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鹤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受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常委会的工作和今年的工作任务,请予审议。
一、一年来的主要工作
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保障和促进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做出了贡献。一年来,常委会的工作有了新进展,取得了新成绩。
(一)依法审议决定重大事项,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审议决定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职权。一年来,常委会坚持从大局出发,抓住改革开放的难点问题、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强审议监督,先后召开九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了“一府两院”16项工作报告,作出 3项决议决定,督促和支持政府深化改革,加快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
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审议监督。审议监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是人大工作监督的重点。去年,我市出现了多年来所未有过的税收入库进度滞缓现象,部分企业欠税居高不下,不仅直接影响了财政预算平衡,而且阻碍了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为支持政府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常委会及时组织代表对市政府上半年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在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这方面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充分审议的基础上,打破以往年中审议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不作决议的惯例,作出了关于审查1998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决议,要求全市各级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强化税收征管,确保当年税收任务的完成。决议作出之后,常委会又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和督促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决议,对保证我市国民经济计划的完成和实现全年财政收支平衡起到了积极作用。
加大对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监督力度,促进城市建设合理有序地发展。近年来,我市城市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为保证城市建设按规划、合理有序地健康发展,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鹤岗市城市规划微调意见和一九九八年城市建设暨 “518”工程进展情况的汇报,审议批准了《鹤岗市城市规划微调意见》,作出了关于批准“三金之城”为鹤岗市城标的决议,使我市城市建设进一步走上法制化轨道。常委会还多次组织专门委员会成员和人大代表对人代会批准的年度市政建设五件大事的完成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检查,并且听取了这些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了城市建设重大项目的如期完成。
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审议监督,维护社会稳定。实施“再就业工程”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事关全市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为了加大对这两项“民心工程”的推进力度,去年,常委会加强了对这方面工作的监督,组织代表对我市实施“再就业工程”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此项工作情况的汇报。针对实施“再就业工程”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常委会作出了关于推进“再就业工程”建设的决议,支持和促进了市政府切实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
积极参与抗洪抢险,重视灾区抗灾自救工作。去年,我市遭受了松花江特大洪水和连续暴雨的袭击。在严重的水情和灾情面前,市人大常委会坚决响应市委的号召,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全市抗洪救灾的大局,主动请战,积极参战,履行职责,加强监督,全力推进抗洪救灾工作。在抗洪救灾斗争中,常委会四名领导亲临一线,参与了全市抗洪抢险的决策指挥;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职工心系灾区,捐款捐物,奉献爱心,为抗洪救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转入救灾工作后,常委会及时组织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及有关部门到受灾严重的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重灾区,对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抗灾救灾重大决策的情况进行了视察,针对抗灾自救、重建家园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了推进全市抗灾救灾工作深入开展,在市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常委会还专门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抗洪救灾情况的汇报,建议市政府在抓好经济建设,千方百计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把解决灾民安全过冬、保证基本生活条件、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等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好。在审议中,常委会还就如何进一步加强长远水利设施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及依法治水等方面向市政府提出建议和要求。
一年来,常委会还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社会治安工作、城市民族工作、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经济建设服务等情况报告。
(二)加强法律监督,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为推动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常委会把法律监督摆在工作突出位置,通过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和开展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多种形式,努力强化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推动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去年,常委会有计划地组织了对建筑法、劳动法、环境保护法、档案法、防洪法、义务教育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等16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在执法检查的过程中,常委会抓住突出问题,对“一府两院”提出具体要求,促使一些执法中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在连续两年对有关农业的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基础上,去年,常委会再次组织专门委员会成员和人大代表重点对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省村集体组织资产管理条例、省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条例的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农民负担及农村集体资产基本情况的汇报,针对我市农村中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集体高利抬款以及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等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建议和要求,促进市政府及时采取措施,加大了实施农村“三项法规”的力度,使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财务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监督“一府两院”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一年来,常委会重视并加强了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判和检察机关公正司法的监督,防止了权力的滥用,保证了法律公正实施,推进了依法治市进程。去年六月,在市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依法行政情况的汇报,在充分肯定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所取得成绩的同时,对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以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少数执法部门和人员执法不严、滥施处罚、违法不究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市政府对常委会的建议和意见十分重视,及时召开工作会议进行安排布署,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加大了依法行政工作力度。去年,市政府运用法律手段,较好地解决了土地二轮承包、强化税收征管、规范市场秩序、减轻农民负担、完善城市经济调控体系等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一系列新问题,促进了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
