吨加收发展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十元。做为购置散装水泥设施设备用,此项资金由工程材料购买单位负责缴纳。
(三)水泥生产企业擅自将散装水泥供应计划改袋装水泥的每吨二元专项资金照缴。
(四)为了进一步限制省外袋装水泥进入本市,更有利于发展本市散装水泥事业,对省外购入的袋装水泥(包括进口)每吨水泥征收二十元专项资金(国家计划内调拨除外)此项专项资金由铁路部门代收。
(五)各专业水泥制品企业,如水泥供应半径在百公里以内的必须100%使用散装水泥。如果擅自改用袋装水泥,每吨加收发展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十元,其中 50%用于本厂增加用散设备,50%上缴市散装办。此项资金属于代料加工由购料单位负责。
第十四条应收缴的发展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有:
(一)水泥生产企业向购袋装水泥的用户每吨代征收的二元资金,全额上缴市散装办,由市散装向省散装办上缴一元。
(二)水泥生产企业出售散装水泥时,向用户代征收每吨十二元节约包装费 (以下简称节包费),其中上缴市散装办五元(市散装办向省散装办上缴二元)水泥生产企业留七元。
(三)超额完成散装水泥比例计划的水泥企业,其超额部分可按每吨九元留成,交市散装办三元,散装水泥比例达到50%,超额部分十二元全部留给水泥生产企业。
(四)企业所有散装水泥设施,可按有关规定提取折旧费,折旧费60%留给企业,40%上缴市散装办。
第十五条专项资金由市散装办直接征收或委托有关部门代征,任何部门和企业不得拒缴,少缴或截留占用。各专业银行要协助征收,必要的可办理银行划拨手续。代征专项资金的单位,必须出据全省统一印制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据,否则被征收的单位有权拒交。
第十六条市散装办对专项资金设专户储存,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管理,按《鹤岗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管理,专款专用、收支两条线。
第十七条专项资金的使用:
(一)主要用发展散装水泥的各项设施建设和购置散装水泥专用运输工具和设备等支出。
(二)用于发展散装水泥的科研、新技术开发和引进。
(三)用于发展散装水泥事业贷款项目的贴息和还贷。
(四)用于散装水泥的宣传、信息交流。
(五)用于对推广使用散装水泥有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
(六)用于散装办的行政经费。
第十八条使用专用资金审批程序,使用十万元以下的,要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市财政局审批;超过十万元的,经省散装办签署意见后报市财政局审批。超过三十万元的报省计委审批。
第十九条对超额完成散装水泥计划,并足额上缴专项资金的水泥生产企业,可从计划内节包费留成中提取4.5%,超计划部分节包费留成中提取 10%,做为奖励基金,奖给企业为发展散装水泥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第二十条 施工企业使用散装水泥占水泥总用量 40%,实际用量超过上述比例节约的资金,经市散装办审核批准,施工企业从节约资金中提取50%用于购置散装水泥设施设备,30%进入企业利润;20%用于使用散装水泥有功人员的奖励。
第二十一条散装水泥的生产、经销、运输、储存、使用单位、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散装水泥计划的,市散装办可给予奖励。具体办法由市散装办制定。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如与上级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散装办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全面加强对推广散装水泥工作的领导】
1991年市政府下发[1991]51号(关于散装水泥管理办法)文件,使散装水泥推广工作有了组织上的保证。市经委定期召开散装办、水泥厂和主要用户参加的会议研究布置推广工作,帮助解决一些关键性的问题。萝北县县长赵学礼亲自过问散装水泥工作,并批准散装水泥车免交养路费,还帮助县水泥厂解决发展散装水泥资金不足问题。延军农场场长亲自帮助水泥厂解决发展散装水泥资金和购买散装水泥设备款等问题。市水泥厂、矿务局水泥厂、萝北县水泥厂、延军水泥厂等都把发展散装水泥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并分别责成一名厂领导具体负责,经常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散装水泥生产和销售中出现的问题,千方百计地为运输和用户创造方便条件。市散装水泥办公室积极转变机关作风,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为用户服务上来,经常深入到生产厂家和用户,深入基层、蹲在基层,积极宣传国家、省、市发展散装水泥的方针、政策,了解和掌握推广使用情况,及时指导工作。在推广散装水泥工作中经常协调、生产、供应、储存、使用等有关部门和企业的关系,加强联系,密切协作保证和促进了本市散装水泥事业的迅速发展。
深入做好散装水泥的宣传舆论工作,是关系到本市散装水泥发展的关键。散装水泥利国利民,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并未真正被所有水泥企业和水泥用户所认识。为此,今年重点抓了以下几点工作:一是抓社会宣传,加强舆论导向,充分利用一切宣传工具进行宣传,增强使用散装水泥的优越性的透明度。全年共向报社、电台、电视台及有关刊物投稿十多份,播放散装水泥录像片 2次。做到了报上有字、电台有声、电视台有影。通过加强社会舆论的宣传,提高了散装水泥的知名度;二是以省黑计[1991] 127号文件《关于基本建设和施工单位使用散装水泥的规定》和市政府[1991]51号文件《关于鹤岗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为重点进行宣传。积极宣传、介绍推广散装水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三是散装办经常深入水泥生产企业和用户,宣传省黑计工[1991]127号文件和市[1991] 51号文件的精神。积极协调散装水泥装、运、储、用各环节的关系,积极帮助落实计划,解决困难,联系用户,全力服务。在施工旺季市散装办长时间奔波在水泥企业和用户之间,做协调工作;四是宣传推广散装水泥先进单位的先进经验。萝北县和农场大力宣传山东省农村推散的经验,矿务局系统大力宣传推广新一矿、富力矿井下使用散装水泥的经验。通过典型宣传。使散装水泥的使用由城市逐步扩展到广阔的农村和常年使用散装水泥的煤矿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