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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卫生工作

农村卫生工作



  【合作医疗】 合作医疗工作作为农村卫生工作的重点,在巩固1998年成果的基础上,1999年稳步推进合作医疗的各项工作任务,为确保合作医疗覆盖率达 55%,合医合药型合作医疗率达30%,参加合作医疗人121达 80%,县、乡、村合作医疗投入及时到位率达100%,合作医疗处方书写合格率达100%的工作目标,按照“全市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市卫生局制定下发了“一九九九年全市合作医疗工作计划”,在全市合作医疗工作会议上对合作医疗工作做了具体的部署,采取抓宣传教育、抓开发领导,抓资金投入,抓规范管理,抓技术培训,抓基础建设,抓典型引路等措施。将合作医疗继续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状之中,年初下拨合作医疗启动资金3 004 500元。市卫生局多次深入基层对各县、乡、村合作医疗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报销情况,新启动合作医疗的乡、村参加合作医疗人数以及合作医疗目标完成情况等做了充分的调研和检查,1—11月份对两县一区合作医疗检查指导 7次,检查28个乡(镇)、201个村,经抽查11个乡镇资金到位率达72.7%,31个村资金到位率达93%;截止1999年末,我市共有 169个行政村开展了合作医疗工作,合作医疗覆盖率59.9%,参加合作医疗人口达78%,合作医疗处方书写合格率达95%,下发简报三期。农村合作医疗得到稳定的发展。
  【乡村卫生组织建设】 乡村卫生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1999年继续强化乡、村两级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对村卫生所实施目标管理,加强监督检查,乡镇卫生院每月对乡村医生集中培训一次,县、区卫生局每季组织检查一次,市卫生局根据“村卫生所考核验收标准”对其医疗文件书写、消毒隔离、人员培训等重点检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经对全市 255个村卫生所进行检查,村卫生所规范化率达95%。
  【卫生支农】 1999年卫生支农工作有了新的突破,根据“鹤岗市城市医院卫生支农工作规划”,市卫生局全面落实对口支援合同,加强设备,技术支援力度,市人民医院与新华镇卫生院联合办院的卫生支农模式运行良好,已具雏形。
  1999年,共组织卫生下乡14次,深入团结乡元春村和东方红乡东兴村,新华镇永义村等开展义诊活动。有30人次医务人员为农民服务,义诊 1 000人次,送药品、器械达11 080元。在城市二级以上医院还建立了扶贫病房,开展对农民优诊活动,进一步推广以强带弱,以大带小,城乡联合,城市医院兼并或扶持乡镇卫生院的新路子,农村防病治病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
                                     (李恒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