为督促司法机关秉公办案、公正司法,维护法律的尊严,去年,常委会还加大了对司法机关执法的监督力度。一是组织专门委员会成员对刑法、刑诉法、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看守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二是在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履行法律监督情况的报告;三是组织我市的全国、省人大代表视察了政法机关集中教育整顿情况和法、检两院公正司法情况。通过加强执法监督,推动了审判和检察机关公正司法,促进了法律的实施。
去年,常委会还以“在依法治市中如何发挥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作用”为中心议题,举办了十四煤城人大工作研讨会,总结交流了各地在依法治市中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作用的成功经验和作法,研讨开阔了新形势下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的新思路和新措施。
(三)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换届以来,常委会十分重视代表工作,注意进一步拓宽联系代表渠道,充分发挥代表在促进我市两个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一是认真开展了代表培训工作。针对换届后新代表比重大这一实际情况,常委会在总结以往代表培训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强了代表培训工作,与市委党校联合举办了两期市人大代表培训班,并且通过委托县区代表团对代表培训和以会代训等形式,使所有新当选的市人大代表对人大制度、人大工作的性质、任务及重要性的认识都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增强了履行好代表责任的光荣感和使命感,为参政议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积极开展了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一年来,常委会采取统一组织和委托各专门委员会、各县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等形式,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围绕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共开展“三查(察)”活动36次,及时向“一府两院”提出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推进了“一府两院”工作的开展。
三是尊重代表民主权利,切实加强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对我市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意见81件。会后,常委会及时将代表建议转交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办理。为促进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常委会适时组织代表对“一府两院”办理代表建议的情况进行了视察、检查,并在市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办理代表建议的情况汇报,肯定了办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和要求。由于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和“一府两院”扎实细致的工作,到目前为止,各项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并且整体办理质量也有了新的提高,使一些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
四是认真处理代表及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换届后,常委会把处理代表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作为联系群众、了解民情、倾听民意、集中民智、化解矛盾的重要渠道,制定了《人大信访工作制度》,加大了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力度,充实了工作人员,进一步改进了信访工作。一年来,共受理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758件,对一些重要的信访案件,通过与“一府两院”协商,落实承办单位,明确处理意见和要求,妥善处理了一些疑难的信访案件,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对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换届后,常委会继续贯彻干部“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依法做好干部的任免工作。一年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3人次,其中任职80人次,免职9人次,接受辞职4人。为使干部任免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换届后常委会改进了任免办法,对拟任职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把拟任职干部学习、掌握法律的情况和能否具备依法施政条件作为任命的重要依据之一,不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及格的不予任命,保证干部依法上岗。通过“考法”,严把了法律关,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司法的自觉性。
(四)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过去的一年,常委会按照江泽民同志提出的“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求真务实,努力工作,保证了各项任务的完成。
一是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一年来,常委会组织委员、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邓小平理论、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人大理论,结合人大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加深了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即法制经济的认识和理解,强化了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了常委会整体素质和服务功能。
二是进一步完善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换届后,修订了常委会议事规则、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人大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保证了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工作制度办事,使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主任会议和专门委员会的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程序化的轨道。
三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和机关有关部门经常深入基层,走访代表和群众,听取意见和要求,围绕常委会审议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常委会正确行使职权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促进了审议质量和监督水平的提高。并且通过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整顿机关风纪和开展“四好、三满意、两服务”活动,使机关的文明建设有了新的进步。
一年来,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各位代表和县、区人大的支持下,常委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宪法、法律赋予常委会的职责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缺点和不足,主要表现是,监督力度不够,许多有效的监督手段,如民主评议、述职评议等还没有充分运用,监督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代表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常委会自身建设,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研究和宣传工作也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加以改进。
二、今年的工作任务
1999年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我们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我国政府将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做好今年的人大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围绕我市跨世纪发展目标,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保障和促进我市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做出新的贡献。根据这个指导思想,常委会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坚持依法治国方针,推动依法治市工作深入开展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治国方略。针对我市的依法治市工作处于起步阶段这一实际,常委会要把依法治市作为工作的总纲,在市委的领导下,正确处理好“法治”与“人治”、“治民”与“治吏”、法律与政策、经济建设与法制建设四个关系,充分发挥在依法治市中的主导作用,促进依法治市目标的实现。第一,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和“两错”责任追究制,强化对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监督。为促进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常委会将进一步督促行政、司法机关明确执法责任、检查和考评办法,把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实现执法权限的法定化、责任明晰化、程序公开化,并且将组织代表对“一府两院”推行执法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纠正问题,促使执法责任到位、执法水平提高、执法状况改善。为进一步推行司法错案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加强和改善执法活动,常委会要努力通过专题汇报、执法检查、代表评议、办理信访案件等形式,广泛发现错案线索,并对发现的错案和执法过错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认真纠正,对影响较大,后果严重的要追究主办人的责任,以促进其公正司法,准确执法,严格依法办事。第二,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工作,保证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今年,常委会将重点对环境保护法、矿山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审计法、水法、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省义务教育投资条例、省边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为增强执法检查实效,常委会将进一步改进执法检查的方式,把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情况的汇报正式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认真行使审议权,通过抓好深入检查、认真审议、反馈结果、严肃处理四个环节,提高执法检查的实效。第三,积极开展述职评议,加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干部的监督。今年,常委会将选择部分司法机关和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开展述职评议,对其守法、执法和廉政情况进行客观的评价,督促其解决存在的问题,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同时,要求述职者除向常委会述职外,还要向其所在单位的干部群众进行述职,使其处于常委会和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双向监督下。
