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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自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的全市法院工作,请予审议。
  (一)
  1998年,全市法院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支持下,从我市的工作大局出发,紧紧围绕我院确定的“队伍高素质、审判无失误、服务做到位、装备不落后”的奋斗目标,全面开展法院的各项工作,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紧紧围绕我市工作重心,全面开展各项审判工作
  1998年,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多办案,办好案,共受理各类案件 7 498件,审结7 372件,结案率达到98.4%。坚持严打方针,从重从快地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保持了打击严重犯罪的高压态势。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4 913件,判处有罪人犯584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直至死刑的206人,重刑面达到35.3%。审结一审经济犯罪案件21件;判处有罪人犯16人,挽回经济损失124.78万元。共召开公判大会5场,受教育群众达3.5万人次,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突出服务重点,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共审结一审经济纠纷案件651件,审结率达到97.5%,解决诉讼标的5 878.66万元。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共执行462件,执行率92.2%,执行标的712.21万元。同时,利用非诉讼手段帮助政府和企业清欠 9 980万元,有效地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强化保护职能,依法处理各类纠纷,共审结民事案件5 302件,审结率达到99.2%。审结行政一审案件42件,审结率达到100%。通过调整民事、行政法律关系,有效地保护了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地处理了人民内部矛盾,增进了人民内部团结,促进了社会文明进步。
  二、牢牢把握司法公正的核心,全面深化法院改革
  为了逐步建立起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审判机制,1998年全市法院加快了审判方式改革的进程,在庭审、举证、质证、合议等环节上都有较大的进展。目前,民事、经济案件的一步到庭率已达95%,刑事案件的一步到庭率已达 80%;当庭裁决率,民事案件达到73.5%,经济案件达到70%,刑事案件达到40%。进一步理顺了审判工作秩序,全市两级法院基本实现了立审分离、审执分离,设立了审判监督庭,健全了审判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与此同时,加快了法院人事制度改革进程,开始试行了一些新的干部管理办法,基本上形成了优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优化局面,进一步调动了广大干警的积极性。
  三、坚持以集中教育整顿为突破口,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1998年全市法院突出抓好集中教育整顿工作。在教育整顿中,开展了“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活动,进行了宗旨教育、勤政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使干警普遍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重点进行执法执纪大检查,查出并纠正有问题案件 428件,对其中问题严重的27起案件的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给予纪律处分12人(行政警告6人、撤职2人、开除留用2人、开除1人),通报批评14人。开展了“学东莱汇、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人民法官活动”、“五项工程活动”(核心工程、素质工程、形象工程、优质工程、管理工程)、“四心、四满意”活动、“一帮一扶贫解困”活动,树立了一批正面典型。开展了岗位培训活动。对全市法庭干警进行了培训,实现了省院要求的持证上岗。对全市 280名干警进行了业务考核,参考率达到 96%。通过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和其它各项活动,干警队伍素质明显提高,98年有两个法院分别荣获集体二等功和三等功,有 2人荣获二等功,有3人荣获三等功,有5人受到嘉奖。
  四、大力加强“两庭”建设,全面改善法院的物质装备
  1998年我们把“两庭”建设的主要工作放在兴建中院综合审判楼上,经过 8个月的艰苦努力,年底前集大中小审判庭、办公于一体的占地近万平方米的综合审判大楼胜利竣工,有效地改善了审判和办公条件,并为我市增添了一处观赏景点。同时我们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了法庭的改扩建及新建工作。除了1997年建设的团结法庭、忠仁法庭、绥东法庭于1998年上半年全部交付使用外,东山法院在下半年又新建一个东方红法庭,还创造了“两个第一” (工程时间之短第一、条件设施水准高居全市法庭第一)。 省高院徐衍东院长视察鹤岗法院工作期间,对此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另外,司法统计、档案管理、财务装备管理、业大教学管理全部使用了微机,目前,全市法院共有微机23台,已进入微机化管理阶段。
  五、逐步健全法院内部监督机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保证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是健全法院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和接受外部监督。1998年全市法院通过立审分离、审执分离实行了案件运行上的监督,基本杜绝了有案不立、不结不立,甚至办黑案、乱收费等现象,使严重超审限的案件受到制约并明显减少。通过对二审案件、申诉案件、再审案件的严格审查来实行经常性的监督,防止错案发生。98年共审结二审案件 294件,更审改判35件,更改率为11.9%,比去年下降20.6%。审结审判监督案件 130件,改判29件,改判率为 22.3%,比去年上升2.3%。通过严格的执法大检查来实行制度上的监督。98年我们在吸收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对案件审查的更加严格、细致,检查案件的手段更趋合理规范,对有问题案件的责任追究更加明确到位,对责任人的处理更加严厉。与此同时,我们还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要表现在全市法院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接受人大代表提出的质询,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或者专门委员会的执法检查,做好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信访工作,主动报告法院工作情况,积极建立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制度。
