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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监督

食品卫生监督



  【食品卫生监督】 1991年全市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完成食品卫生从业人员6 037人体检任务,体检率98%,五病调离率100%,从业人员培训率达 98%;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259单位次,监督覆盖率达85%以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每季覆盖一次,覆盖率100%,其中冷饮业、饮食业、肉制品单位二、三季每月监督一次。地产品监测536份,合格476份,合格率为88.81%;餐具消毒检测405份,合格率为33%。卫生许可证鉴换 157家,发证审查率100%,全市食品卫生综合达标率88.33%。为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加强食品市场管理,1991年全市肉食制品加工进行检查整顿,取缔非法肉制品加工点9处,共消毁食品 350公斤,罚款8 260余元。并制定了《鹤岗市羊肉串行业审批标准》,突出加强了制售羊肉串的管理,净化了食品市场。为保护全市人民身体健康,会同市工商。标准计量局对全市41家冷饮厂进行检查整顿,受检查率达90.69%,对4个黑加工厂进行停业罚款处理,查存消毁不合格饮料633箱。对全市酒类市场进行整顿,查封无合格证酒200余箱,散装白酒1 100公斤。1991年 8月绥滨县发生一起因食用臭米面中毒事件,中毒5人,死亡4人,全市食物中毒发病率0.5/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