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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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与队伍】 1991年全市有医院48所,其中,卫生部门19所,工业及其它25所,集体4所;有门诊部、所529个,其中,卫生部门13个,工业及其它507个,集体9个。市级医院7所,其中,市级综合医院3所,专科医院4所,县级医院4所,乡级医院12所,其中,中心乡镇卫生院10所。农村卫生所313所。
1991年全市医疗机构中,共有卫生技术人员 5 227人,有医生1 715人,护士(师)1 765人,医护比例为1:1.02。在医疗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164人,占 3.14%,中级1 027人,占19.65%,初级3 058人,占58.50%。每千农村人口村卫生人员数0.95人。
1991年全市医疗床位4 570张,比去年增加 4.41%。其中,卫生部门1 406张,比去年增加11.05%,工业及其它2 980张,比去年减少0.37%.集体154张,比去年增长71.11%。全年开设家庭病床1 393张,比去年减少13.26%。全市每千人口有医疗床位4.31张。城市有医疗床位2 905张,县及县以下农村有医疗床位1 665张。
【医疗护理工作】 1991年医疗护理工作,以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为中心,以医院分级管理标准为目标,以强化综合目标管理为手段,全方位实行科学管理,取得较好成绩。全年完成诊疗人次1 960 261人次,比上年减少8.07%,其中,急诊人次数63 007人,期内出院人数73 205人,比上年减少5.54%;平均开放床位数4 406.6张,比上年增长7.78%,实际床位使用率76.37%,比上年降低4.85%,平均床位周转次数 16.61次,出院者平均住院日数15.59日;医院治疗有效率96.86%,比上年提高0.19%,病死率1.17%,比上年降低 0.11%;综合医院住院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92.44%,县级综合医院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88.96%;门诊收治与临床确定诊断符合率96.17%,临床初步诊断与临床确定诊断符合率97.58%,临床确定诊断与病理诊断符合率98.51%;甲级病志书写合格率87.35%。门诊处方书写合格率85%。X光检查阳性率60%以上,摄片甲级片率40%以上。全年杜绝了医疗责任事故发生。
加强护理管理,注射感染率控制在0,护理差错率控制在 0.5%以下,护理文件书写甲级率达90%,三级护理执行率达96%,护理技术操作合格率达85%,基础护理合格率达80%。医院内交叉感染率控制在8%以下,常规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100%。市人民医院检验科生化室间控进入省优秀单位行列,细菌质控达到省合格单位标准。全市医疗纠纷调解率达到 95%,调节成功率达90%。
(左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