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宣传工作取得成效
税收宣传工作取得成效
【税收宣传工作取得成效】在全国性的税法宣传教育活动中,本市成立了税法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安永范副市长任组长。吸收税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和市妇联等12个部门的领导参加,在全市形成以各级政府领导为主线,以税务部门为骨干,有关部门和社会群团组织密切配合的宣传局面。《鹤岗日报》开辟“税法宣传教育活动”专栏,刊登宣传文章12篇,鹤岗电台播出“专题”18次,纳税人订购《税法知识学习手册》 7 000册,《税法辅导讲座》录像带7套,《宣传品》1 900套。在5月份的“税法宣传月”中,全市发动团员青年3 547人次,开展“税法宣传一条街”活动,市总工会组织开展了以税法宣传教育为内容的板报竞赛;市妇联组织街道妇女学习了《税法知识通俗读本》。在此期间,全市设立税法咨询站42个,散发宣传单15 000多份,利用幻灯、召开纳税人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宣传77次,在城镇主要街道张贴宣传标语 6 114条。宣传局面形成后,采取条块结合的办法,以企业及其主管部门为单位,组织职工学税法,个体工商户以行业为中心开展学法、懂法、用法活动。税务部门在集中培训的基础上进行巡回辅导,共举办各级各类培训班216个,学习人员达到8 978人次。市税法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还举办了税法知识竞赛和税法知识考试,全市参加考试人员 7 144人,考试合格率达到 96.3%。通过税法宣传教育。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特别是个体工商户的纳税申报率达到98.6%,比1990年提高8.4个百分点。税法观念深入人心,协税、护税组织进一步健全,敢于同偷、漏税行为做斗争的人明显增多,为推进以法治税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