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果
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果
【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果】 1991年,市税务部门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为突破口,大力加强廉政建设。整个“纠风”工作共分为 4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准备发动阶段,进行了全局性的思想发动,成立了“纠风”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方案;第二阶段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重点检查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税收票证领、用、存情况,税务经费使用和税款结缴4个方面的问题。通过自查自纠,追回赔款115元,清退欠款914元,追缴欠税9 128元。在重点检查中,市税务局抽调27名干部组成工作组,对市区10个分局和萝北县税务局及其所属的分局进行巡回检查,检查面达到85%,抽查纳税企业 424户,个体纳税户1 158户,检查减免税企业326户,走访企业厂长、经理及财会人员430人次。重点检查采取内查外访相结合的办法,共检查税务人员填开的完税证13.7万份;检查代开发票1 202份,检查作废完税证1 602份,清点库存发票 9 592册。重点检查共查出偷、漏税和扩大减免税范围,积压税款、“白条子”入帐等14个问题,追缴税款43.2万元。第三阶段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开展副科级以上干部廉政检查,以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经费使用和人事管理等为重点,首先发动自查。全市税务系统51名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自查。检查组采取“听、谈、测、访”的方法开展重点检查,找有关人员调查42人次,发出并收回测评票107 张,经检查,全局副科级以上干部的廉政状况是好的或比较好的。第四阶段是整章建制阶段。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了《纪律检查日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小法规”17项,重点加强了公开办税和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本市税务系统被评为全省税务系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一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