(二)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加强工作监督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依法行使职权,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常委会要根据市委确定的全市工作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改革的重点、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难点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认真审议决定重大事项,促进全市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一是重点抓好对人代会批准的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监督。要组织专门委员会成员、人大代表搞好调查研究,加强对经济运行形势的分析,并适时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加强工作监督。还要根据中央和省的有关通知精神对税收征管、预算外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重点视察和专题检查,实行多层次、全过程的监督,以确保实现年度计划和预算。二是根据市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围绕扩大内需、合力构建鹤岗特色优势经济,加强对经济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和关键问题的监督。重点就农业产业化、工业改革与发展、“十百千”工程、“518” 工程、市场体系建设、扩大对外开放、科教兴市、安全生产等,开展视察和检查,听取审议有关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要适时作出决议、决定,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三是重点围绕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和城市社会养老保险、市政府为市民所办实事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减轻农民和企业负担、开展反腐败斗争、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开展监督工作。为了提高审议决定重大事项的质量,今年,常委会要对那些重大的带有全局性的问题,经审议后作出决议或决定,对不作决议或决定的议题,也要认真处理,形成书面“审议意见”,并建立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督办和跟踪检查制度,督促“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切实解决问题。
(三)指导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今年下半年,全市乡镇人大将进行换届选举。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巩固基层政权、完成党的十五大所提出的各项任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常委会要把乡镇人大换届选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市委的领导下,按照中央和省有关换届选举工作的部署,以法律为准绳,加强对乡镇人大换届选举的指导,进一步完善我市乡镇人大代表的直接选举制度,加强我市基层政权建设。常委会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订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宣传,适时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部署换届选举工作。要深入基层精心指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确保选举各个阶段和各个环节充分体现民主,符合法律要求,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各项任务。还要结合我市乡镇人大工作实际,抓好新一届乡镇人大专兼职主席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乡镇人大干部的素质,更好地发挥乡镇人大主席团的作用。
为了加强我市农村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农民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实行自治,促进农村的稳定与发展。今年,常委会将以乡镇人大换届选举为契机,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依法搞好“村民自治”这项民心工程。一是要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贯彻落实的执法检查与监督,加大对这项法律的宣传力度,督促政府搞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全面推进村民自治组织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二是督促政府搞好村民自治示范活动,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推进我市农村村民自治的进一步发展。三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加大对村民自治的法律保障力度,依法纠正侵害合法“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行为,为搞好村民自治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康发展。
(四)密切同人大代表的联系,依法搞好人事任免工作
常委会要继续坚持联系代表、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等制度,使代表更好地知情知政,履行好管理国家事务的职责。要继续深入开展人大代表为振兴鹤岗经济做贡献活动,并积极组织代表有计划地开展“三查(察)”活动,了解社情民意,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要认真贯彻执行代表法,切实保障人大代表的合法权益。要督促承办单位做好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并进一步做好代表及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
在人事任免工作方面,常委会要继续坚持对政府组成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并对法职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将此作为干部任命的重要条件之一。凡不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及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及格者,当年不予任命。要通过考法,进一步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法、守法,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
(五)坚持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保证依法行使职权
一是按照中央精神和市委部署,结合人大工作实际,以整风精神深入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切实解决党性党风问题。通过理论辅导、法制讲座等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委员、专门委员会成员和机关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理论水平和法律素质。二是进一步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不断提高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三是继续加强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和建设,充分发挥这个议政层次的作用。专门委员会要紧紧围绕常委会工作要点开展工作,认真履行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的职责,积极开展职权范围内的监督工作,协助常委会行使好职权。四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搞好调查研究,及时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促进常委会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五是进一步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人大工作的宣传和理论研究,密切与县、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促进全市人大工作的共同发展。
各位代表,1999年是我市实现跨世纪宏伟目标进程中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也是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关键一年,我们面临的任务是繁重而艰巨的。让我们在市委的领导下,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抓住机遇、知难而进,艰苦奋斗、扎实工作,为全面完成本次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把我市改革开放和各项建设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