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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鹤岗市国税局概况
  【鹤岗市国税局概况】 鹤岗市国家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 9月。下辖萝北、绥滨两个县局、市区10个直属分局,现有人员435人。其中:副厅级以上干部 1人,副处级以上干部5人,副科级以上干部72人,党员138人,团员25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402人,占全市国税系统干部总数的93%。担负着全市9 299户国有、集体、个体私营企业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税收征管工作任务,年税收收入占全市财政收入的 75%以上,连续五年超额完成国家税收计划。1999年全市国税系统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国税局的正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提出的十六字方针,紧紧围绕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大力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以强化税收征管和提高税收执法水平为重点,以“三讲”精神抓税收,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廉政建设,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支持鹤岗市经济发展。积极进取,扎实工作,经过全体国税干部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各项税收工作任务。
               把税收收入工作抓实抓细
  【把税收收入工作抓实抓细】 1999年本局组织入库工商税收29 507万元,完成了省局下达的税收计划。一年来,全体国税干部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党组的领导下,继续发扬“为国收税、为市分忧、为民造福和勇挑重担”的优良传统作风和“四铁”精神,知难而进,克服重重困难,应收尽收,把组织税收收入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抢前抓早,咬定收入不放松,确立了“靠强化管理收入、靠税务稽查要收入,靠挖掘潜力促收入”的工作目标,采取超常规,突破性的措施,把组织收入工作抓实抓细。
  一是抓好税收计划的落实与管理。税收计划下达后,立即开展税源调查测算,在做好税源调查的基础上,把税收计划层层进行分解,分税种、分级次落实,内部落实到征收窗口、稽查部门,外部落实到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使计划全部落实到位,全面实行目标责任制,自下而上层层掌握税源变化情况,把组织收入抓实抓细。加强组织收入进度检查,按月掌握收入进度,旬分析、月总结,随时掌握收入进度。
  二是靠强化税务稽查要收入,开展税收专项清理检查,努力增加税收收入。一季度,市国税局组织开展了1998年度各税结算清缴和中央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对全市所辖的纳税人进行了全面清查,特别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异常申报情况和增值税重点纳税单位纳税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共检查纳税户2 026户,查补税款1 630万元,课征滞纳金罚款 325万元。同时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进行了重新认定,取消不符合资格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12户。在中央级企业的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对烟草公司、城乡信用社等58户中央级企业的所得税缴纳情况进行了检查,查补入库所得税10.8万元,增加了税收收入。进入 5月份,市国税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发票清理检查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关于对普通发票清理检查的通知精神,制定了《鹤岗市国税局发票清理检查工作方案》,重点对辖区内发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共检查用票单位2 826户,占全部用票单位的81%,检查出有问题户72户,其中有15户专用发票存在问题,补缴税款42万元,罚款11万元。8 月初,市国税局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20天税收会战,先后对本市的重点税源企业开展了专项稽查,取得了明显效果,同时还对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所属地市支行的所得税进行专项检查,查补入库所得税29.1万元,罚款4.8万元。增加了收入。
  三是加大欠税清理回收力度,集中力量解决重点税源大户的欠税问题。按照李岚清同志提出的十六字方针,从年初开始,就将清欠、压欠工作做为今年组织收入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确定了杜绝新欠、陈欠税款回收 50%的清欠目标,采取一切可行措施清缴欠税,一方面利用计算机对全市的欠税企业进行监控到户,及时掌握欠税企业变化情况,同时严格执行税收收入同税务奖金津贴挂钩的考核,按月上报各单位征收情况。另一方面,对屡催不缴的欠税企业查封帐户,通知银行扣缴税款,实行税收保全措施,扣压货物及财产。从 4月份起,对全市年纳税额10万元以上的纳税企业,在《鹤岗日报》每月曝光一次,无欠税企业登上红榜,欠税企业登黑榜,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为欠税的清理回收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共计清欠 282万元。
  针对鹤岗矿务局欠税前清后欠、居高不下的现状,从年初开始,市国税局就加大了对鹤岗矿务局组织税收收入的力度,抓住收入毫不放松,采取了建立“税款过渡帐户”、代开代保和专用发票、查封帐户、扣缴税金、帮助矿务局抹帐、以及帮助其销售煤炭等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收缴矿务局欠税9 533万元,占收缴欠税的97%以上。
