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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接受外界监督有新突破

法院接受外界监督有新突破



  【法院接受外界监督有新突破】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全市法院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提出的质询,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或专门委员会的执法检查,主动报告法院工作,积极建立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制度,对人大交办的案件做到了认真审理,及时报告。
  二是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我们全市两级法院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广泛征求党政机关、市政协、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共召开企业和经济主管部门领导座谈会65次,参会392人次,发出问卷3 600余张,征得意见和建议近70余条。全市法院对征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梳理和研究,并及时制定了整改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是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全市法院主动与各新闻媒体建立联系,主动邀请他们到法院参加庭审和其他审判活动,一些有影响的案件,都请他们进行监督报道。与此同时,中院坚持与省电视台《法与你我他》和市电视台《法苑之窗》合作搞专题,工农、兴安、萝北法院还与市有线电视台合作,录制了《深入企业为经济建设服务》等 8期法律专题,并在全市发布新闻报道215篇,办专刊 74期,起到了宣传法律、宣传法院工作、鼓励为全市发展作贡献的作用。