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就1998年全市检察机关工作情况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
1998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院的领导下,在人大权力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五大、市委八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坚持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核心,把教育整顿贯穿工作始终,狠抓队伍的思想、组织、纪律和作风建设;坚持依法办案,加强监督,认真履行检察职能,深入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的各种犯罪活动,为我市经济建设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坚持依法办案,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积极为大局服务。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坚持依法“从重从严”、“从重从快”的方针,在查清案件事实和准确适用法律上下功夫,有力地打击了各种犯罪活动。全年共受理各种经济案件 100件,立案侦查36件,其中,贪污贿赂案件33件,贪贿案占立案数的91.7%,已结案34件,结案率94.4%。受理“侵权”、渎职案件43件,立案 9件。受理提请批捕案件520件724人,经审查批捕423件574人,其中,重、特大案犯286件;受理移送起诉案件535件 762人,经审查提起公诉471件654人,其中重、特大案犯188人。
在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中,我们做到:第一,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把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作为工作的主攻方向,集中力量,实施重点突破。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把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严格遵守办案时限,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效率。第二,提高办案质量。我们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把确保案件质量作为办案工作的生命线。在初查、侦查、批捕、起诉等各个环节,树立执行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的思想,按照刑诉法和教育整顿中提出的办案行为规范,约束办案工作,提高办案水平,保证了办案质量。第三坚持快捕快诉。我们坚持“两个基本”的原则和对重大案件实行提前介入制度,力求缩短案件审理时间,加快诉讼进度,保证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共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263件,平均办案时间批捕环节为3.9天,起诉环节为 7天,无超期审结现象。第四,加强举报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多种形式的举报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认真做好文明接待工作,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使控申举报工作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全年共受理人民群众的控告和举报线索780件,各级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 512人次,处理来访案件230件。第五,认真履行检察职责服务大局。积极落实检察环节上各项综合治理措施,把查办案件、打击犯罪作为为经济建设最直接的服务,坚决打击破坏改革,危害经济建设的各种犯罪活动。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 49.24万元。同时,运用检察建议等形式,主动帮助企业整章建制,堵塞漏洞,做好预防犯罪工作。
二、严格执法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全市检察机关以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为目标,以办案为主要手段,切实加大了执法监督的工作力度。共对公安机关该立案不立案,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的32件,依法通知立案13件,公安机关全部立案,现已批捕10件,判决 9件。对受理的批捕、起诉案件经审查决定不捕95件147人,不诉4件 5人,追捕12人,追诉23人;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活动提出纠正意见94件(次)。对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8件11人;对法院审判工作中的违法问题提出纠正意见5件次。共受理民事、经济、行政申诉案件40件,向法院提出抗诉23件,法院再审17件,已改判5件。共对监管场所开展执法检查416次,发现问题54件,提出纠正建议54件,已解决52件,纠正率为 96.3%。控申检察共受理申诉案件38件,立案复查15件,改变原决定2件。
在实施法律监督过程中,我们强调增强监督意识,把执法监督作为检察工作的重点,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工作中采取重点监督与一般监督相右合;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专门监野与部门间配合相结合,对执法活动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行为坚决予以纠正。注重发挥整本功能作用,利用自侦、刑检、监所、民事行政、控申等各业务部门的职能,相互配合,办调运作;形成合力,确保法律监督的实效阳质量。在执法监督工作实践中,我们不断强化接受人大监督意识,主动向人大汇报,及时反馈人大交办案件的处理结果,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组织整改。
三、积极开展教育整顿,加强队伍建设。1998年,我们以教育整顿为契机,以提高素质为核心,以公正执法为重点,认真解决行使检察权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坚持“从严治险”的方针,加强了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开展思想教育。各院普遍对干警进行宗旨、廉政勤政、检察人员纪律、职业道德和严格执法、文明办案教育,并组织干警进行座谈讨论,提高认识,使干警正确树立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二是开展执法大检查。陵照上级院集中教育整顿的目标要求,先后两次进行执法执纪大检查,对97年以来全市险察机关所办结的各类案件进行了全面复查,把群众反映强烈的、撤案的、不起诉的、法院判无罪的、超管辖范围的、当事人多次申诉的六类案件作为检查重点,对查出的问题已全部得到纠正。三是搞好整顿清理。根据省政法委的要求,我们对“三乱”问题、兴办经济实体问题、超期羁押问题以及干警参与餐饮娱乐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等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对挂靠在检察机关的12个经济实体全部解除挂靠关系。