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发的规定·办法·通知
鹤岗市人民政府
颁发的规定·办法·通知
【发布的规定·办法·通知】
▲鹤岗市人民政府1999年1月5日印发《鹤岗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此办法经市政府1998年第1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为加强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维护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保障房屋产权人与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鹤岗市人民政府1999年3月8日印发《鹤岗市煤炭行业非法和布局不合理煤矿实施方案》的通知,经市政府第十二届十三次常委会议讨论通过。
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关闭非法和布局不合理煤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为做好我市煤炭行业关井压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鹤岗市人民政府1999年 4月22日印发《鹤岗市清理下岗分流职工劳动关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依法保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改革和职工下岗分流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黑龙江省国有企业处理下岗分流职工劳动关系的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1999年 4月28日,鹤岗市人民政府印发《鹤岗市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通知。经市政府1999年第十五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为了有效地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建设,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促进我市国防建设、城市建设、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黑龙江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 条例》以及国家、沈阳军区、省、市有关人防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鹤岗市人民政府1999年 4月29日印发《鹤岗市发展农业产业化若干政策的规定》的通知。
为加快我市农业产业化建设步伐,加大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基地、市场发展的力度,牵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1999年6月5日,鹤岗市人民政府印发《鹤岗市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筹集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此办法于1999年6月5日第十七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为做好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筹集、发放工作,促进国防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黑龙江省义务兵征集、优待、退役、安置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1999年6月21日鹤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2000年工业污染限期治理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以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00年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与城市环境功能区达标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对我省中省直重点环境污染企业实行限期治理的通知》 (黑政综[1998]6号),《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岗市工业污染源2000年限期治理达标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政发[1997]6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念,大力推进我市工业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特下发此通知。
▲1999年7月19日,鹤岗市人民政府印发《鹤岗市实施(黑龙江省地名管理规定) 办法》的通知。
为加强地名管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国内、国际交往的需要,根据《黑龙江省地名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1999年7月20日鹤岗市人民政府印发《鹤岗市契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为加强契税征收管理,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1999年 8月10日,鹤岗市人民政府印发《鹤岗市进一步加强石油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的通知。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1999年8月13日,鹤岗市人民政府印发《鹤岗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的通知。
为保障残疾人劳动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黑龙江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办法》和《黑龙江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鹤岗市人民政府1999年 8月23日印发《鹤俄种植业开发集团总公司等七个集团公司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实施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一个坚持”、“三个确保”、“推进六个战略升级”的总体战略安排,充分发挥我市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扩大招商引资,加速经济发展,本着“先运作、后规范、先实施、后完善”,创造有形资产,走活有形资产的原则,对我市各种经济成份的对俄种植、养殖、林业、外贸、旅游、运输及黄金开发企业实施战略重组,统筹运作,协调发展,形成招商引资和对外开放的集团优势,努力构建鹤岗特色优势经济格局。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组建成立鹤俄种植业开发集团总公司、鹤俄畜牧开发集团总公司、鹤俄木业开发集团总公司、鹤俄边贸联合集团总公司、鹤俄边境旅游娱乐开发集团总公司、鹤俄黄金开发集团总公司、中国鹤岗国际江海联运集团总公司。
▲1999年9月29日,鹤岗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节约用水的通知。
▲1999年9月29日,鹤岗市人民政府转发市计委鹤岗市城区经贸发展规划的通知。
城区经贸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在市城区建设 5个园区、10个特色城、20条专业街。所谓园区,就是突出某一行业,使其尽快发展形成一定规模的项目群体;所谓特色城,就是在一定范围内,建立具备一定特色的上档次、上精品、规模集中的经营场所;所谓专业街,就是以某项专业产品为龙头,并且形成系列的、具备特色的经营路段。通过城区经贸规划的实施,把我市建成发展的鹤岗、开放的鹤岗、繁荣的鹤岗。
▲1999年10月13日鹤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通知。
▲1999年10月14日,鹤岗市人民政府批转《鹤岗市土地管理局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的通知。
为进一步保证合理用地,依法用地,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通知)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加强土地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等问题进行规范。
一、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入市行为。(细略)
二、加强集体土地管理,严禁非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开发建设。
三、加强对农村开发用地的管理,依法登记。
四、全面清查土地转让、炒卖土地情况,坚决查处土地非法交易行为。
▲1999年11月2日,鹤岗市人民政府印发《鹤岗市公物拍卖管理规定》的通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加强廉政建设,管理好国家财产,减少国有资产流失,规范公物拍卖行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物处理实行公开拍卖的通知》 (国办发[1992]48号)和《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罚没收入预算管理的规定)的通知》(黑办发[1994]19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999年12月 3日,鹤岗市人民政府印发《鹤岗市以实物抵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1999年12月16日,关于转发市农业局鹤岗市2000年—2005年绿色食品发展规划的通知。
为把我市农业发展由数量和速度型转移到质量效益型的轨道上来,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继续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推动农业经济战略升级”的奋斗目标,根据鹤岗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1999年12月22日,关于转发市农业银行清收盘活扶贫开发不良贷款方案的通知。
▲1999年12月15日,印发鹤岗市续志工作规划的通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有关地方志编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续志工作规划的通知》精神,我市将从2001年开始续志工作。现提出鹤岗市续志工作规划。
【政府办转发的通知、规定、方案】 1999年 3月12日,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工业企业清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1999年4月13日,转发市农业局鹤岗市1999年农业科技推广推进方案的通知。
1999年 8月16日,批转《鹤岗市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工作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1999年 6月14日,转发市人民银行市农业局鹤岗市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999年6月12日,印发鹤岗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规定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参加政协的人民团体以及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办理工作,逐步实现建议、提案办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国务院、省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999年 7月29日,关于批转《鹤岗市人事局关于鼓励各类人才支持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为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壮大非公有制经济人才队伍,为建设北国名城提供人才智力支持,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特制定此政策。
1999年9月27日,关于转发市劳动局鹤岗市清理欠缴养老保险金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1999年10月29日,转发市农办关于开展减轻农民负担执法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999年11月10日,关于转发市烟草专卖局鹤岗市关于开展烟草专卖市场专项治理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
1999年12月8日,关于我市城区街名称更名命名的通知。
1999年12月16日,关于转发市农业局鹤岗市2000年发展质量效益型农业推进科技进步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