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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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红十字会法》】 《红十字会法》是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重要法律保障,1999年红十字会把学习、宣传、贯彻《红十字会法》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全年工作。
首先,我们把深入学习、宣传《红十字会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常抓不懈。要求各级红十字会组织,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研究。针对五月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公然置国际法和人道主义于不顾,用导弹袭击我驻南大使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实。按照上级红十字会要求,把“人道的力量——面向新世纪的红十字”作为宣传主题,并把五月作为《红十字会法》宣传月。各基层红十字会以“五·八”国际红十字日为契机,深入学习《红十字会法》。两县、六区及鹤岗卫校、市职教中心红十字会以各种不同形式进行了宣传、纪念活动。有的区还组织了秧歌队,为声讨北约罪行,维护人道主义,市红十字会与职教中心全体师生共同举办了以声讨北约罪行、弘扬红十字精神为主题的演讲会,有12名师生参加演讲,会上气氛十分热烈,为广大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人道主义课。东山区学校等单位还以知识竞赛、诗歌比赛等形式宣传红十字会知识,使红十字会的影响不断扩大。
第二、坚持用《红十字会法》指导工作实践,保障红十字会工作的健康发展。一是继续巩固“三列”成果,不断争取各级政府对红十字会工作的支持。在市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保证人员经费到位,绥滨县红十字会人员编制由原来的3人增加到4人,配备了一名专职副会长;二是加强了农村和青少年工作。5月,经市红十字会会长、副市长王礼民同志签批, 与市教委、市农业工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红十字会法》,加强对青少年、农村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收缴会费等项工作的《通知》,会费收缴工作比去年有所提高;三是积极发展红十字会经济。向阳区红十字会成立了以社区服务为主要形式的中西医联合诊所,市红十字会筹建综合门诊和保健品商店,为红十字会事业的发展,奠定了经济基础。为加强农村卫生救护工作,完成了东山区红十字医院的申报注册工作。
第三,继续清理滥用红十字标志现象。为维护红“十”字尊严,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发现乱用现象,随时清理。特别是向阳区红十字会全年共清理17处乱用红十字标志现象。
【救灾和灾后服务工作】 1998年洪水过后,绥滨、萝北两县和东山区等地灾区灾民的生活仍然十分困难,为搞好灾区服务工作,当地红十字会组织,认真组织灾民进行脱贫致富,经常深入村屯,帮助调查研究,同当地政府一起开展灾区扶贫工作,经过努力工作,市红十字医院的工作在省红十字会的大力支持下,争取珠海红十字会援助的20万元和杨静、马泽明同志捐赠的巡诊车和随车设备,合计人民币40万元,于11月份全部到位。完成了绥滨县、富强乡的重建申报工作,并三次到东山区西股流村调查研究,完成申报西股流新村的重建项目。为关心灾民的生活,争取省红十字会的援助,为萝北县灾区下拔200床棉被,为东山区灾区下拔棉被100床,棉大衣103件,为东山区红十字医院下拔棉被 200床,市红十字医院棉被300床。申请救灾药品9万余元,消毒药品20箱,并于7月份,慰问了灾区在乡老复员军人,下乡送药合计人民币8 000元。
1999年,新华发生了旱情,团结、绥滨县等地发生了大规模的早霜、雹灾,当地红十字会组织及时将灾情上报,并获得了大量灾情资料,认真组织灾民自救。
【组织建设】 1999年各级红十字会组织扎实工作,使组织建设工作稳步发展,全年基层组织发展到 304个,比去年增加35个,会员总数达到89 000人,特别是农村会员由于受益较大,发展比较稳定。
继续开展创建标准化红十字会活动,并纳入目标管理,全年收缴会费单位 304个,缴费人数89 000人,收缴会费约29 678元。不断加强干部的培训工作,中国红十字会“七十”的通知,提高了红十会干部的各方面素质。东山区红十字会秘书长李莹同志、萝北县红十字会秘书长孟凡荣同志、红十字会医院院长李福顺同志,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争取上级红十字会给予的大力援助和支持,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
