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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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三五”普法规划】 一、举办普法培训班和轮训班。全年市、县、区普法讲师团在基层党委讲了40多课,市委依法治市办深入各区讲20余课。市委党校举办了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处级干部进修班、厂长(经理)后备干部培训班及统计局、文化局、医药管理局等举办的培训班都安排了法律法规的学习。
二、抓各类人员的普法教育。抓了《全市司法、行政执法人员黑龙江省执法人员必读》一书的学习,参学率达100%。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了全市司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全市副处级以上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应参考391人,实际参考348人,参考率达89%,平均79.28分;科级以下司法、行政执法人员 7 602人,有7 113人参加考试,参考率达93%,平均成绩83.6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农民、青少年的参学率分别达到98%、90%、95%、98%以上。
三、抓群众性的法制宣传活动。全市较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近30次,主要有:国家安全法、土地法、税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十几部法律法规。
【纪念“3·15”法律宣传活动】 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99年 3月12 日,萝北县司法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县消费者协会等在县广播电视局演播厅举办了“安全健康消费”知识竞赛。凤翔镇政府、名山镇政府、供销商场、君乐食品加工厂、百货大楼和医药药材公司等六支代表队参加了本次知识竞赛的角逐。3 月15日,县工商局、县消费者协会、技术监督局、物价局、卫生防疫站等部门和单位设立宣传站,接待群众投诉和咨询 300余人次,散发宣传单2 000余份,向群众宣讲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3月15日上午,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在向阳区拉开了帷幕。 区物价局、区防疫站等单位打出了大幅横栏,写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传板前围满了前来观看的群众。区泽群法律服务所设立了法律、法规义务咨询站,热情接待前来咨询的过往群众。前来向阳区检查指导工作的市司法局有关领导到咨询站看望了为群众解答疑难问题的法律工作者。
【领导干部《两法》培训】 在市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三讲”期间,市委依法治市办于1999年11月 8日—19日举办了鹤岗市领导干部《宪法修正案》、《合同法》培训班,全市近80名处级干部参加了培训。市委领导对这次培训非常重视,市委副书记、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付会廷在学习班结束前讲话时要求:第一、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学法和懂法、带头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第二、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在内容上一定要突出重点。第三、领导干部学法的方式应坚持三点:一是建立学习、讲座、培训“三位一体”的普法格局,切实改变领导干部学法不深入、不系统、不正规的状况,努力形成环环相扣、步步深化的良性机制。二是紧密结合经济建设实际,把经济工作遇到的难题引申为学法用法的课题。三是从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出发,积极探索学、治、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新路子。
【环保法律宣传】 为了唤起人们对环保法律法规的认识,增强人们知法、懂法和守法的意识,市环保局结合国家、省环保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地宣传,通过举办学习班、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固废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并且把环境法制教育纳入全市宣传教育计划,使环保法律宣传工作扭转了以往浅层次和一般性的局面,提高了深度,取得了突破。局先后举办环保法制教育学习班6期,有300多人次参加了学习。举办环保法制宣传栏10期,散发环保法制教育宣传单8 万份。邀请市领导在电视、报纸作法制宣传讲话1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