  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对照司法公正的标准,我们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办案效率不高。有些干警不负责任,不讲职业道德,案件在手,久拖不结。二是程序违法。尤其是在强制措施的运用上有些人比较随意,带来诸多损失。三是实体裁判不公。这一点仅从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的比例高居不下就可窥见一斑。四是故意运用法律手段搞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五是有的干警形象不好,行为不端。这些问题的存在,极大地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影响了法院的声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采取坚决措施,切实加以克服和解决。
  (二)
  各位代表,1999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和实施“九五”计划的重要一年,是庆祝建国50周年和澳门回归之年,也是跨世纪的关键一年。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根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围绕全省法院“一确保、两强化、五必改”的总体工作思路和市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团结一心,全力推进,使全市法院的各项工作在现有的基础上有所前进,有所创新。
  一、坚持强化审判工作对改革、发展、稳定的保障作用
  一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深入开展严打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严惩抗税骗税、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进一步加大打击经济犯罪的力度,严惩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二要积极为经济建设服务。紧紧围绕构筑鹤岗特色优势经济的工作大局,正确运用法律手段,依法审理好涉及国有企业改革、整顿金融秩序、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案件,调节、规范市场经济关系,促进改革和经济发展。认真审理好涉农案件,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三要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认真审理好民事案件,及时化解各类民事纠纷;对涉及政府职能转变、事关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等方面的行政案件加大审判力度,支持政府依法行政。
  二、坚决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
  一要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按照最高院要求认真开展“案件质量年”活动,切实做到实体裁判公正,牢固树立办“铁案”的思想,努力使审判的每一起案件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主体处理恰当。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切实做到诉讼程序公正,确保秩序合法,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诉权。二要初实提高司法效率。建立严格的案件运行制度、案件督办检查制度、超审限责任追究制度,下大力气解决案件超审限和久拖不决的问题,建立起案件良性循环的有效管理机制。三要大力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全市法院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执行计划,切实组织好执行会战。本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应是先近后远,先外后内,先“死”后“活”;本照各个击破的原则,应是集中力量,分片包干,全力开展执行会战。
  三、加大改革力度,积极推进改革进程
  一要加快审判方式改革,逐步建立公正、民主、高效的司法运行机制。要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凡是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先期公告,公开审理,公开宣判。要进一步强化合议庭职责,严格管理,合理分配裁判权。二要加快人事制度改革。《全省法院系统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意见》即将出台,我们要积极做好贯彻落实的准备工作,保证法院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在人事管理中,要坚持进人条件,把住人口,坚持随时清理那些不合格人员,切实敞开出口。合理布局,合理使用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人才。努力解决法院案件多,任务重,人员不足的矛盾。
  四、加强队伍建设,造就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一要开展思想教育。继续组织干警深入学习政治理论,大力开展“学创”活动,尤其在班子建设上要加大力度,争取实现省院提出的使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思想上有明显提高,政治上有明显进步,作风上有明显转变,纪律上有明显增强的要求。二要组织业务培训。今年要本着急用先学的原则,就一些新法及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采取灵活多变的形式,在全系统有组织、有计划地组织培训,逐步形成自觉学习的浓厚氛围。三要追究违法违纪。进一步加大执法大检查的工作力度,通过案件自查、专题普查、重点抽查等形式,对有问题案件的责任人,根据有关规定认真予以追究,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同时要注意及时撤换那些在重要岗位而又有问题的人员,巩固集中教育整顿成果,确保公正司法。
  各位代表,1999年全市法院担负的任务更加繁重而艰巨。我们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更加主动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牢牢地把握司法公正的核心,紧紧围绕我市的工作重心,团结一心,拼搏进取,为鹤岗的稳定、发展和繁荣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