为加强班子建设,于 7月15日召开了鹤岗市红十字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借鉴济南市和青海省红十字会建制的经验,对红十字会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制定了《鹤岗市1999—2004年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指导方针和重点,为市红十字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卫生救护工作】 红十字的卫生救护是卫生行政部门“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补充和延伸。全年工作的重点是各区主要以对街道、办事处居民的救护知识培训为主要内容。办培训班合计36期,东山区红十字会为加强对郊区机动车驾驶员的急救知识培训,共办培训班52期,培训 2 650人次。各县区红十字会还在各类学校中开展卫生知识教育。南山区抓住富力矿救护培训典型,向全区各行业推广。市红十字会在克服重重阻力的情况下,对新考票的驾驶员的急救培训发证工作有了起步。
1998年10月 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颁布实施。1999年鹤岗杜绝了有偿献血,临床全部采用无偿献血,提高了血液质量。为加大《献血法》的宣传力度,召开了全市实施无偿献血动员大会。春节前后,全市出现“血荒”现象,市红十字会会长、市政府副市长王礼民同志及时主持召开了献血委员会成员单位动员会议。市直、各区机关积极动员,特别是卫生、文教、公安及驻鹤部队踊跃献血。五·八期间,全市掀起了无偿献血高潮。萝北县红十字会在县委副书记齐志明等带领下,共有 1 421人献血,总量达84 200毫升,满足了临床用血。南山区红十字自 5月初开始,在区红十字会会长、副区长丁佳志带领下,组织12人无偿献血。绥滨县全部实现了无偿献血。各会员单位还组织了义务献血志愿队,在“血荒”时及时补充血库存量。各区、县红十字会成为了献血工作的动员、组织者,为政府做了大量工作。新的《献血条例》公布实施后,市各级红十字会组织及中心血站积极进行了宣传贯彻,进一步推动了血液事业的发展。
市红十字中心血站克服重重困难组织采供血,全体工作人员经常加班加点工作,特别是血站站长陈维信同志积极同周边市县联系和协调,确保我市无一例因输血造成的医疗事故,陈维信本人无偿献血荣获全国输血金杯奖。
市政府十分重视血液事业的发展,在财经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为血站增加25个编制,人头费、事业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同时确定由财政分三年投资,还清血站基建欠款191.63万元。
【积极开展社会服务活动】 各级红十字会发挥救助团体作用,积极地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开展“定人、定时间、定内容”的“三定一包”活动。全市成立社会服务队2 043个,有5 842人参加服务,救助贫困户3 891户。
绥滨县红十字会积极开展“三项工程”建设,全年救助60名会员,发放救助金24.2千元。兴山区红十字会敬老助残30户,在区经济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发放衣物68件,面粉25袋,受益200余人,并于2月12日组织肛肠医院红十字会对社会福利院进行义诊慰问,为50名老人进行免费检查,发放百余元的药品。兴安区红十字会救助特困户10户,为他们发放猪肉50斤,面粉10袋。南山区24个“三定一包”服务小组坚持常年服务,特别是各办事处红十字会,加强节日慰问,搞好敬老助残服务。东山区红十字会对70余名特困煤矿工人进行了救助。
市红十字会医院多次到灾区进行回访义诊,并于8月1日前,对灾区在乡老复员军人进行了送医、送药活动。萝北县红十字医院、绥滨县红十字医院和东山区红十字医院对本地灾区和特困地区实行多项减免政策,保证了灾区灾民的医疗保健需求。1999年“五·八”期间,萝北县县委书记那玉祥、县宣传部部长李玉斌、县红十字会秘书长孟凡荣及县红十字医院院长李久志等一行10人前往肇兴镇敬老院进行了慰问,并为他们带去价值2 000元的粮食和5 000元的衣物、水果等,县红十字医院送去了价值 5 000余元药品,并为老人们诊治疾病。绥滨县红十字会在“五·八”期间,也前往县敬老院对老人们进行了慰问。市红十字医院的工作得到了省及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肯定。
【提高学生红十字意识】 1999年,市红十字会以纪念“五·八”活动,开展“人道的力量——面向新世纪的红十字”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声讨北约暴行和中国红十字会“七大”会议的召开为动力,各学校把红十字教育纳入学校精神文明教育的重要内容。全年共开展夏令营、篝火晚会、主题演讲等形式的教育活动53次,提高了学生红十字意识,萝北县继续加强典型引路,树立样板,使教育活动在全县铺开,南山区的“三定一包”活动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成立社会服务小组24个,定期到服务对象家中服务。
鹤岗一中、三中等学校积极帮扶特困学生升大学,采取校内捐款,社会呼吁的方式,为应届 3名特困大学生解决入学经费,鹤岗卫校积极开展为特困学生献爱心活动,采取与校领导包扶,学生捐款形式帮扶特困生,全校共捐人民币 5 678元,为55名特困生解决生活困难,并使22名特困生圆满完成学业,走向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