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煤炭
地方煤炭
【地方煤炭生产全面完成任务】 1999年,鹤岗市地方煤炭工业管理局,认真贯彻实施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国有中小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决定》,完善工作机制,采取超常规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全年各项任务。
1、原煤产量:全市地方煤矿计划生产原煤230万吨,完成255万吨,比计划提高10.9%。
2、维简费收入:全市地方煤矿计划投入600万元,实际投入900万元,比计划提高50%。
3、煤矿技术改造:年计划实施30个改造项目,实际完成35个,比计划提高16.7%。
4、矿井质量标准化:年计划全市地方煤矿达标率为40%,实为45%,比计划提高12.5%。
5、利税总额:年计划实现利税120万元,实为158万元,比计划提高31.6%。
6、地方煤炭外运量:年计划地方煤炭外运量为60万吨,实为100万吨,比计划提高66.7%。
7、职工专业技术培训:年计划培训1 000人,实际培训1 104人,比计划提高10.4%。
8、招商引资:年计划完成100万元,实际完成198.5万元,比计划提高98.5%。
9、煤矿的安全生产:全年共发生事故10起,死亡11人,百万吨死亡率为4.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