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兴牧”的新发展 【“科技兴牧”的新发展】 1991年全市“科技兴牧”有三个新特点:一是“科技承包”有新发展。通过“科技承包”,落实奶牛综合高产技术750头,超计划50%;生猪直线育肥17 000头,超计划的21 oA;蛋鸡群体高产实现20万只,超计划一倍;种植青贮玉米2 300亩,超计划15.5%。落实基点县一个,基点乡6个,基点村33个,科技示范户 650户。“科技承包”后,促进了畜牧业生产的发展。绥滨县中兴乡振兴村有奶牛187头,其中有可繁母牛118头。高级兽医师崔玉林按牛群结构、生理状态制定了全价饲养的饲料配方,进行标准化、规范化饲养管理。奶牛建档建卡并实行冻精配种、选种选配,使该村奶牛平均日增鲜奶10%以上,年头均增收180元左右。萝北县团结乡科技示范户于友库育肥猪86头,在综合站科技人员指导下,采取直线育肥,5个月全部出栏,平均体重98公斤。缩短2个月育肥期,头均增收 30.00元左右。东山区红旗乡养鸡户张凤军,养成鸡1 050 只,由于品种优良,喂优质配合料,科学管理,按免疫程序防疫,采取笼养、断喙等实用技术,只鸡年平均产蛋265枚,年增产25 枚,增收5.50元左右。
二是科技培训有新发展。1991年全市举办各种类型的训练班32期,培训人员4 971 人次。市畜牧局举办了肉检、防疫、养猪、养鸡、孵化、养奶牛等培训班,大多数畜牧业主管乡长、畜禽场长、孵化厂长、综合站技术人员、专业村长和市县区局的科技人员受到培训。市县畜牧局的领导和高工还多次在电视、电台上宣讲畜牧兽医法规和技术课,并向基层下发技术资料2 000余册(份)。
三是深入贯彻“一法”“三条例”。1991年本市认真贯彻了“草原法”、“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兽医兽药卫生条例”、“黑龙江省优良种畜种禽条例”,把畜牧业生产纳入法制轨道,逐步实现以法治牧,以法管畜。市县均建立了贯彻条例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并以法规和条例为准绳,对全市种禽场、孵化厂进行检查整顿。 5个种禽场和14个孵化厂验收合格,均发了合格证、准许生产证。不合格的,限期改进,合格后方能生产;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立即取缔,不准生产。
对全市兽医院所及私人药点也进行了整顿,不符合标准的坚决取缔,禁止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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