对违法违纪检察干警进行了认真的查处,其中受党纪处分的 5人,受政纪处分的6人;免职2人,调离检察机关3人,开除1人。四是考察调整领导班子。在教育整顿中,会同市委政法委、组织部门联合组成考察组,深入八个基层院对领导班子和反贪局正、副局长进行了考察。先后充实调整了院领导班子八个,反贪局领导班子四个。五是开展统一执法思想大讨论。通过深入的讨论,使广大干警受到了一次深刻的“为谁执法,怎样执法”的教育,自觉地把各项检察工作都摆放在大局之中去思考、运作和落实,使检察工作与大局结合的更加紧密。六是推行了“检务公开”制度。各院开展了“检务公开”宣传活动,把检察机关的性质、任务、职权、内部机构设置情况及其工作职能、受案范围和立案标准、办案期限、犯罪嫌疑人和证人在案件诉讼中的权利、义务、公民的举报、申诉等十个方面的内容,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七是加强制度建设。各院把有关的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把办案程序及责任制,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内部监督制度等印集成册,保证各项检察工作都有章可循,促进了机关规范化建设。八是积极开展争创活动。各院结合实际,开展了“争上游、创一流、做贡献”、“四好三满意两服务”、“学东莱,创建人民满意的政法基层单位”等活动,推动了基层院建设。全市检察干警胸怀大局,积极投入到抗洪抢险中,绥滨县院检察长李寿柏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市委授予抗洪抢险先进个人,市院机关被市委授予抗洪抢险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广大干警还纷纷向灾区捐款捐物奉献爱心,共捐款物折合人民币2.7万元。进一步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地体会到,要使检察工作适应新形势,开创新局面,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落实好各级党委对检察工作的指示意见;必须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按照人大代表的意见、批评和建议改进检察工作;必须长期坚持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的执法指导思想,通过履行检察职能,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必须大力加强思想教育和制度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工作和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提高队伍的素质;必须进一步加强检察宣传工作,为树立良好形象,取得理解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促进检察事业的发展;必须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以雷厉风行、深入扎实的作风和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勇气,力求各项工作取得实际成果。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所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教育整顿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发展不平衡,特别是个别干警认为“禁令”多了,纪律严了,案件不好办了,存在畏难情绪;二是个别干警政治业务素质不适应检察工作需要,缺乏在新形势下综合运用侦查措施手段获取证据的能力,对于一些长期积累形成的不规范做法和习惯进行纠正,还需要我们不断学习提高,做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三是个别干警还存在着违法违纪的问题,外界对我们执行办案纪律、纠正不正之风等方面还有反映;四是监督工作还存在着薄弱环节,监督的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五是装备落后、办案经费不足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有时甚至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1999年是我们伟大祖国成立50周年,澳门也将回到祖国怀抱,在这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里,我们要在市委和省院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五大精神和江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政法会议、检察长工作会议和市委八届十二次全委会议精神,坚决贯彻“加强监督,公正执法,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工作方针,全面加强法律监督,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加大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和基础建设。围绕大局,扎实工作,推动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检察改革迈出新步伐,队伍素质取得新提高,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到新水平,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第一,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工作大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一是依法打击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活动。继续坚持重点查办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牵涉走私护私、骗购外汇、逃汇等犯罪活动而构成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犯罪的案件;金融、建筑和粮食流通领域中发生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国有企业改革中发生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特别是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犯罪案件;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参加打击走私、骗购外汇、逃汇、非法买卖外汇、金融诈骗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在工作中,依法开展侦查,规范办案工作,不断提高侦查水平和突破大要案能力。二是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运用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在“破大案,抓逃犯,打团伙”上狠下功夫,积极参加各种专项斗争和集中整治。