  四是合力打好60天税收会战,努力实现“三清一保”目标。为确保全市财政预算平衡,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本局从10月20日起,积极开展了60天税收会战工作,确定了狠抓欠税清理回收,新欠全部收回、陈欠清理压缩 50%,实现“三清一保”的工作目标。为确保此次会战取得成效,市局成立了以一把手亲自挂帅的60天税收会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分成清欠,执法,专案三个小组,负责各征收分局税收清欠、税务执法、涉税案件的查处工作,同时检查、指导、督促各单位组织收入措施的落实,明确工作责任,落实任务指标。为确保完成全年税收任务,从10月20日起,全系统国税干部双休日不休息加班加点,竭尽全力,清缴欠税,组织收入。本局与13户欠税大户签订了还欠责任状,督促签状企业按期还欠。对不履行还欠责任的,依据《税收征管法》的有关法律程序,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该查封帐户的全部查封帐户,该扣压货物的扣压货物,确保欠税如期收缴。我们还积极与银行、工商、公、检、法等部门密切配合,紧紧依靠各级党政领导的支持,形成合力,综合治理欠税。在60天的税收会战中,本局清缴欠税8 913.6万元,其中矿务局缴纳欠税8 313.6万元。
  五是狠抓个体私营企业零散税收的征管与清查,做到零散税收不跑不丢。先后对各类专卖店,轨钢厂、小酒厂等23个行业1 369 户个体工商业户进行了典型调查,在做好典型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了税负调整,共调整“双定户”定额3 968户,调整面61.5%,月增加税收11.8万元。加强个体黑户、漏户及个体涉税举报案件的查处,全年查处个体举报案件7起,补缴税款8.9万元,罚款5.2万元,增加了收入。继续推行个体私营企业建帐健制工作,全市有6 506户个体工商户使用定期定额手册和购销登记等,个体业户建帐780户,私营企业建帐282户,有力地促进了个体税收的稳定增长。1999年,全市个体私营企业税收完成2 473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03.05%。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1999年,市国税局按照省局深化和完善征管改革的部署,结合本局税收工作实际,不断总结征管改革的经验,进一步抓紧抓实岗位责任制的再落实,研究解决纳税申报率高而申报准确率不高、稽查四个环节重制约轻合力等问题。一是划定管辖区域,按岗位定职责,管事落实到人。二是进一步规范征管的运行程序,完善传递手续,提高征管质量,加大逾期申报的处罚,逾期申报率大幅度提高,1999年,企业逾期申报率为 97.8%,个体逾期申报率达到94.5%:企业纳税申报违章处罚率达到 91%,个体纳税申报违章处罚率达到94%。三是全面建立了计算机网络监控系统,初步实现了综合调控的整体功能。四是深化征管改进,进一步强化了税务稽查,依法严厉打击偷、抗税力度不断加强。在抓好日常检查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查处涉税大要案,今年以来,各级稽查组织全年查处涉税犯罪案件74起,追缴入库税款52.8万元,罚款98.6万元。五是进一步规范了稽查程序,稽查质量不断提高,最大限度地打击了偷漏税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税务稽查
  【加强税务稽查】 按照国务院“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清缴欠税,惩治腐败”的十六字方针,鹤岗国税局加大稽查工作力度,对税源大户及有偷税嫌疑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重点稽查,特别对酒类生产企业,煤炭生产、经营企业,石油、烟草等重点行业进行深层次检查,做到查深查透。对查出的偷、漏、抗税案件除追缴税款外,一律课征滞纳金,并处以不低于所偷、骗、抗税一倍的罚款。从1999年11月11日至11月30日,20天的时间里查补入库偷漏税款 262万元,课征滞纳金罚款16万元。
                 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1999年,市国税局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积极扶持龙头企业,合力构筑鹤岗优势经济,把支持重点放在转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上。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经济发展战略,充分利用一切税收手段,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1999年全年共为24户福利企业免税117.1万元;为3户校企业免税2.5万元;为20户建材行业免税 600万元,使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部落实到位。二是以服务非国有经济为己任,做到从政策上、工作上、服务上全方位支持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快速发展。
                 支持个体经济发展
  【支持个体经济发展】 国税局把加强个体私营企业税收征管寓于服务之中,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纳税服务,受到个体私营纳税户的普遍赞扬,连续四年被市委、市政授予“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有功单位”。一是积极帮助个体私营企业建帐健制,规范财务核算。经常举办个体私营企业厂长(处理)及财会人员会计知识培训班和税收政策法规学习班,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会计核算水平,使他们及时掌握国家的税收政策法规,依法纳税。二是经常深入个体私营企业进行会计核算及纳税事宜辅导,宣传有关税收政策。针对私营企业生产资金紧张状况,积极帮助他们向银行申请贷款,解决周转金紧张问题。几年来,共帮助私营企业筹集贷款 200多万元。四是积极帮助个体私营企业活化资金,解决“三角债”问题。税务部门充分利用联系面广、信息灵通的优势,积极为私营企业提供市场供求信息及技术信息,帮助他们寻找销售市场,同时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债务问题。几年来,共为个体私营企业“抹帐”21户,盘活资金500多万元。