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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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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鹤岗市委关于抢抓机遇,加大城市建设力度,推动经济快速增长的决定】 1999年1月25日,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住宅建设,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战略部署,为了抓住机遇,尽快提高我市的城市化水平,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拓展战略空间,提供持久动力,推动经济快速增长,造福全市人民,特作如下决定:
  一、抢抓机遇,把加速提高城市化水平纳入鹤岗发展的总体战略
  1、实施加速提高城市化水平的思路和战略。 提高城市化水平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手段和目的,是实现全市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跨跃式发展的又一次机遇。为此,要把加速提高城市化水平作为全市发展的主要思路之一和重要的战略措施付诸实施,以此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造福人民。
  2、明确提高城市化水平的目标。 从现在起,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争取用10年左右时问,在提高人口素质的同时,使我市市区人口达到 100万,城市综合水平进入全省前列。把我市建成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城市环境比较优美,城市文明程度比较高的“张家港”式知名城市。靠城市的知名度、吸引力和辐射力推动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快速发展。
  3、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优先的工作方针。 要在保证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的前提下,在战略导向、政策措施以及人、财、物投入等方面尽量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倾斜,加快建设速度,保证提高城市化水平目标的实现。
  二、加快硬环境建设,为经济发展拓展战略空间,提供持久动力
  4、借鉴发达地区走“无外不快”发展捷径的成功经验,加速营造 “引外”环境。积极建设“引外”开发区,尽快进行“引外”开发区的选址论证和总体规划,努力筹措资金完成“引外”开发区“七通一平”工程,制定“引外”开发区的优惠政策,实施开放式发展,封闭式管理。加大“引外”工作力度,全力创造“引外”的宽松环境和优惠政策,努力将国内外有扩张意向的名牌企业、名牌产品吸引到我市安家落户。努力吸引外来资金进行城市建设。
  5、加快以基础设施建设为核心的经济发展硬环境的建设和利用。 目前,我市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基础,出入市区的公路基本实现了高等级化,鹤岗电厂已并网发电,供水、供暖二期工程已全面启动,对这些基础设施应该充分利用,加速创造效益。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城区道路、城乡电网、城市燃气和热力、城市排水、邮电通讯、消防、城市园林绿化、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粪便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尽快完善城市功能,为经济发展拓展战略空间,提供持久动力。
  6、积极挖掘创造和开发建设发展鹤岗的有利环境。 要加速名山口岸建设和中俄边贸市场设施建设,尽快解决边境贸易和边境旅游的制约问题,提高口岸利用率和辐射力。要努力挖掘和创造旅游资源。开发原始森林和太平沟小三峡等山水旅游资源;开发东北少数民族、俄罗斯等民俗文化和边境异域旅游资源;开发中国名胜、世界名胜等园林、历史文化古迹旅游资源;开发具有北方特色的冰雪旅游资源等等,营造全省乃至全国的旅游热线,提高鹤岗的知名度和吸引力。
  三、坚持高标准规划建设,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7、高标准地进行规范建设。城市建设是一项立足长远、 荫及子孙的事业,因此,必须用高标准、高水平的规划建设思想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工作,即:建好的、精的、配套齐全的。要严格实行规范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的规范建设工作程序,在城市规划区特别是建成区内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必须服从统一的城市规划管理和城市房产管理。保证我们的建设几十年不落后,努力做到不留遗憾。
  8、明确规范建设目标。从我市的实际情况出发,适当控制建成区面积,精建 “两中一开”,兼顾其它,尽力完善城市配套功能。就是对工农、向阳两个中心区进行精细建设,主次干道及广场要全部达到国标,街巷道路全部实现硬化,平房全部改造成楼房,基础设施管网全部定位配套,停车场、垃圾中转站等综合配套功能全部到位达标。新建一个专门用于招商引资和开发新项目的开发区,做到规划一次到位,建设一次达标,为建设鹤岗未来的新城奠定基础。对于短期内不易改造的其它四个区,重点建设城市出入口道路和主次干道,并采用高位、高密度、复式绿化方式进行建设,既达到绿树成荫的效果,又完善鹤岗的整体形象。要努力完善城市总体配套设施,使城市功能达标、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9、严格进行城市建设管理。 规范和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建设市场秩序,全面实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对工程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质量监督,坚决消灭质量不合格工程。加强安全管理,努力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严格建设工程配套管理,建设单位必须无条件地完成与主体项目相关的诸如残土清运、道路修建、绿化以及破损设施修复等总体环境的配套建设。加强建设工程竣工后及售后的维修服务工作,努力做到及时、满意。加强房屋的物业管理,努力解决房屋使用单位和居民的后顾之忧。
