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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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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鹤岗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99年 3月13日至16日在矿务局宾馆隆重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252名。市级离休老领导和历届市人大常委会部分领导出席会议。
  与会代表认真听取了代市长张兴福的《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鹤岗市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199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199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听取了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来代表资格终止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199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1999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市十二届三次会议代表议案的审查报告。
  大会一致通过了《关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鹤岗市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鹤岗市199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1999年预算的决议》、《关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以投票方式选举市长、补选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兴福当选为市人民政府市长;补选李学智、贾晓波、陶正芳为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