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999年,市国税局以落实制止奢侈浪费八项规定为重点,抓好干部廉洁自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有新突破。在全局范围内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税务干部廉政准则》,把廉政触角延伸到基层分局、股。进一步简化接待程序,压缩经费开支。各级领导带头厉行节约,刹住了用公款大吃大喝之风。各级领导班子定期开好民主生活会,实行组织与群众双向监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加大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力度,树立行业新风。其次,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有新突破。通过开展“最佳最差”税务干部评选活动和争创文明办税窗口活动,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建立“首问责任制”,实行《告诫通知书》制度,倡导文明征税,通过采取上述措施,进一步加强了行风建设,树立国税部门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第三认真开展执法监察,规范执法行为。一年来,先后开展了一般纳税人资格审查和代开发票等执法监察,没有发现干部违纪问题。第四认真查处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严厉打击腐败行为。1999年,本局严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进一步完善廉政监督制约机制。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把廉政建设与税收征管有机结合起来,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全年查处案件2件,结案率100%,挽回经济损失1.9万元。
                   税法宣传
  【税法宣传】 1999年是税法宣传活动第 8个年头,为使税法宣传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鹤岗市国家税务局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广泛深入地开展税法宣传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一是召开全市大中型企业法人代表和个体私营企业代表座谈会,集中开展了税法知识教育。重点围绕近两年来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对税收的影响和个体私营企业建帐健制进行讨论,宣传国家的税收政策、法令法规。通过座谈会宣传了税法,密切了征纳双方关系。二是在《鹤岗日报》、《鹤岗晚报》、电台开展了“跟我学税法”税收宣传专栏,与电视台联合录制了《两个文明结合抓,国税工作迈上新台阶》电视专题片,在每天晚上黄金时间播出,扩大了税收宣传教育覆盖面,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同时举办了全市国税系统“两个文明建设成就展”,集中宣传了本局双文明建设取得的成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开展“税法进万家”活动。为所在地党政领导和企业法人代表、个体私营企业举办税法知识讲座39次,参加人员 240多人次。四是开展“税法进课堂”和“小小税法宣传员”活动。全局所属基层单位选择13所学校讲授税法知识,选派业务素质高的国税干部担任“校外税法辅导员”,从小培养他们依法纳税意识,增强“依法纳税光荣、偷税、漏税可耻”的新观念,使税收宣传教育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五是为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在《鹤岗日报》头版开设了纳税人纳税“红黑榜”,对年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上企业纳税情况定期公布。4月9日,《鹤岗日报》将50家主动申报纳税和无欠税的企业名称、法人代表登上“红榜”,将不主动申报纳税和拖欠税款的50家纳税企业名称、法人代表等登上“黑榜”,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通过纳税“红黑榜”,进一步增强企业依法纳税意识,形成依法纳税光荣,偷税、欠税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六是开展好集中宣传月活动。在 4月12日税法宣传日活动中,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市国税局、地税局领导、各区领导及全市各新闻单位与全体国税干部一起走上街头,深入厂矿、村屯、商店等单位开展宣传。税法宣传活动日中,共出动各种宣传车30多辆,散发税法宣传单 2万张,设立税收咨询台(站)30多个,张贴税法宣传画200多套,六大区沿街主要干道悬挂巨幅标语100余条,解答纳税人提出的各类税收问题 240多个,还组成彩旗队,鼓乐队、秧歌队等参加税法宣传,使税收宣传日活动搞的红红火火,有声有色,新闻单位及时把税法宣传月活动在全市范围进行宣传报道,税法知识深入千家万户,把全市的税法宣传推向高潮。七是开展纳税人表彰活动。为鼓励先进与地税局联合评选了64户有突出贡献的模范纳税户,受到了鹤岗市委、市政府的表彰。为鼓励个体私营企业多纳税,为国家多做贡献。市委、市政府决定从1999年起,鹤岗市委、市政府设立“纳税功勋市民”荣誉奖,进一步增强纳税人为国家多缴税、多做贡献的荣誉感和自豪感。
                                 (许百维 刘传琴)
                 鹤岗市地税局概况
  【鹤岗市地税局概况】 鹤岗市地方税务局建于1994年9月,现有干部职工287人,其中干部276人,工人11人;中共党员 135人,共青团员24人;文化程度:本科11人,大专172人,中专42人,高中51人,平均年龄为36.81岁。
  鹤岗市地方税务局负责六区(工农、向阳、南山、兴安、兴山、东山)、一镇(新华)、四乡(团结、蔬园、东方红、红旗)、两县(萝北、绥滨)的11 700余户企业及个体工商业户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鹤岗市地税局市局机关内设13个科室;办公室、人事科、监察室、机关党委办公室、基层指导科、计划财务科、信息中心、政策法规科、征收管理科、个体税收管理科、税政一科、税政二科、税政三科。下设 9个市区分局:即稽查局、向阳一分局、向阳二分局、工农分局、南山分局、东山分局、兴山分局、兴安分局、新华分局。辖萝北、绥滨两县地方税务局,按现行征管范围,担负着每年一亿多元的税收收入任务。