要继续以打击暴力、毒品、重大盗窃、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对于破坏农村治安秩序和抗农害农的犯罪活动,对于称霸一方的农村恶势力、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要依法予以严惩,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重点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超期羁押、刑讯逼供、非法取证,判罪量刑不公,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以及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等违法现象;重点查办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案件;加重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份量,以抗诉为主要手段,对符合法律规定抗诉条件的,要依法提出抗诉,控申检察工作要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认真办理刑事申诉和刑事赔偿案件。四是切实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专门预防作用,把预防工作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专门预防和社会预防相结合,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相结合,重点预防与普遍预防相结合,案个预防与案外预防相结合,个案预防与行业预防相结合。
第二,坚持“从严治检”,加强队伍建设,巩固教育整顿成果。认真贯彻依法建院、从严治检的方针,以公正执法为重点,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深化改革,加强教育,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训练有素、精通业务、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秉公执法,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的专业化检察队伍。一是以“三讲”教育为主题,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用整风的精神对各院领导班子和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集中进行一次党性党风教育,使各院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上有明显提高,政治上有明显进步,作风上有明显转变,纪律上有明显增强。二是以队伍教育培训为重点,提高干警的素质。要着眼于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文化素质和实践能力的提高,实行全员培训。要积极开展分层次、多形式的岗位培训和专项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任职资格培训、检察官晋升培训和初任检察官考试制度。三是以严肃检察纪律为保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对中政委的“四条禁令”、高检院九条“卡死”的硬性规定和其它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都要持之以恒地狠抓落实。对违法违纪违规的,必须严肃查处。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检察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推动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四是以基层院建设标准为目标,夯实工作基础。我们要本着改革的精神,全面落实高检院《关于加强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意见》,开展以建设一个好的领导班子、培养一支好的队伍、建立一套好的机制、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树立一个好的形象为主题和目标,把争创人民满意的检察院、争当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的“双争”活动迅速开展起来。还要把“双争”活动与“学东莱、创建人民满意的政法基层单位”活动结合起来,掀起学先进、赶先进的热潮,力争在三至五年的时间内。分两阶段达到高检院规定的基层检察院建设标准,把我市的基层院建设成为司法公正、纪律严明、形象良好、人民满意的法律监督机关。
第三,深化检察改革,规范内部管理,推动检察事业发展。全市检察机关要按照上级院的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改革,为检察事业注入新的活力。一是深化检务公开。按照高检院《关于检务公开具体实施办法》,从内容和形式上全面深化,公开方式上不断规范化、程序化,宣传方式上要多样化。二是推行主诉检察官制度。市院决定先在基层检察院进行试点,通过推行主诉检察官制度,规范出庭支持公诉工作,提高公诉水平。三是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在办案和执法活动中,遇到的疑难复杂的问题,要向法学、金融、证券、科技方面的专家咨询,以保证检察工作顺利进行。四是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总的原则是精减非业务机构,合并职能重叠的部门,充实业务部门和基层力量。五是全面推行人事制度改革。严把进人关,继续实行公开招考,择优录用制度;继续推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制度,普遍推行辞退制度,进一步纯洁队伍。
第四,坚持党委领导,接受人大监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是检察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是必须遵循的根本政治原则。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自觉接受并坚决服从党委领导。检察机关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要案的初查要向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报告,立案、采取强制措施要向党委请示,在党委的领导下做好检察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经常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通报情况。对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要虚心接受,对人大交办的案件,要依法及时办理,并做好反馈工作。同时,还要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广泛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雷厉风行,真抓实干,力戒形式主义和表面文章,对上级的部署和要求,要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加以落实,加强对下指导,搞好调查研究,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
各位代表,新形势对检察工作提出新的要求,检察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决心在市委和省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下,再接再厉,开拓进取,以强烈的争创意识,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旺盛的革命斗志,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我市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