  10、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切实做到管理到位,管出水平。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城市建设成果,科学地、严格地、精细地管理好城市。要保证城市维护管理的必要资金,建立完善城市维护管理的责任体系和约束机制。停止审批和依法拆除影响市容市貌的违章建筑和临时建筑。对工农、向阳两个中心区和全市主干道红线外50米以内的建设必须按城市总体规划审批。对主干道两侧影响市容的建筑物要限期进行改造和修葺。要从根本上治理商贩堵街占道,车辆随意停放,输配电及邮电通讯线路杂乱等影响城市形象的问题。要对城市渣土进行严格管理。要及时对城市设施出现的破损和老化问题进行维护修复,防止造成更大损失。要加大城市环境治理力度,坚决取缔单体锅炉、饮食加工业以及汽车尾气等造成的污染,坚决管住新建房屋人为造成的环境污染。要严肃城市建没手续、批件、证照管理,对于违法违规办理手续、证照的行为要依法查处,依法废止。要用出色和到位的管理,把一个崭新形象的城市奉献给全市人民,奉献给全省、全国。
  四、挖掘资金潜力,加大城市建设投入力度
  11、各级财政要向城市建设方面予以倾斜。市财政每年应保证从一费两附加和其它预算财力中拿出不低于 3 000万元资金用于城市常规维护建设,并按每年财政增长比例递增。城市规划建设部门收取的预算内外资金要全额返还,用于城市建设。
  12、按照人民城市人民建的原则筹集城市建设资金。从1999年开始收取与城市增容、城市设施增容有关的费用,收取预算外收入城建附加费、高消费项目城建附加费等用于城市建设。对于计划从1999年恢复征收的城市建设有关税费,要采取集中收取的办法进行,扣除收费成本和必要的经费后,要基本上用于城市建设。城市地下水资源管理费要主要用于城市建设。
  13、通过有偿使用城市基础设施筹集城市建设资金。采取拍卖公交客运 (包括招手停小客车)线路经营权、出租车客运经营权、路桥广告经营权等措施筹措资金,建设城市。
  14、通过运用和经营土地资源筹集和形成城市建设资金。土地出租、出让、拍卖和常规收费要大部分用于城市建设。要积极采取以地抵折工程款和土地整体综合开发等措施,形成城市建设投入。对于按规划进行土地整体开发的,给予免征全部土地收费的优惠。
  15、拓路建房承担和形成城市建设资金。在城市道路、广场、园林绿化、城市供排水、供暖、公交站场等公用设施建设动迁中,凡动迁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房屋及其它设施,均由被动迁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无偿自行安置处理。实行谁建设就由谁承担拓宽道路动迁费的办法,节省城市建设资金。要积极向上请要资金,尽力吸引外来资金。总之,每年要保证集中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亿元以上。
  五、理顺关系,切实加强对城市建设工作的领导
  16、理顺关系,为筹措城市建设资金和搞好城市建设工作提供必要的保证。借鉴外地经验,对与城市建设关系密切的诸如城市客运交通、城市水资源、城市土地、城市户口等方面的关系,应按照有利于城市建设的原则予以理顺和调整。以保证城市建设资金的筹集和有效地协调,支持城市建设工作。
  对城市供水、供暖等公用设施实行谁供谁管,防止出现不负责的行为影响城市管理和人民生活。
  17、成立和加强专门机构,确保筹资到位,建设到位,管理到位。成立城市建设收费机构,专司收费职能,如各种配套、增容、附加费,城市设施有偿使用费,城市资产经营费等。解决收费养人问题,确保将收费主要用于城市建设。成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由城市监察、公安、交警、法院等有关部门抽调专人组成,授予综合执法主体资格,专司城市管理职能,杜绝多头管理和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加强城市建设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机构,确保建设质量和安全建设。成立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机构,专司建设职能。
  18、改革城市建设事业单位现有体制。引入市场机制,承包经营,按劳取酬,减员增效,提高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率,避免造成损失浪费。审计部门要对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
  19、实行城市建设项目管理责任制。要把项目建设责任落实到人头。项目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做好督促检查和协调工作,确保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建设单位要抓好项目建设与管理,保证工期、质量,严格控制预算和成本,保证按期达产达效。
  20、切实加强对城市建设工作的领导。全市各级党政组织要充分认识城市建设工作的意义和作用,把城市建设当做发展、振兴鹤岗新的突破口来抓。市委、市政府成立城市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研究并进行城市建设方面的重大决策,协调解决城市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大城市建设宣传力度,以利于统一思想,号召全市人民支持并参与城市建设,提高城市的知名度。要将城市建设工作纳入全市目标管理。市、县、区和各有关部门及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保证各自城市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形成人民城市全民共建的大建设局面。市目标办要对城市建设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市、县、区和各有关部门及共主要负责人工作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严格兑现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