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统计
生命统计
【生命统计】1991年成立鹤岗市居民生命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做好生命统计工作。召开生命统计工作会议3次,办培训班2期,并开展了对出生、死亡查漏、补报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市生命统计工作。
1991年全市人口出生率为13.26‰,死亡率 5.19‰,人口自然增长率为8.07‰。婴儿死亡率:城市14.89‰,农村17.98%;新生儿死亡率:城市 13.26‰,农村13.96‰。孕产妇死亡率为2.85/万。居民期望寿命:男66.89岁,女69.58岁。
1991年全市共计报告出生14 030人,其中,男7 183人,女6 847人,其中出生体重小于2 500克的占12.22%,大于等于2 500克的占87.78%。
1991年全市共计报告死亡5 493人,共分七大类死因。死亡谱为:心血管疾病1 541例,占死亡总数28.05‰;脑血管疾病1 296 例,占23.59%;恶性肿瘤死亡906例,占16.65%;因损伤、中毒死亡647例,占11.78%;呼吸系统疾病死亡272例,占4.5%;因传染病死亡180例,占3.28%。根据年龄别死亡的比例可见:0~1岁组主要以因早产、未成熟儿死亡的新生儿疾病为主;10~35岁死亡主要以因机械车辆、交通事故和矿区外伤而造成的颅内和体内损伤而死亡;35~45岁主要死因为恶性肿瘤;45岁以上主要为心、脑血管疾病而死亡。
(左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