  1999年,鹤岗市地税局在省局及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为指针,以“三讲”教育为主线,全面贯彻全省地税工作会议精神,遵照“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方针,针对税收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启动“素质工程”和“管理工程”为重点,抓收入、保盘子,抓改革、促征管,抓队伍、树形象,在全体地税干部的积极努力和辛勤工作下,圆满地完成了各项税收工作任务,先后被省委授予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被省人事厅、省地税局授予全省地税系统先进集体。
                 启动实施“素质工程”
  【启动实施“素质工程”】 启动实施“素质工程”,班子队伍建设有了新加强。一是以“三讲”教育为动力,进一步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利用十周时间集中开展了“三讲”教育。极大地促进了班子整体素质的提高。达到了“思想上有明显提高,政治上有明显进步,作风上有明显转变,纪律上有明显增强”的根本目标。二是深入开展政治理论教育,全面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通过定期政治理论学习、时事教育,开展政治理论答题,使干部政治觉悟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不断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水平有了很大的进步。三是大力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业素质。通过开展文明窗口服务活动,积极参加扶贫解困工程、定期走访慰问特困职工等,使干部职业道德水准大大提高,主动服务意识增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的不文明行为有了明显转变。四是进一步进行了机构改革和人事制度的改革。精减了县局机关机构和人员,充实了一线税收力量。五是积极开展“为经济建设服务、树行业新风”活动。做到以“双评”促纠风,以纠风保“双评”。在25个重点部门“为经济建设服务,树行业新风”评比活动中取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六是全面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巩固文明创建成果。各单位都广泛开展了文明税务分局和青年文明号及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七是着力提高干部业务素质。采取市局、分局两级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加大业务培训的力度,在全省税收业务统一考试中,全员平均成绩达到了 79.33分。八是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突破。全面贯彻了省、市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 高度重视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逐步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狠抓了反腐败三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并取得了显著效果。
                 启动实施“管理工程”
  【启动实施“管理工程”】 启动实施“管理工程”,税收征管质量有了新提高。第一,组织收入在困境中再创佳绩。1999年,面对税收任务艰巨,收入进度滞缓、欠税居高不下的严峻形势,特别是在重点税源企业矿务局税收欠缴、金融营业税受利率下调影响,税源下降,收入与同期比缺口加大的极其困难的情况下,全体地税干部本着为政府分忧,为地方经济建设出力的原则,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全力以赴组织收入,使税收收入在极端困境之中再创佳绩。1999年1—11月份,在矿务局税收欠缴的情况下,地税收入仍比上年同期增长10.5%,增长幅度列全省各地市第二位,进入12月份,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协调下,为保财政盘子,清缴矿务局当年新欠,并收缴了历年陈欠2 400万元,超额完成了全年地税收入计划。1999 年,全市共组织各项收入18 804万元,比上年增长26%,增收3 884万元。完成市下达计划的115.5%,比市下达计划超收 2 444万元。组织收入工作之所以在极端困难的情况下取得成绩,一是切实加强了税源管理和收人情况分析。二是以“税收会战”为主要手段狠压欠税。在市政府的支持下,年内开展了三次大规模的“税收会战”,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效果。三是开展汇算清缴,挖潜堵漏。四是加强了个体税收的组织收入工作。第二,税收征收管理得到了进一步完善。一是确立了税收征管改革思路,一抓到底。实现了以“管事为主、划片管户为辅,责任到人、量化质量考核”的管理办法。二是强化征管基础工作,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狠抓了《征管法》和新《征管操作规程》的贯彻落实。三是搞好发票管理。在餐饮业中推行“以票管税”。进一步强化了发票管理工作,第三,税收政策管理进一步规范。一是完善管理办法,提高征管质量。二是加强了减免税的审批管理。三是加强调查研究,为推进税制改革提供依据。第四,税务稽查进一步强化。一是规范了稽查工作程序。严格按照稽查工作“四个环节”开展工作,并重点提高了选案的科学性,充分体现了成本效益原则、全面系统原则、灵活性原则。二是开展专项稽查,为系统剖析行业、税种存在的税收问题提供依据。三是查办举报案件,打击偷逃税行为。第五,税收执法管理进一步加强。一是加大了税法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税收法制环境。坚持做到日常宣传与税务公告相结合、日常宣传与税务公示相结合、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通过税收宣传月集中宣传带动了全年税收宣传项目的落实,提高了公民依法纳税意识,增强了社会各界对税收的关心、重视、理解和支持。二是贯彻依法治税原则,强化执法检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