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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费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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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费医疗管理】 1991年全市公费医疗管理工作,继续实行了医院管理的办法,基本达到了省对公费医疗管理工作的标准。市人民医院充实加强了公费医疗管理机构,成立了公费医疗管理科,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市中医院从4月1日开始,承担了向阳地区部分单位 605人的公费医疗任务,加强管理,使公费医疗处方合格率达 99%以上。在全市开展了公费医疗大检查,共检查10个承担公费医疗任务的市、县、区医院。检查结果,处方合格率均在95%以上。7月份经省卫生厅、财政厅公费医疗检查团检查,市人民医院,南山区卫生局、绥滨县公费办被评为全省公费医疗先进集体,有5人被评为先进个人。
  1991年全市享受公费医疗总人数为24 479人,其中,市区 15 107人,绥滨县5 255人,萝北县4 117人。公费医疗总支出3 657 959元,人均支出 149元,与去年相比人均支出增加4.35元。其中,市区总支出2 387 959元,人均支出158元,比去年减少2.43元;绥滨县支出630 000元,人均支出120元,比去年增加8.04元;萝北县支出640 000元,人均支出 155元,比去年增加39.61元。
                                     (左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