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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鹤储蓄所王法刚等受表彰

金鹤储蓄所王法刚等受表彰


  
  【金鹤储蓄所王法刚等受表彰】 1991年1月25日下午3时35分,两名持枪歹徒闯进建行金鹤储蓄所行抢。该所所长王法刚、储蓄员陶占华、张凤艳临危不惧,在歹徒开枪行凶,生命受到严重危胁的情况下,置个人生死于不顾,机智勇敢地与歹徒进行了殊死的搏斗,使歹徒抢劫未能得逞,保护了国家财产,表现出了无私无畏的英雄气慨和舍己为公的高尚品德,树立了本市金融系统一个英雄群体的光辉形象。 3月30日,市委、市政府和省行联合召开了会议,隆重表彰了金鹤所的先进事迹。市委、市政府授予王法刚等三名同志为市劳动模范光荣称号;省行授予金鹤所“勇斗歹徒先进集体”光荣称号,授予王法刚“勇斗歹徒先进个人”光荣称号,并记大功一次,为陶占华、张凤艳各记功一次;团市委授予三同志“模范共青团员”光荣称号;市妇联授予陶占华、张凤艳“三八红旗手”光荣称号;市金融工会号召全市金融职工向三位金融卫士学习。
                                     (赵 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